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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鉴定九级条款

工伤鉴定九级条款
  
  凡符合5.9.1或下列条款之一者均为工伤九级。
  
  1)癫痫轻度;
  
  2)中毒性周围神经病轻度感觉障碍;
  
  3)脑挫裂伤无功能障碍;
  
  4)开颅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5)颅内异物无功能障碍;
  
  6)颈部外伤致颈总、颈内动脉狭窄,支架置人或血管搭桥手术后无功能障碍;
  
  7)符合中度毁容标准之两项或轻度毁容者;
  
  8)发际边缘瘢痕性秃发或其他部位秃发,需戴假发者;
  
  9)全身瘢痕占体表面积≥5%;
  
  10)面部有≥8cm2或三处以上≥lcm2的瘢痕;
  
  11)两个以上横突骨折;
  
  12)脊椎压缩骨折,椎体前缘高度减少小于1/2者;
  
  13)椎间盘髓核切除术后;
  
  14)1~2节脊柱内固定术;
  
  15)一拇指末节部分1/2缺失;
  
  16)一手食指2~3节缺失;
  
  17)一拇指指间关节僵直于功能位;
  
  18)除拇趾外,余3~4指末节缺失;
  
  19)一足拇趾末节缺失;
  
  20)除拇趾外其他二趾缺失或瘢痕畸形,功能不全;
  
  21)跖骨或跗骨骨折影响足弓者;
  
  22)外伤后膝关节半月板切除、髌骨切除、膝关节交叉韧带修补术后无功能障碍
  
  23)四肢长管状骨骨折内固定或外固定支架术后;
  
  24)髌骨、跟骨、距骨、下颌骨、或骨盆骨折内固定术后;
  
  25)第V对脑神经眼支麻痹;
  
  26)眶壁骨折致眼球内陷、两眼球突出度相差>2mm或错位变形影响外观者;
  
  27)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
  
  28)双眼矫正视力等于0.5;
  
  29)泪器损伤,手术无法改进溢泪者;
  
  30)双耳听力损失≥31dB或一耳损失≥71dB;
  
  31)喉源性损伤导致发声及言语不畅;
  
  32)铬鼻病有医疗依赖;
  
  33)牙槽骨损伤长度>4cm,牙脱落4个及以上;
  
  34)上、下颌骨骨折,经牵引、固定治疗后无功能障碍者;
  
  35)一侧下颌骨髁状突颈部骨折;
  
  36)一侧颧骨并颧弓骨折;
  
  37)肺内异物滞留或异物摘除术;
  
  38)限局性脓胸行胸膜剥脱术;
  
  39)胆囊切除;
  
  40)一侧卵巢部分切除;
  
  41)乳腺成形术后;
  
  42)胸、腹腔脏器探查术或修补术后。
  
  在了解九级工伤等级标准之后,员工只要在拿到九级伤残的结论之后,就可以向单位索要因受伤产生的治疗费以及护理费。如果单位因此而解雇受伤员工的,还可以要求单位赔付就业补助金,除非单位有证据指明员工并非工伤否则不得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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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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