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收养人和被收养人满足怎样的收养登记条件?

收养人和被收养人满足怎样的收养登记条件?
  
  建立合法的收养关系,则首先需要当事人都满足了规定的条件,然后还要办理登记手续或者进行公证才行,否则即使符合了条件成立的也仅仅是事实收养关系。那其中要求收养人和被收养人满足怎样的收养登记条件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收养人应当具备的条件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98条和其他相关条款的规定,通常情况下,收养人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无子女。
  
  即收养人不论是有配偶者,还是无配偶者,必须无自己名义下的子女(包括亲生的子女、养子女、有事实抚养关系的继子女)。这里所说无子女,并非指不能生育者。如果有生育能力而不愿生育,要求收养子女的,只要具备相应条件,也可以收养子女;当然,如果子女均已死亡的,也可以收养。
  
  2、有抚养和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这种能力主要是指收养人须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具备抚养被收养人的必要经济条件,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能够从物质生活和教育诸方面为被收养人提供必要的条件。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由于《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此条为刚刚修改的内容,哪些疾病不准收养子女,还有待于医疗卫生行政部门进一步作出明确的规定。司法实践中通常对有严重传染病或精神病的人禁止其收养子女。
  
  4、年满30周岁。
  
  这是取得收养人资格的最低法定年龄,不满30周岁的公民一般不得收养子女。若收养人为夫妻的,须夫妻双方均年满30周岁(收养法修改前为35周岁)。
  
  5、有配偶者作为收养人,应由夫妻双方共同收养;收养人(包括共同收养的夫妻)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这是根据现行《收养法》第8条第1款和第10条第2款的规定所作的一般要求。
  
  二、被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是什么
  
  根据我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1093条的规定,通常情况下,被收养人必须同时具备下列三个条件: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其中,孤儿是指父母已经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儿童;弃婴、弃儿是指被父母遗弃,县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婴儿和儿童;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是指生父母因伤、病、残或经济困难以及客观条件不许可等原因,无力抚养的孩子。
  
  就包括对收养人、被收养人以及送养人的条件要求,通常需要这三方面当事人都满足了规定的条件才行,否则也是不能成立合法的收养关系。当然本身这样的关系就是法律行为,因而日后符合条件也是可以进行解除。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什么情况下才会丧失继承权?
      什么情况下才会丧失继承权?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2、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3、继承人遗弃......


·一、婚前按揭房产离婚分割方式是什么?
      一、婚前按揭房产离婚分割方式是什么?1、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


·司法鉴定能力鉴定范围是什么
      生活中如果遇到医务纠纷或者是交通事故纠纷情况的话通过司法途径解决问题是需要进行司法鉴定的,除此之外有很多的民事纠纷问题都是不需要进行司法鉴定......


·一、签订车位租赁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签订车位租赁协议的注意事项有哪些1、租赁的期限、租赁的起止日期、每月租赁车位的费用以及违约责任等等。2、必须弄清楚这是有产权的车位,还是仅......


·打伤鉴定怎么司法鉴定?
      一、被打伤怎么申请司法鉴定?建议及时报警,公安机关受理后会开具伤情鉴定委托书,告知被害人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公安机关受理伤害案件后,......


·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定罪量刑是什么?
      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定罪量刑是什么?虚开抵扣税款发票罪的定罪量刑,是根据《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


·拘役是不是要没收手机?
      拘役是不是要没收手机?拘役要没收手机,拘役是刑罚的一种,它限制的是被处罚人的人身自由,拘役期间不允许用手机对外联系,但是可以通信。“拘役的期限,......


·再婚离婚财产分配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其实很多情况下,所谓的再婚只不过在多数人眼中和当事人心中是不一样的,但是我国婚姻法不可能因为再婚或者头婚,就分别对待当事人的相关权益的。现如......


·一、对方出轨起诉财产怎么分割?
      一、对方出轨起诉财产怎么分割?对方出轨起诉财产分割的规定是:一般婚后所得为夫妻共同财产,如果一方存在过错,如出轨,家暴,赌博等,可以主张对方少......


·离婚后房产如何分割,不同性质的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离婚的时候最大的问题就是如何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房产进行分割,这也是人们普遍都比较关心的问题。很多人都问我们,夫妻离婚后房产该如何分割了......


·法律上什么叫共同抚养权?
      法律上什么叫共同抚养权?一、法律上什么叫共同抚养权?共同抚养权:离婚并不使一方失去抚养权,只是失去共同生活的权利,但是也可以约定共同生活的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