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一楼院子如何避免高空坠物?

一楼院子如何避免高空坠物?
  
  由于现在建筑行业的迅速发展,现在无论到哪都是高楼林立,很少会见到小平房。虽然经济水平和生活水平都进步了,但是随着也带来一些不可避免的危险。30层高楼掉下一个鸡蛋都能砸死一个人,可想而知掉一盆花下来是怎样的恐怖,那么一楼院子如何避免高空坠物呢?
  
  一、高空坠物的危害有多大
  
  高空坠物危害严重,此前经媒体多次报道并有专家用实验证明:人的骨骼可以承受的极限是200公斤到500公斤,从中高楼层扔一个鸡蛋下来,虽然理论上没有达到骨骨折的极限,但是砸在头上,也可能导致脑震荡或者内出血死亡。如果换做是同等质量的石头或其他坚硬的物品,所造成的伤害要高1.5到3倍。
  
  二、如何预防高空坠物
  
  1、不主动抛物
  
  这是违法的行为。根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前款规定情形的发生;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
  
    发生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的,公安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调查,查清责任人。
  
  2、注意检查房屋
  
  从高空坠下的物体小到纸巾、果核、牙签,大到晾衣架、烟灰缸、花盆,更让人触目惊心的还有钢板、防盗网等庞然大物。
  
  几个需要定期检查的点:门窗边沿螺丝和窗框是否出现松动脱落、外窗玻璃是否变形,破裂或发生松动、查阳台,天面等悬挂物是否松动、阳台种植植物,花盆等是否有坠落风险、外墙渗水情况。
  
  3、购买高空坠物险
  
  可对自家高空坠物砸伤路人给予赔付,窗框、花盆等因意外从自家中坠下导致他人受伤或他人财物损毁,而因这事件需负上法律责任的费用将可获赔偿。甚至您所住楼宇范围内发生高空坠物,而无法确定肇事者,由此经法判决由相关住户分摊的费用将可获赔偿,此附加险提供最高5万元保额。
  
  4、关注警示牌通告
  
  一般经常坠物的路段常贴有警示牌等标志,注意查看绕行。
  
  5、尽量走内街
  
  如果行走在高层建筑路段,尽量走有防护内街等,可增一分安全保障。
  
  6、刮风下雨天更要注意
  
  如沿海地区城市,多风暴雨天气,是坠物的高峰期,更要小心观察。
  
  7、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如果经济条件允许,建议购买意外保险。
  
  三、高空坠物赔偿责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1253条“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之规定,因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全体住户均存在加害可能性,应承担补偿责任。
  
  因为高空坠物危害是非常大的,也许一个细小的物品就可能导致他人死亡,所以,不管是行人还是住户一定要随时保持安全意识,若发生这样的事情,是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超过18岁监护人会有怎样的规定被监护人如果没有智
      超过18岁监护人会有怎样的规定被监护人如果没有智力缺陷等特殊情况的,被监护年龄是到18岁被监护人是指中国法律规定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和限制行为能力......


·一、醉驾要证人证明什么意思?
      一、醉驾要证人证明什么意思?醉驾证人询问笔录是能够帮助我国司法部门查明案情的,对于犯罪嫌疑人自己口头交代的内容是否真实,通过所以公安部门可......


·喝啤酒多少才算醉驾行为?
      喝啤酒多少才算醉驾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为醉......


·不会冻结。社会保险基金属专项资金
      不会冻结。社会保险基金属专项资金,不得挪作他用。各地人民法院在审理和执行民事、经济纠纷案件时,不得查封、冻结或扣划社会保险基金;不得用社会保......


·海南省城镇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
      海南省城镇征地补偿标准是多少?土地征收是很多地方政府的工作重心之一,因为不管是媒体还是普通个人都非常关注拆迁工作的进行,所以为了保障拆迁征......


·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包括哪些内容?
      网络发票管理办法包括哪些内容?近几年,我国经济发展的速度想必您有目共睹,但与此同时,一些制作、出售假发票的犯罪行为也在不断发生。我国为了制......


·婚姻中一方出轨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
      婚姻中一方出轨财产分配的原则是什么?按照公平平等的方式来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


·河南临时征地补偿标准项目有哪些?
      河南临时征地补偿标准项目有哪些?1、因工程施工需要,经批准临时借地的补偿,一般包括:青苗费、农作物年产值损失,还耕后地力恢复期的产值损失以及借地......


·诉讼离婚程序分哪三步?
      一、起诉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起诉一方当事人就是原告,被诉的一方当事人就是被告......


·昆山立案侦查需要多少的时间?
      昆山立案侦查需要多少的时间?一、昆山立案侦查需要多少的时间?公安机关立案侦查需要一个月的时间,如果案件复杂的涉案人员较多的可以适当延长。......


·嫌疑人被批捕后还要抓其他人吗?
      一、嫌疑人被批捕后还要抓其他人吗?批捕之后案件还是在侦查阶段,之后会到检察院审查起诉,然后到法院开庭审理。在逃人员会被通缉的。逮捕只是一个公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