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海商法海事责任限制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在海洋贸易不发达的从前,承运人经常面临货物丢失或者破损的风险,毕竟海上风大浪急,什么事情都可能发生。为了减轻承运人的赔偿压力,海事赔偿责任限制应运而生。我国海商法对此也有专门章节,那么,海商法海事责任限制的适用范围是什么?下面我们根据有关法律知识告诉您。
  一、海商法海事责任限制的适用范围是什么?
  1、船上发生的或者与船舶营运、救助作业直接相关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的灭失、损坏,包括对港口工程、港池、航道和助航设施造成的损坏,以及由此引起的相应损失的赔偿请求;2、海上货物运输因迟延交付或者旅客及其行李运输因迟延到达造成损失的赔偿请求;3、与船舶营运或者救助作业直接相关的,侵犯非合同权利的行为造成其他损失的赔偿请求;4、责任人以外的其他人,为避免或者减少责任人按照法律规定可限制赔偿责任的损失而采取措施的赔偿请求,以及因此项措施造成进一步损失的赔偿请求。以上请求无论提出的方式有何不同,都可以限制赔偿责任。但第4项涉及责任人以合同约定支付的报酬,责任人的支付责任不得援用本条赔偿责任限制的规定。
  二、海事责任限制赔偿如何计算?
  1、一般人身伤亡和非人身伤亡的责任限额海事赔偿责任限制中对人身伤亡赔偿责任的计算和对非人身伤亡赔偿责任即财产损失的计算应分别进行,当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额不足以支付全部人身伤亡赔偿请求的,其差额应当与非人身伤亡的赔偿请求并列,从非人身伤亡赔偿的责任限额中按照比例受偿。在不影响人身伤亡赔偿请求的情况下,就港口工程、港池、航道和助航设备的损害提出的赔偿请求,应当较一般非人身伤亡赔偿请求优先受偿。不以船舶进行救助作业或者在被救船舶上进行救助作业的救助人,其责任限额按照总吨位为1500吨的船舶计算。2、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制旅客人身伤亡的赔偿责任限制,按照46666计算单位乘以船舶证书规定的载客定额计算赔偿限额,但是最高不超过25000000计算单位。但这一限额不适用于我国港口之间海上旅客运输的旅客人身伤亡。由此可见,海事赔偿责任限制有使用条件和范围,不是承运人所有请求都可以。像因为货物延迟交付导致的赔偿请求、船只发生碰撞对港口等附属设施造成损害的赔偿等。这些才是海商法海事责任限制的适用范围。另外,我国还成立了赔偿基金,当承运人无力支付赔偿款的时候,赔偿基金可以先行赔付。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办理商标续展要什么文件?
      办理商标续展要什么文件?(1)《商标续展注册申请书》(2)申请人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3)委托代理的提交《代理委托书》,直接在受理大厅办理的提交经......


·司法鉴定申请时间限制是多久?
      在案件中,当事人可以申请司法鉴定,运用科学技术及专业知识为自己赢得胜诉的机会。但是有不少人疑惑司法鉴定是可以提前还是延后,或是司法鉴定申请时......


·医患官司律师费用需要多少
      医患官司律师费用需要多少?一、医患纠纷律师费用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


·父母财产与离婚财产分割有关吗
      想必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关于财产分割的问题,大多数人的认识还是比较清楚的。在分割财产的时候分割的是属于夫妻之间的共有财产,可是有少数一部分人,......


·鉴定结论出来之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该怎么办
      鉴定结论出来之后伤残情况发生变化,该怎么办一般来说,经过伤残鉴定确定伤残等级之后,通常是不会再出现其他情况。但是,实际中,鉴定结论出来之后......


·一、签了劳动合同不买社保公司违法吗?
      一、签了劳动合同不买社保公司违法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后,未给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该用人单位违法。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入职的当月就应......


·公司法人董事长必须是同一个人吗?
      公司法人董事长必须是同一个人吗?公司法人和董事长不一定是同一个人,《民法典》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


·办理登记离婚都需要啥手续
      办理登记离婚都需要啥手续(一)申请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


·江苏省诉讼律师费标准是怎样的
      江苏省诉讼律师费标准是怎样的我们知道聘请律师是要花钱的,因为律师在诉讼中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理应得到相应的报酬,但是每个地方由于经济水......


·企业之间是否可以互相拆借资金
      企业之间是否可以互相拆借资金一、企业之间是否可以互相拆借资金1996年9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


·交通肇事罪赔偿的从轻情节
      交通肇事致人重大伤亡或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构成交通肇事罪。交通肇事案件中犯罪嫌疑人的事后赔偿可认定为从轻情节。1、事后赔偿作为交通肇事罪......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