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出现什么问题可以要求退房

出现什么问题可以要求退房
  
  买房又退房,的确是一件苦恼的事情。但退房要有一定的准则,我们要注意8点要求:
  
  收楼过程中,如果遇到质量小问题,可以让发展商及时补修,但如果出现以下八种情况,购房人可提出退房。
  
  1、实测面积与合同约定面积误差绝对值超过3%。
  
  2、开发商逾期交房构成根本违约,即逾期交房达到合同约定的退房日期。
  
  3、开发商变更规划、设计影响房屋结构型式、户型、空间尺寸、朝向的。
  
  4、开发商预售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的(故意隐瞒未取得预售许可证的除外)。
  
  5、开发商交付的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或房屋质量严重影响房屋正常使用的。
  
  6、不能或不能按期办理产权过户的。
  
  7、购房者贷款申请未批准,合同双方对付款方式不能协商一致的。
  
  8、合同中约定的其它退房条件出现时。
  
  二、退房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在买卖过程中,由于违约方的不同及所处的阶段不同,办理退房的程序也不同,具体手续如下:
  
  1、订金(定金或认购金)阶段
  
  当购房者已交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还没有签订正式《商品房预售合同》的情况下:如果购房者已向卖方支付了订金(定金或认购金),但没有说明所交款项的性质,也没有任何约定,这种情况购房者都可直接向卖方或其代理人要回所交款项。
  
  如果卖方所售项目有《预、销售许可证》或产权证,购房者与卖方有约定,所交款项为定金,且如果买卖双方就《商品房买卖合同》达不成一致意见,最终没有签订合同,所交款项予以没收,定金一律不退。姜涛与刘桂林律师认为这种约定有违公平公正的原则,应属强迫交易的行为,这种情况如卖方拒不退还定金,购房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但《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对这种约定似乎是认同的。
  
  2、已做预售登记阶段
  
  买卖双方已到房地产主管机关做了预售登记,但房屋还未交付使用,这个阶段如果一方想退房首先要与对方协商,看能否达成一致意见,如果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要以书面形式表示出来,签订正式退房协议。协议的内容主要应包括双方同意解除原房屋买卖合同、违约责任由谁来承担、如何退款、如何履行等问题。
  
  如果买卖双方中一方违约,且达不成一致意见,那么主张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对方有异议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确认解除合同的效力。如果双方协商达不成退房协议,可直接向法院或仲裁机构起诉或申请仲裁。此外双方还应到房地产登记主管机关办理注销预售登记手续。
  
  人们在买房后是可以退房的,但关键在于退房是否符合法定的退房条件,否则,如果是购房者无理由擅自要求退房,就要承担支付巨额违约金的责任。实践中,如果您对所购的房屋不满意而想退房,首先就要确定您要退房的理由是否符合退房的条件,再按照一定的程序办理退房。总之,购房需谨慎,退房仍需谨慎,如有问题要及时咨询房产方面的专家律师,以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出现。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目前企业商标侵权可以索赔多少?
      企业当中商标侵权是会对权利人造成损失的,但是损失的确定标准也是赔偿标准所需要的依据,在企业商标侵权案件当中很多都是根据实际的损失数额来确定赔......


·价格欺诈赔偿标准10倍吗?
      价格欺诈赔偿标准10倍吗?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并无十倍赔偿的规定,与之最接近的是“食品安全法”第96条规定,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


·夫妻离婚的话抚养费怎么给才好
      夫妻离婚除了要对抚养权作出确定之外,同时还要计算抚养费的数额,另外关于抚养费的支付方式、期限等等最好也作出约定,这样才能避免日后产生什么纠纷......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受害人应该怎么办
      受害人应该及时报警处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涉嫌刑事犯罪的,属于公诉罪,即使被害人没有报案,但公安机关可以依法立案侦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另......


·案件侦查到期遇到节假日怎么办?
      一、案件侦查到期遇到节假日怎么办?案件侦查到期遇到节假日不得因节假日而延长,即到期日就是最后一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


·通信线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
      通信线路工程质保期是多久工程建设是一个重大的活动,它的涉及面十分广泛,是您在进行工程建设的过程中,会综合比较建设行业,选择一个靠谱的建设工......


·监视居住用不用交身份证?
      监视居住用不用交身份证?监视居住会扣押身份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扣押居民身份证。但是,......


·普通合同违约要坐牢吗?
      普通合同违约要坐牢吗?不会坐牢的,合同违约情形划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不履行合同义务,第二类是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


·机动车交通事故精神损害赔偿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机动车交通事故是近年来发生最多的事故,很多的交通事故由于处理不好,最后走上了诉讼的途径,从以往的判例来看,一些交通事故的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都......


·欠钱死活不还的人怎么办?
      欠钱死活不还的人怎么办?1、遇到欠钱不还的情况,建议尽快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还款,一旦超过了诉讼时效,丧失胜诉权;胜诉之后,如果对方在履行期未履......


·醉酒驾车撞死人怎么判刑
      醉酒驾车撞死人怎么判刑醉驾撞死人属于过失犯罪,一般是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的。接下来,我们就一起看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当中对交通肇事罪是如......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