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颅内出血需要司法鉴定吗?

颅内出血是指大脑中原本正常工作的神经破裂,导致视线模糊,若此时不及时治疗,患者可能会失眠,由此,若此种损害是由于他人造成的,患者可能会想通过经过司法鉴定确定伤情后,要求其支付赔偿金,但是司法鉴定的费用是比较高的,那么,颅内出血需要司法鉴定吗?
  
  
  
  
  一、颅内出血需要司法鉴定吗?
  
  若想得到实施打人行为主体的赔偿,是需要经过司法鉴定确定伤情后,才可以德大赔偿的。
  
  1、被人打成颅内出血应报警处理,然后要求进行司法鉴定。
  
  2、按2014年国家关于轻伤、重伤鉴定新标准《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
  
  2.1.2重伤二级:h)颅内出血,伴脑受压症状和体征。
  
  2.1.3轻伤一级:e)脑挫(裂)伤;颅内出血;慢性颅内血肿;外伤性硬脑膜下积液。
  
  二、被别人打颅内出血如何赔偿
  
  1、治疗费用包括治疗本身的费用和辅助费用。 治疗本身的费用,包括前期的抢救、住院治疗费用,以及后期出院后的后续治疗费用。 治疗本身的费用以实际发生为准;
  
  2、其中后期的后续治疗费用可以通过司法鉴定基本确定。 辅助费用,比如护理费、营养费,赔偿治疗费、医药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这些都是实报实销,必要时还要精神赔偿费, 如果不答应可以报警。
  
  三、颅内出血的治疗方法有哪些
  
  1、内科治疗
  
  患者卧床,保持安静。重症须严密观察体温、脉搏、呼吸和血压等生命体征,注意瞳孔和意识变化。保持呼吸道通畅,及时清理呼吸道分泌物,必要时吸氧,动脉血氧保护度维持在90%以上。加强护理,保持肢体功能位。意识障碍和消化道出血者宜禁食24~48小时,之后放置胃管。
  
  (1)控制高血压对高血压性脑出血,应及时应用适当的降压药物以控制过高的血压。但降压不可过速、过低。急性脑出血时血压升高是颅内压增高情况下保持正常脑血流的脑血管自动调节机制,降压可影响脑血流量,导致低灌注或脑梗死,但持续高血压可使脑水肿恶化。
  
  (2)控制脑水肿,降低颅内压脑出血后48小时水肿达到高峰,维持3~5日或更长时间后逐渐消退。脑水肿可使颅内压增高和导致脑疝,是脑出血主要死因。故降低颅内压是脑出血急性期处理的重要环节。
  
  (3)止血药和凝血药一般认为脑内动脉出血难以药物止血,出血部位发生再出血亦不常见,通常无须用抗纤维蛋白溶解药。如需给药可早期(<3小时)给予抗纤溶药物如6-氨基己酸、止血环酸等。立止血也推荐使用。< p="">
  
  (4)保持营养和维持水电解质平衡每日液体输入量按尿量 500毫升计算,高热、多汗、呕吐或腹泻的患者还需适当增加入液量。注意防止低钠血症,以免加重脑水肿。
  
  (5)并发症防治 ①感染②应激性溃疡③稀释性低钠血症④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
  
  2、外科治疗
  
  (1)手术适应证
  
  
  ①脑出血患者颅内压增高伴脑干受压体征,如脉缓、血压升高、呼吸节律变慢、意识水平下降等;
  
  ②小脑半球血肿量≥10毫升或蚓部>6毫升,血肿破入第四脑室或脑池受压消失,出现脑干受压症状或急性阻塞性脑积水征象者;
  
  ③重症脑室出血导致梗阻性脑积水;
  
  ④脑叶出血,特别是脑动静脉畸形所致和占位效应明显者。
  
  (2)手术禁忌证脑干出血、大脑深部出血、淀粉样血管病导致脑叶出血不宜手术治疗。多数脑深部出血病例可破入脑室而自发性减压,且手术会造成正常脑组织破坏。
  
  (3)常用手术方法是
  
  
  ①小脑减压术;
  
  ②开颅血肿清除术;
  
  ③钻孔扩大骨传血肿清除术;
  
  ④钻孔微创颅内血肿清除术;
  
  ⑤脑室出血脑室引流术。
  
  3、康复治疗
  
  脑出血患者病情稳定后宜尽早进行康复治疗,对神经功能恢复,提高生活质量有益。如患者出现抑郁情绪,可及时给予药物(如氯西汀)治疗和心理支持。
  
  4、饮食宜忌
  
  处于恢复期的病人,体质虚弱,应注意饮食调理。
  
  (1)饮食宜清淡,宜食易消化、维生素含量高的饮食;
  
  (2)多食白菜、萝卜等粗纤维食物,保持大便通畅;
  
  (3)忌肥甘,戒烟酒。
  
  虽然申请做司法鉴定,除除需支付高额鉴定费用之外,还不一定会被鉴定为颅内出血,但是,若经鉴定确定是由于他人的行为造成的,则当事人可以请求得到不少赔偿费,故而颅内出血需要司法鉴定。当然,若行为实施者,愿意主动承担赔偿责任,也可不做司法鉴定。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是什么
      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是什么一、破产管理人的法律地位是什么破产管理人,是指破产案件中,在法院的指挥和监督之下全面接管破产财产并负责对其进行保管......


·软件著作权转让费用是多少?
      软件的开发现在成为了一大热点,因为随着科技的发展,权健的开发受到了您广泛的关注,您在对于软件的开发上也变得比较具有创新思维了,有许多人将软件......


·关于非法集资法律责任有哪些?
      在实践中,有些个人或单位没有集资的资质,却发布信息宣称某项投资有高额回报,吸引投资者投资资金,事后却携款潜逃或将资金进行转移。这种行为即非法......


·绑架罪与抢劫罪有哪些区别
      绑架罪与抢劫罪都是即侵犯他人人身权利,又侵犯他人财产权利的刑事犯罪,但是,在法律上,它们是完全不同的两个罪名。那么,绑架罪与抢劫罪到底都有哪......


·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关于股权转让规定是什么?公司的发展离不开公司的严格制度公司职工的不懈努力,而一个公司的发展更离不开公司的核心人物也就是公司的法人以及股......


·无罪辩护要收集哪些证据
      无罪辩护要收集哪些证据律师在为被告人进行辩护的时候,可以选择具体的辩护方向,如无罪辩护。但此时需要提供有力的证据,否则的话无罪辩护是不能得到......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优先顺序是什么?
      施工合同通用条款规定的优先顺序是什么?一、施工合同文件优先顺序如下:1、施工合同协议书;2、中标通知书;3、投标书及其附件;4、施工合同专......


·专利权跟著作权的区别是什么
      专利权跟著作权的区别是什么(1)保护的对象不同著作权保护的是作者思想、情感和观点的表现形式,不保护思想、情感和观点等内容本身,这些形式表现为小......


·一般丈夫婚前的房产谁继承
      一般丈夫婚前的房产谁继承1、婚前房产属于配偶个人财产,如果离婚,此房产不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不参与双方的共同财产分割;但如果配偶过世,配偶的另......


·离婚损害赔偿要多少钱?
      离婚损害赔偿要多少钱1、关于因重婚的过错责任所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额的确定问题。重婚是指已结婚男女又与他人结婚或是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的行为,......


·公安经侦办案程序是什么
      公安经侦办案程序是什么一、受理(一)受理案件时,报案人首先应当向经侦部门的接警民警说明来意,填写《报案表》,接受接警民警的询问,如实说明相关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