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撞人轻伤逃逸要坐牢吗?

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可能会因为各种原因而导致不小心撞到人了,而此时积极的救治伤员,减少损害结果日后即使有处罚也不会那么重。而要是此时具有逃逸情节,并且还因此还给伤者造成了更为严重的损害,那肯定处罚就会严的多,甚至有可能要坐牢。其中撞人轻伤逃逸要坐牢吗?请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一、撞人轻伤逃逸要坐牢吗醉驾撞车逃逸,涉嫌交通肇事罪,根据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第四十五条有期徒刑的期限,除本法第五十条、第六十九条规定外,为六个月以上十五年以下。单独的交通肇事罪最高为15年,即使造成的后果再严重也不可能判处死刑。除非在交通肇事后为逃避法律追究,将被害人带离事故现场后隐藏或者遗弃,致使被害人无法得到救助而死亡或者严重残疾的,应当分别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款的规定,以故意杀人罪或者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转化成故意杀人的或者故意伤害的,才有可能判处死刑。二、肇事逃逸后保险公司能否赔偿受害人交通肇事逃逸作为一种对国家、集体、个人利益危害性极强的行为,既为伦理道德所排斥,又为法律法规所禁止,保险公司亦普遍通过设定责任免除条款的方式对此行为予以否定评价。但在目前司法实践中,部分司法裁判机关援引保险法十八条之规定,即保险人未对免责条款进行明确说明而判决该条款无效,这种因保险人的轻微过错而判决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从而使违法行为人获得巨大利益的做法客观上起到了对肇事逃逸行为的保护和纵容的效果。加之部分媒体不负责任的片面报导,使社会大众误以为肇事逃逸亦可获得保险保障,此类判决与报导已成为该违法行为泛滥的诱因之一,其社会影响是相当恶劣的。笔者认为,审判机关应当从保险法十八条之立法目的实现角度来把握对肇事逃逸等公知公序性质的免责条款明确说明义务的审查尺度,从而使裁判达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往往都是被认定构成了刑事犯罪的,在追究了刑事责任的情况下,才需要到监狱服刑坐牢。而现实中,即使撞人导致了轻伤,并且存在逃逸情节,如果不能认定构成刑事犯罪的话,那么给予驾驶人员的处罚也不会涉及到刑事方面,就不会有坐牢的情况出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欠款合同怎么写才能法律有效?
      欠款合同怎么写才能法律有效?如果双方当事人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为了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防止不必要的纠纷,双方当事人是需要签订欠款合同......


·刑诉与民诉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什么?
      刑诉与民诉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若干意见》的规定,审判监督程序中发回重审的情形包括:(1)人民法院提审或者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


·装修合同书的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
      装修合同书的签订注意事项有哪些?装修合同的签订现在离我们的生活越来越近,我们越来越离不开这些日常生活中遇到的合同,但是签订合同也需要注意很......


·根据法律规定监狱假释通过多久能出来?
      一、根据法律规定监狱假释通过多久能出来?根据法律规定监狱假释通过大概1~2天就可以出来。根据《监狱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假释的,监狱......


·传销罪对于一般参与者怎么判刑
      一、传销罪对于一般参与者怎么判刑传销罪对于一般参与者不会判刑,但要接受行政处罚。根据法律规定,只有组织、领导传销的人员才构成犯罪,如果只是一......


·要看是否满足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
      要看是否满足领取失业金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一、离婚房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
      一、离婚房产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有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


·不当得利不返还触犯刑法吗
      不当得利不返还触犯刑法吗?一、不当得利不返还触犯刑法吗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损失而取得利益的事实。如果因此发生民事纠纷,法院将......


·赠与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多久
      赠与合同成立的时间是多久一、赠与合同成立的时间(一)赠与合同自何时成立,与赠与合同是实践合同还是诺成合同直接相关。依照民法典的规定,赠与合......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公式是怎样的
      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的个税计算公式(一)、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征免个人所得税问题的......


·公司经营范围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经营范围的规定是什么一、公司经营范围的规定我国《公司法》第12条明确规定: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