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金是什么?

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金是什么?根据法律规定土地使用金是指外商投资企业通过不同的方式使用土地(出让、转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者除外),国家向其收取得的有偿使用土地的费用,是企业为取得土地使用权而交纳的费用,它是调节使用土地资源的手段之一,是国家财政收入的组成部分。土地使用费与土地使用税不同,土地使用税是国家对使用土地的国内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有关土地使用费的具体标准,没有全国统一的规定,应根据场地的用途、地理环境条件、征地拆迁安置费用和企业对基础设施的要求等因素,由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原则上沿海地区高于内地,大中城市高于中小城市,城市中心、繁华地段高于其他地段和郊区,在原有工业区设厂高于新开辟的工业区,利用原有企业改造高于新建工厂等。土地使用费的计算包括征用土地的补偿费用、原有建筑物的拆迁费、人员安置费用以及公共设施费用。系计划经济下引进外资的过渡性尝试手段,现因为土地出让制度的实行,土地使用费制度已基本废止适用。缴纳方式外商投资企业经依法批准使用土地的,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的土地管理机关的职责分工,与土地管理机关或房地产管理机构签订使用土地合同;市、区、县财政局根据使用土地合同确定的用地面积、土地等级征收外商投资企业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自核定之日起五年内不变;五年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重新核定。外商投资企业从批准成立之日起,按公历日历年度缴纳土地使用费。土地使用费按半年征收,年终清算。第一日历年度用地时间超过半年的,按半年计征,不足半年的,免征土地使用费。二、使用权出让金外商投资企业可以按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按照土地的不同用途,分别采取协议、招标、拍卖方式进行。招标出让的,由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要求和投标者所报条件确定中标者,中标者所报土地价款即为出让金额;拍卖出让的,最高报价者所报土地价款即为出让金额;协议出让的,应交出让金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价和云南省规定的有关标准。企业一次交纳出让金有困难的,可以在出让合同中约定分期交纳,或者缩短出让年限以降低出让金额。在当代社会土地使用都是需要进行一定费用方面的支出的,并不是说免费的,当然也有一些可能关系比较好,那么就可以免费的将土地借给他人来进行一定的使用,不过这种情况是比较少见的,通常都是按半年来进行一个费用支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投放危险物质罪怎么处罚?
      投放危险物质罪就是指故意投放有毒有害等物质,危害他人,公共安全的行为。同时也是我国立法机关重点关注的影响社会和平稳定发展的刑事犯罪,近年来此......


·车祸护理误工损失费应该怎计算?
      一、车祸护理误工损失费应该怎计算?人身损害是指交通事故中对受害人的人身造成的损害,需要就医治疗或休息而支付各种费用。根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


·法律规定怎么认定商标侵权
      怎么认定商标侵权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的行......


·贷款还完后他项权证如何注销?
      贷款还完后他项权证如何注销?一、贷款还完后他项权证如何注销?抵押贷款还清后,房屋他项权证就从银行拿回,并且问银行要还清贷款的证明,然后全部......


·根据相关规定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一方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了仲裁的要求,那么应该在发生争议的六十日内提交正式的书面报告。仲裁活动可以由仲裁申请方向劳动争......


·上海工伤鉴定书丢了怎么办
      在生活当中,只要员工向当地的有关部门提交工伤鉴定的申请书以后,如果所提交的材料都准确无误,那么鉴定部门都会在一定的时间内为受伤职工出具工伤鉴......


·一、天津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怎么计算?
      一、天津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怎么计算?天津离婚财产纠纷律师费的计算方式主要是:1、一审阶段(争议标的计算比例)(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


·仲裁裁决后起诉管辖是哪个法院?
      仲裁裁决后起诉管辖是哪个法院?我国《仲裁法》第5条规定:“当事人达成仲裁协议,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不公开质证的证据的情况有哪些
      质证最重要的要求是在庭审中让当事人及有关证人、鉴定人、勘验人公开出庭对质。只有在这种情况下质证才有实质意义。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审......


·故意伤人的怎么处罚
      故意伤害罪是指侵犯或者损害被害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自己身体的,不构成该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人的会受到刑事处罚。那么故意伤人的......


·离婚转移房产怎么办 离婚藏匿不动产如何处理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双方都想要为自己争取更多的利益,于是有的人就会选择铤而走险,转移共同房产。而要是另一方发现对方离婚转移房产的话,那么您知道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