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劳动关系三年合同到期怎么办
在我国劳动关系三年合同到期怎么办?
一、合同到期续签
1、劳动合同到期,用人单位都要根据劳动者的业绩情况、工作表现、胜任能力等方面,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2、在用人单位选择继续留用劳动者且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的情况下,劳动合同续签手续的办理都会比较顺利。
二、合同到期不续签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1、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2、劳动者不续签的话,除非是以用人单位提供的新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降低为由才有经济补偿金,否则无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四)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合同到期以后有两种做法,第一种肯定就是劳动合同到期了以后,双方再续签劳动合同,这种也是比较普遍的。那当然,第二种情况就是到期了以后不续签。问题在这里都不续签也是分两种情况的,第一种就是,如果是你本人不和公司再续签了,正常的办理离职手续没有补偿。第二种就是公司不续签,是需要给你支付补偿金的。您在了解过劳动关系三年合同到期怎么办以后,希望遇到类似事件知道应该怎么处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工程施工保险缴费标准是什么
按照不同的工程类别,工程保险费取费标准的计算也有所不同。住宅楼、综合性大楼、商场、旅馆、医院、学校等民用建筑的取费标准一般占建筑工程费的2‰—......
·劳动仲裁录音算证据吗
劳动仲裁录音算证据吗一、劳动仲裁录音算证据吗录音可以作为劳动仲裁的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
·现在买房子要交个税吗?
现在买房子要交个税吗?1、如果买的是新房,缴纳的税费如下:()契税:90平方米以下普通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减按1%税率征收契税,9......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直管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直管区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南昌市临空经济区直管区土地只有一类: 区片范围:樵舍镇枫林村、枫杨村、七里岗垦殖场......
·交通肇事逃逸的特征有哪些
交通肇事逃逸的特征有哪些1、道路交通事故逃逸案多发生在阴雨、雾天和雪天,因为在这样的气候条件下,车辆、行人稀少,能见度低,难于发现,使逃逸者认......
·下班途中电瓶车相撞算不算工伤?
下班途中电瓶车相撞算不算工伤算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
·垄断竞争和垄断的区别有哪些
垄断竞争和垄断的区别有哪些?一、垄断竞争和垄断的区别垄断竞争(monopolisticcompetition)是指许多厂商生产并出售相近但不同质商品的市场现象。......
·离婚时没要抚养费现在可以要吗
离婚时没要抚养费现在可以要吗孩子为18周岁以下的,有权索要抚养费,方式方法上可先与之索要,未果的可向管辖权法院起诉主张给付抚养费事项。判决生......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管辖的原则是什么?
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管辖的原则是什么?一、债权人撤销权管辖原则1、债权人依照《合同法》74条的规定提起撤销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