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企业融资关键控制点有哪些?

不管企业设立者有多庞大的背景,设立成功后,都会遇到资金不足的现象,此时,经营者会制定融资计划,该计划必须要包含企业融资关键控制点,才有可能会被企业的董事会、股东会认可,继而被落实,否则该融资计划是不能通过的。
  一、企业融资关键控制点有哪些?
  
  (一)概念
  对于简单的经营活动,管理人员可以通过对所做工作的亲自观察来实行控制。 但是,对于复杂的经营活动,主管人员就不可能事事都亲自观察,而必须选出一些关键控制点,加以特别的注意。有了这些关键点给出的各种信息,各级管理人员可以不必详细了解计划的每一细节,就能保证整个组织计划的贯彻执行。
  (二)关键控制点是指一些要害问题
  它们是业务活动中的一些限定性不利因素,或是能使计划更好地发挥作用的有利因素。不同的组织部门,其性质、业务有其特殊性,所要计量的产品和劳务不同,所要执行的计划方案数不胜数,因而,可能有完全不同的关键控制点。比如:某企业在落实产品生产成本计划时,主要控制点是重点制造部门的生产成本和材料部门的采购成本;另一家企业制定了发展计算机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划,选中的关键控制要素为:由信息部门负责系统设计与各部门的协调工作,抓好数据库的建设,各个部门领导要参加项目审批过程。选择关键控制点的能力是一种管理艺术,有效的管理控制取决于这种能力。选择了关键控制点之后,需要考虑进一步的问题,比如:如何设计该控制点的目标?如何衡量出现的偏差?谁应对哪些失误负责?哪些信息反馈价值最大、最经济实用等等。具体说来,就是要制定一些客观的标准。
  (三)控制点种类繁多,所用标准也是多种多样的
  (1)实物标准就是以实物单位制定的标准,它反映了定量的工作成果,是计划工作的基石。实物标准一般适用于基层生产单位,如产量定额、工时定额、消耗定额等。同时也可反映质量标准,如轴承面的硬度、公差的精密度、纺织品的耐久性等。(2)货币标准就是以货币单位制定的标准,它可用于控制生产过程中所消耗的各种费用以及所获得的各种经济成果。货币标准较多地适用于企业的中上层部门,如单位产品成本、单位产品或单位工时的人工费用、单位产品的材料费用、销售额、利润额等等。(3)综合标准对于有些目标,它既不能完全用实物标准来表示,又不能完全用货币标准来表示,这时就要利用综合标准。通常用相对数的形式来表示,如劳动生产率、出勤率、投资回收期等。(4)把目标作为标准对于难以用定量标准的目标,可以将目标作为标准,将总目标层层分解,实行目标管理,各单位的目标本身即可作为标准。关键控制点现在也普遍用于机械制造领域,针对一些常出现故障的设备,设立关键控制点,可以有效的预防设备故障的出现,保证生产。
  二、企业融资的关键问题有哪些?
  企业要想上市,首先要能够成功融资 ,而融资的前提则是企业要有良好的经营与发展前景。企业融资失败的主要原因在于税务不规范、内部管理混乱、业务风险等等。在企业融资上市时需要注意以下三个问题:1、税收要规范 绝大多数中小企业对税务问题并不注意,有些还会故意逃税,而在融资或上市前审计中,一旦发现问题,想要补救为之晚矣,会付出很大成本,有些漏洞甚至难以弥补。上市前的税务审查并不是为了刁难企业,而是引导企业向更规范、健康的方向发展。2、规避业务风险 企业经营中,业务风险的来源有很多种。例如采购过于集中,即企业的上游供应商数量很少,采购的依赖度很高,一旦这些上游企业形成价格联盟,势必会造成原材料成本上升的风险,如果企业同时无法将这一风险转嫁给下游企业,就会陷入生存窘境。这是企业应该改变依赖度,增强转嫁风险的能力。3、注重行业地位 公司的行业地位是上市审核的重要关注点之一。如果在已经上市的公司中,无同类企业,那么上市会容易一些,若已经存在,或是同时又有多家同类企业申请上市,谁能给股东带来更大价值,就可能排在队伍前面。 除此之外,企业还要注重内部的管理结构,要清晰越与合理化。蓝海企业项目资源库 的出现,有效地避免了企业寻找投资机构无门的情况。是根据企业的实际状况,再结合当前的社会经济形势制定具体的适宜于本企业的融资计划。在计划被股东会认可后,还需要将计划上报给当地的政府部分审核,审核通过,即可向社会公众融资,否则此融资行为有非法集资的嫌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被扣12分之后的15天内
      在被扣12分之后的15天内,要去找交警开一张重新学习证明,然后到交管部门去参加为期5天的“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学习。学完之后,再拿......


·死亡人员工资是否缴纳个税
      死亡人员工资是否缴纳个税要分情况。若此人当月发生了收入后去世,且此部分个税应于下个纳税期申报缴纳,那其当月收入可以免交个税。若是当月申报的话......


·集体企业改制后性质是属于什么 在我国,民营企业一般属于集体
      集体企业改制后性质是属于什么在我国,民营企业一般属于集体性质的比较少。通常我们所说的集体企业大多数都是一些国有企业,不过国有企业的经营性质......


·诉讼标的额怎么算,相关规定有哪些
      诉讼标的额怎么算,相关规定有哪些诉讼标的额的计算方式在我国法律上有着明确的规定和说明。所谓诉讼标的额就是说诉讼人在诉讼过程中的争议额度。而......


·对于犯罪中止应该如何处理
      对于犯罪中止应该如何处理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中止犯的处罚原则较为特殊......


·第一次起诉没有残疾赔偿金怎么办?
      第一次起诉没有残疾赔偿金怎么办?一、第一次起诉没有残疾赔偿金怎么办?第一次起诉没有残疾赔偿金可以上诉来要求赔偿。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能力赔......


·偷税漏税多久过追溯期?
      一、偷税漏税多久过追溯期?偷税罪的追诉期为5到20年。漏税是纳税人并非故意未缴或者少缴税款的行为。对漏税者税务机关应当令其期限内照章补缴所漏......


·双方代理是什么意思?
      双方代理是什么意思?一、双方代理是什么意思双方代理又称同时代理,是指一个代理人同时代理双方当事人的民事行为的情况,即一个人既作为卖方的代理人......


·什么是附减记条款的公司债券
      什么是附减记条款的公司债券一、公司债券公司债券是指公司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的,约定在一定期限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公司债券是公司债的表现形式,基......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解除劳动合同条款有哪些?《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


·伤残赔偿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多少?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公民的生活也得到了很大的提升,有越来越多的人会购置自己的私家车,按照规定必须要为车辆购买交强险,也是为了预防和减轻交通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