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女方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女方如何争取孩子抚养权
  1、两周岁以内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这主要考虑孩子尚处在幼儿期,需要母亲的哺乳,母亲更能给孩子体贴和照顾。2、孩子虽然两周岁以上了,女方已做绝育手术,男方未做,且男方年龄与女方年龄差距不是很大,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3、孩子一直随母亲生活,如果离婚后改为随父亲生活对其生活习惯改变较大且影响其成长的,孩子判归女方可能性较大。4、男女双方的抚养条件,如工作稳定程度、收入情况差距不大的前提下,如果男方对于夫妻感情破裂有过错,比如,有证据证明有婚外情等,孩子判归女方的可能性较大。5,男方有不良嗜好,如赌博、汹酒等恶习等。考虑到其恶习对孩子成长有不利影响,法院一般会将孩子判归女方。6、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如果女方的思想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7、十周岁以上的孩子愿意随母亲生活的。
  二、女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需要什么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即使夫妻双方的基本条件,如工资收入、教育程度等差异不大,但并不表示就没有差。比如,一方的思想品质,就在争取孩子抚养权方面尤为重要,因为直接抚养方的思想品质,会直接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取得这一方面的证据,是比较重要的。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城市生活节奏较快,很多时候,真正带孩子的往往不是夫妻任何一方,特别是对于学龄前儿童,通常是一方的父母带。因此,孩子以往的生活环境,以及长期带孩子的父母的意见及身体情况,往往也是影响孩子抚养权的一个重要方面。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离婚案件中孩子抚养问题的处理原则,是不影响孩子的健康成长。如果双方离婚,但有一方距离学校较近,或生活小区成熟,对孩子入学、生活最为有利,当然得到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因此,这方面的取证工作也是必须的。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法院在处理抚养问题上,会认真听取十周岁以上孩子的意见,并做笔录入卷。在离婚前或离婚过程中,做好孩子的思想工作,使孩子愿意随自己生活是尤为重要的。十周岁以上的孩子一般比我们这一代人更为成熟,对于离婚的含义及后果都基本了解,虽然这样会对其造成伤害,但这种伤害是避免不了的,使孩子由对其成长最为有利一方抚养,算是对其的补救吧。从现实情况来看,女方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其实是更有利的,根据调查表明很多离婚案件中,法官最终都是将孩子的抚养权判给了女方,毕竟在照顾孩子方面,可能女方更具有一定的优势。当然,男方要想争夺抚养权也不是没有可能获得,此时也是需要提供有利的证据才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诈骗50万元能判多少年还款
      诈骗50万元,已经达到数额特别巨大,应当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按照现行《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诈骗公......


·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包括什么
      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包括什么知识产权的特性:1、无形财产权;2、确认或授予必须经国家专门立法直接规定;3、双重性:既有某种人身权(如签名权)的性质,又......


·寻衅滋事三个轻微伤怎么判刑?
      寻衅滋事三个轻微伤怎么判刑?寻衅滋事三个轻微伤怎么判刑?一般来讲,寻衅滋事者若不构成轻伤,可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最多拘留15天)。但......


·变造股票债券罪的四个构成条件有哪些?
      1、客体要件。本罪所侵害的客体与伪造、变造国家有价证券罪相同,亦为国家有关有价证券的管理制度。2、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国家有价证......


·一、女方赌博离婚财产可以平等分割吗?
      一、女方赌博离婚财产可以平等分割吗?应当平等分割,存在过错方的情况下,无过错方可以请求损害赔偿。《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九......


·书面借条没有第三方合法吗
      书面借条没有第三方合法吗?借条没有第三方但满足以下条件就合法:(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


·上海机动车牌照政策有哪些
      上海机动车牌照政策有哪些上海机动车牌照政策有哪些(一)个人申请参加拍卖资格条件1、本市户籍,或者持本市居住证明且自申请之日前已在本市连续连续缴......


·农村土地和房产如何继承?
      (一)农村土地继承农村土地是不可以继承的,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家庭承包是以农户为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的承包,当农户家庭中部分成员......


·发现自己的老婆和别人同居犯法吗?
      发现自己的老婆和别人同居犯法吗?一、老婆和别人同居犯法吗仅仅是同居不犯法,如果以夫妻名义同居或者周围群众都知道他们是夫妻的,犯重婚罪。重婚罪,......


·价格垄断行政处罚有哪些
      价格垄断行政处罚有哪些一、处罚标准对价格垄断的行为实施以下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违法所得5倍以下的罚款;处罚基数:违法所得从轻处罚:......


·借条上的名字写错了怎么办?
      一、借条上名字写错,可以重新签订新的借条    如果只是名字出错,则双方可以重新签借条,甚至无需重新签订,只需要在原来的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