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企业采购借款申请单怎么写?

企业采购借款申请单怎么写?企业内部有一定的借款制度,一般企业财务部门会有专门的借款申请单,若需要借款,在财务处领取借款申请单并按要求填写即可,一般填写要求如下:1、依次写下:日期、员工姓名、所属部门以及开户行及银行账户(如果转账)。2、还要写上借款金额大小写、计划还款时间及还款方式。3、写上借款的用途。4、在借款人签名处写上借款人的名字。5、找财务部主管签字。6、最后,找相关部门审批签字或盖章就可以到出纳处领借款了。二、商业借款申请单企业或个人也可以选择申请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款,也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贷款。在申请很多商业银行的贷款产品时,都需要填写完整的贷款申请书,一般贷款申请必须填写的内容有:姓名、地址、身份证号、职业、收入、贷款需求、资金用途(如:贷款创业、贷款消费、贷款买房等等)及还款途径。详细、完整的贷款申请书更有利于贷款申请的审批。商业贷款申请书____银行____分(支)行:本人系_____(单位)人员 ,现任职务_____,家庭平均月收入____元,为购买____(公司)开发的商品住房(商铺)____套, 房产编号为_____,特向贵处申请住房(商铺)按揭贷款____万元,期限____年,并同意以所购房产抵押给贵单位_____(行),作为偿还与贵单位______(行)签定的借款合同项下借款保证;同意贵单位(行)通过人民银行个人征信系统查询本人信息,了解本人资信情况。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本人申明该套房产是家庭以贷款(不含公积金贷款)所购的第 套住房。本人按照贵行要求在所在分(支)行开立了还款帐户,帐号为 ,并保证在每期还款日和贷款到期日前足额存入当期还本付息项,同时授权贷款人于每月还款日和贷款到期日从该帐户中扣收贷款本息(包括逾期利息及罚息);如果更换还款帐户,本人将及时提供新的帐户资料;如果帐户内资金不足并出现拖欠贷款现象,本人接受贵单位(行)的所有合法催收措施并自愿承担一切后果。申请人(签字及手印):有效身份证号:年 月 日以上就是有关企业采购借款的具体情况,我国法律上明确规定了借款的具体情况,涉及到单位向银行借款的还需要按照规定的标准,或者协商的标准来支付利息,如果对相关情况的处理存在异议的,则可以通过起诉的方式来进行判决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委托代理中数人有什么特征?
      根据民法总则的规定委托代理中数人有什么特征?对于不里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或者是没有时间亲自办理相关事宜的,可以委托他人、代理机构或者律师从事相关......


·合同工程质量验收条件有哪些
      合同工程质量验收条件有哪些我们知道租房有租房的合同,工程建设也会有合同,那么合同工程质量验收条件有哪些呢?工程质量它关乎人们的切身利益,如......


·上海墓地使用年限相关法规是怎样规定的
      您都知道我国是一个超级大国,因为我国人口巨多,所以为我国人口的用地带来了不小的压力。土地隶属国有资源,我国人民在办理相关的土地使用证以后,可......


·分户用土地使用证行吗,分户的条件有哪些?
      分户用土地使用证行吗,分户的条件有哪些?分户一般是指成年子女脱离父母另外购置房产另成一户,在农村,分户影响着宅基地分配和土地的分配;在城市,......


·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的情形是怎样的
      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的情形是怎样的?一、债权人代位权行使的情形1、该债权因身份或特定关系形成的债权,系基于法律规定而形成,具有“须由当事人......


·政府能为高利贷办他项权证吗?
      我们都知道如果房屋要贷款就必须要在银行办理他项权证,但有些人因为一些原因急到用钱用房子做底押会给一些私人的贷款公司借钱,那么私人的贷款公司可......


·职工承诺不缴社保,单位不缴算不算违法
      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其目的是完善劳动合同制度,明确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保护劳动......


·受伤劳动者个人能工伤认定吗
      我们发现,虽然很多时候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都是受伤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但现实中有的单位为逃避自己的责任,往往就申请工伤认定一拖再拖,眼看就要......


·拒绝抚养养子女在法律中有规定吗?
      众所周知,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义务。大千世界,无奇不有。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等等,这些概念您并不陌生。我国法律规定......


·对于司机朋友来说,遇到交通事故不要慌,按照正常程序
      对于司机朋友来说,遇到交通事故不要慌,按照正常程序走就行,报警,通知保险公司理赔。但是有时候我们会遇到对方就交通事故纠纷拖延着不处理,这就会......


·房产分配规定是怎样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
      房产分配规定是怎样的《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六条,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