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婚外恋做人流属于重婚罪吗?

一、婚外恋做人流属于重婚罪吗?根据司法实践经验,重婚行为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指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行为。所谓有配偶,是指男人有妻、女人有夫,而且这种夫妻关系未经法律程序解除尚在存续的,即为有配偶的人;如果夫妻关系已经解除,或者因配偶一方死亡夫妻关系自然消失,即不再是有配偶的人。所谓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是指本人虽无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故意与之结婚的(包括登记结婚或者事实婚)。此种行为是有意破坏他人婚姻的行为。《刑法》分则条文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此,对于婚外情一方,重婚罪肯定是要判刑的,即使是拘役,也属于刑事处罚。对于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也是触犯刑法的。也就是说,对于那些情愿做婚外情的第三者的,也可能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根据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针对于重婚罪的相关定义,首先是要有两张结婚证或者是与他人进行同居才能够构成重婚,法院会对进行重婚罪的相关当事人进行判决有期徒刑两年以下和相关罚金处罚。具体的相关形式的处罚需要根据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来进行判断。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立遗嘱需要医疗证明吗?
      一、立遗嘱需要医疗证明吗?不需要1、公证遗嘱折叠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立遗嘱人亲自到其户籍所在地的公证机关申请......


·经济仲裁违约金税前扣除是可以的吗?
      经济仲裁违约金税前扣除是可以的吗?1、经济仲裁违约金税前扣除是可以的,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十条规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罚金、罚款和被没收......


·持刀抢劫几年起步
      持刀抢劫涉嫌抢劫罪,一般情节可以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具体量刑看情节;如果存在入户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等情节的,可能判处十......


·一、出租人解除权行使与损失补偿怎么认定?
      一、出租人解除权行使与损失补偿怎么认定?符合条件的不需要补偿,违法解除的需要支付补偿金和违约金,根据《合同法》规定,主要在下列情况下,当事人可......


·法律规定分公司章可以签合同吗?
      法律规定分公司章可以签合同吗?就可以的;合同对签章单位而言是有效的,但是如果没有总公司授权,对总公司没有约束力。分公司一旦经过工商登记机关登......


·孩子是否可以在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任意一方户籍入学?
      孩子是否可以在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任意一方户籍入学?一、孩子是否可以在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任意一方户籍入学?孩子是可以在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任意一方户......


·撤销权纠纷案件的诉讼费是多少
      撤销权纠纷案件的诉讼费是多少一、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债权人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可分客观要件及主观要件。客观要件包括:(1)债权人对债务人必须存......


·个人欠款不还该如何起诉
      如果借款期限已经满,经出借人催要而仍未偿还借款的,出借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出借人在起诉时要注意诉讼......


·法律承认的利息是多少?
      法律承认的利息是多少?约定年利率24%以内有效。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未超过年利率24%,出借人请求借款人按照约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借......


·家属抚养费交通事故相关问题
      在我国,随着经济的发展,车来车往的,车祸发生的频率明显的增大。在车祸中死亡的人不计其数,男女老少都有,其中未成年,或者青少年居多,国家对于交......


·物权大于债权可以抵押车吗
      物权大于债权可以抵押车吗一、物权大于债权可以抵押车吗可以。在民事法律关系中。物权与债权都是法定权利,受法律的保护与调整。但是,在法律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