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在我们生活中总有些无法预料的意外

在我们生活中总有些无法预料的意外,人们从事许多工作也都承担着一定的风险,工伤也就成为了一种常见的事故类型。如果职工在工作中不幸受伤,就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的工伤认定。那么工伤的认定时限是怎样的呢?工伤认定送达时间规定又是怎样的呢?本站我们为您解答。
  
  1.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限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当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1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认定超时效待遇无保障
  王某于2003年6月5日到山东省沂水县某食品厂工作。由于上岗前没经过专门培训、工作时间较长等原因,小王在上班的第六天就发生了工伤:右手的四个手指被机器切掉。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采取积极的态度配合医院给小王治疗,支付了全部医疗费和医疗期间的工资,但小王仍然留下了残疾。医疗终结后,小王不愿意再回厂上班,就在家休养。头几个月,业主还给点生活费,再后来就不管了。小王及其亲属每隔一段时间去找老板一次,老板却说:“我不能管你一辈子。”今年8月5日,小王在别人的指点下,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仲裁,仲裁办公室要求其出示工伤认定书和劳动能力鉴定书,小王接着就到县劳动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该县劳动保障局经审查认为,小王申请工伤认定已超过法定一年的时效,遂作出不予认定通知书。由于小王未拿到工伤认定书,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就无法受理小王的工伤待遇申诉案。因此,小王的工伤待遇没能得到法律的保
  3.工伤认定的申请期限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4.工伤认定的时间规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根据以上详细解答,相信各位对工伤认定送达时间规定已经有了充分的了解。当然,申请工伤认定后就可以获得有关部门的有关的赔偿。我们在日常生活中需要积累一定的法律知识,懂法,用法,才能更好的维护我们的贴身利益。希望本站我们可以帮助到各位。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犯罪嫌疑人网络诈骗2万判刑多久
      犯罪嫌疑人网络诈骗2万判刑多久犯罪嫌疑人网络诈骗2万判刑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具体得由法院判决。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


·私闯民宅罪致人伤残会怎么判刑?
      私闯民宅罪致人伤残会怎么判刑?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


·股权质押怎么做?需要哪些材料?
      股权质押怎么做?需要哪些材料?一、股权质押的定义股权质押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按照目前世界上......


·夫妻俩分开多长时间能自动离婚
      夫妻俩分开多长时间能自动离婚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夫妻离婚只能通过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进行,不存在自动离婚一说。也就是说,离婚必须通过向民政局登......


·民事诉讼败诉律师费由谁付?
      民事诉讼败诉律师费由谁付?民事诉讼败诉律师费由谁付?关于律师费的承担问题,我国的诉讼费用的制度并没有将当事人之间的诉讼费用负担作为调整对象......


·目前申请工伤认定要多少长时间?
      在员工发生工伤事故后,需要向有关部门申请工伤认定,之后才能进行赔偿事宜。可是,有很多人对相关的申请时间比较疑惑。那么,目前申请工伤认定要多少......


·合伙企业法实施条例
      合伙企业法实施条例在当今社会,市场经济竞争颇为激烈,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兼并斗争和合伙结盟也成为了社会经济的一种发展趋势。而这种发展趋势有着不......


·知识产权保护对象有哪些特征?
      知识产权保护对象有哪些特征?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知识产权,根据我国有关知识产权法律规定,我国的知识产权类型主要包括著作权商标权和专利权等权利......


·结婚三个月离婚女方要返还彩礼吗
      一、结婚三个月离婚女方要返还彩礼吗彩礼原则上不退还,满足法定条件的,可以退还。我国没有规定彩礼,但彩礼是普遍存在的社会现象。关于彩礼发生纠纷......


·融资居间合同格式是怎样的
      融资居间合同格式是怎样的融资居间合同范本甲方:法定代表人:职务:住所地:电话:乙方:法定代表人:职务:住所地:电话:根据中华人民......


·抵押物范围是什么,有哪些相关内容
      抵押物范围是什么,有哪些相关内容一、什么是抵押物抵押物是指债务人(抵押人)为担保某项义务的履行而移转给债权人(抵押权人)的担保物。可以是有形财......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