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以房产证做抵押有法律效力吗?

以房产证做抵押有法律效力吗?没有的;借款的人为了取得别人的信任,能够顺利获得他人的借款,往往会提出以自己的房产作为抵押并将房产证交给出借人。这样从表面上看,似乎出借人得到了有力的保障,收回借款应该没有问题。但实际上,以房产证作抵押在法律上没有任何效力,出借人的借款同样不能得到任何保障。我国法律规定,以房产作为抵押的,双方必须到房地产管理机构办理抵押登记,债权人拿到他项权(抵押)证或者管理部门在房产证上盖章确认,并注明担保的数额、抵押的期限后该抵押始产生法律效力。在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借款时,出借人就可申请法院以抵押的房产变卖、拍卖的价款优先偿还借款。如果双方只是达成口头一致,或者签订了书面的抵押合同,但并没有办理房产的抵押登记手续,抵押是无效的,出借人并不能通过抵押的房产优先收回借款。在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情况下,出借人所持有的房产证也不能起到约束借款人偿还借款的作用。二、以房产证作抵押应该怎么办根据我国《担保法》、《城市房地产抵押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房地产作为借款的,应当签订书面合同,并依法办理抵押登记,房地产抵押合同自抵押登记之日起生效。也就是说在我国不动产抵押是采用登记公示制度的,未经登记的房产抵押无效,不产生法定的约束力,对抵押权人的权利也起不到任何的保障作用。打个比方说,如果你的朋友在以后的经营中出现严重亏损,或者再次需要大笔周转资金或者由于其他各种原因出现信用危机时,他完全有可能向房产管理局申请房产证挂失,然后在通过登报挂失等相关手续后,重新补办新的《房屋所有权证书》,继而将该房屋转让给他人,并办理所有的交易过户手续。到了那时候,你手里的房产证也就成了废纸一张,所谓的房产证抵押将成为一句空话。为使房产抵押真正落到实处,建议提供借款前先跟你朋友签订一份书面的《房产抵押借款合同》,对借款金额、是否支付利息或利率标准、还款期限、还款方式、抵押物及抵押登记的办理以及违约责任等内容作出明确具体的约定,并在后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这样才能使你的权益得到最大限度的保障。综合上面所说的,房产证就是拥有这套房子可以取到的证件;对于这份证件如果自己的房子需要抵押的话,不只直接拿房产证,而且还要办理相关的手续,并且签订相关的合同,这样才能得到法律的效力,所以,不同的情况就会做不同的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再婚后还可以重新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
      一、再婚后还可以重新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吗?可以变更,法律依据如下:《关于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意见》第16条规定,一方要求变更子......


·工伤骨折能休息几个月
      工伤骨折能休息几个月一、工伤骨折能休息几个月工伤的骨折能休息的时间,主要根据骨折的类型来决定。骨折以后恢复时间最少得3个月以上。对于轻微的......


·其实子女们之间的感情生活有的时候最牵动老人们的心
      其实子女们之间的感情生活有的时候最牵动老人们的心,尤其是作为父母最不愿意见到的就是孩子在不幸福的婚姻当中苦苦挣扎,因此离婚官司当中双方的家人......


·离婚手续可以在异地办理吗
      离婚手续可以在异地办理:1.如果双方同意协议离婚,并非必须到颁发结婚证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可以到到任何一方的户籍所在地办理。2.如果双方不同协......


·一、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条例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条例有哪些?交通是事故一般可以分为三种赔偿:人身损害赔偿、致残赔偿、死亡赔偿1、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根据《最高......


·关于行政处罚听证会有用吗
      关于行政处罚听证会有用吗?行政处罚听证会是有用的,如果申辩理由成立,可以撤销行政处罚。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听证制度,就是当事人行使陈述权和申辩权的......


·交通事故构成犯罪民事诉讼怎么办?
      实际中,如果肇事司机由于违反交通法规,发生重大事故或者造成财产的重大损失等情况,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肇事司机已经构成了交通肇事罪,同时又涉及......


·民事诉讼证据的证明标准
      民事诉讼证据的证明标准民事诉讼证据的证明标准证明标准又称证明要求,是指法官在诉讼中认定案件事实所要达到的证明程度。证明标准确定以后,一旦证据......


·交通事故赔偿问题
      一、交通事故赔偿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


·行政复议申请书怎么写,内容有哪些
      行政复议申请书怎么写,内容有哪些政府机关或执法机关会对于某个事作出相应的行政行为,但是相对人对于作出的处罚有时不服,此时您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企业融资政府来担保的融资方式是什么?
      众所周知,只有资金充足,才能确保企业经营顺风顺水,立稳脚跟。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竞争的激烈,很多中小型企业由于实力薄弱,很难与大企业一争高低。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