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嫖娼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近段时间以来,娱乐圈嫖娼的事件不断出现,直接引发的后果对于名人来说也比较严重,甚至给他们的事业带来巨大冲击,那么,嫖娼是犯罪吗, 嫖娼的法律后果是什么?下面本站我们为您搜集了一些关于嫖娼的法律后果的相关内容,希望会对您有所帮助,一起来阅读文章吧!
  
  一、嫖娼违法,但一般不犯罪。
  
  一般的嫖娼行为在我国被认为是违反治管理的行为,违反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属于违法行为,但尚未构成犯罪。通常根据《治案管理法》和《卖淫嫖娼管理办法》处罚。
  
  二、嫖娼涉及以下犯罪情节,即可能构成犯罪
  
  (一)嫖娼的是幼女(不满14周岁)而且明知——涉嫌强奸罪(非性工作者)
  
  行为人明知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与其发生性关系,不论幼女是否自愿,均应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强奸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确实不知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双方自愿发生性关系,未造成严重后果,情节显著轻微的,不认为是犯罪。
  
  (二)性工作者未满14周岁——涉嫌嫖宿幼女罪(目前该罪已经废止,以强奸罪论处)
  
  嫖宿幼女罪(刑法第360条第2款),是指嫖宿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行为。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告《关于构成嫖宿幼女罪主观上是否需要具备明知要件的解释》
  
  行为人知道被害人是或者可能是不满十四周岁幼女而嫖宿的,适用刑法第三百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嫖宿幼女罪追究刑事责任。
  
  立案标准:行为人知道对方是或可能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嫖宿的,应当立案。
  
  现行《刑法》第360条第2款规定:“嫖宿不满十四周岁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涉嫌故意传播性病罪
  
  传播性病罪,是指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而又卖淫、嫖娼的行为。
  
  《刑法》第360条(第1款):明知自己患有梅毒、淋病等严重性病卖淫、嫖娼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仍与他人恋爱、姘居、通奸的,均不构成本罪。需有营利目的或者放任传播而进行卖淫、嫖娼为目的。
  
  二、明知自己患有严重性病,出于伤害他人、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故意,与他人发生性关系,致使他人传染上性病的,不能定传播性病罪,情节严重的应以故意伤害罪论处。
  
  嫖娼被抓怎么处罚?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实施处罚,必须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严禁以罚款代替刑罚、劳动教养、收容教育和行政拘留。
  
  公安机关对卖淫嫖娼人员进行处理时,按照以下量罚基准执行:对卖淫嫖娼者,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具有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卖淫嫖娼、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初次卖淫嫖娼、因生活所迫初次卖淫等属于“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对卖淫嫖娼人员,除给予治安管理处罚外,可以依法予以收容教育;对具有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人员多次卖淫嫖娼、18周岁以上人员卖淫嫖娼2次以上等情形之一的,应当依法收容教育;因卖淫嫖娼被公安机关处理后又卖淫嫖娼的,实行劳动教养,并由公安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
  
  对应当给予行政拘留处罚,但因具有怀孕或者哺乳自己不满1周岁婴儿,以及70周岁以上人员实施卖淫嫖娼等情形的,不执行行政拘留处罚。
  
  综上所述,通过以上文章内容的阅读,相信您对于嫖娼的法律后果是什么这个问题应改已经有所了解,我们都知道,西方国家思想比较开放,卖淫甚至在他们有些国家是合法的,受到法律保护的,但在我国嫖娼是违法的,是不被允许的,但还不至于构成犯罪,一旦被抓到嫖娼会被罚款、教育等。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行贿受贿案件中的公诉方应当提供什么证据
      一、行贿受贿案件中的公诉方应当提供什么证据?1,受贿属于公诉案件,行贿方可以向检察院、纪委举报。2,可以提供的证据包括:行贿花费的发票,给予......


·上海市最新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什么?
      上海的地理位置相对比较复杂,由于靠海并且,也不属于平原,那么上海市的相关征地标准应该是如何规定的呢?根据有关的政策来看,上海应该按照片区来进......


·诈骗多少钱立刑事案件
      三千元以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


·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还可以起诉吗
      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还可以起诉吗一、没有事故责任认定书关于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2004年5月1日之前,依据的是国务院1991年9月颁布的《道路交通事......


·偷税漏税5000块如何进行处罚?
      偷税漏税5000块如何进行处罚?偷税漏税的处罚规定是进行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的刑事处罚措施。对逃税罪的处罚方式如下:1、对自然人犯罪的处罚:......


·规定遗嘱继承的优点有哪些
      遗嘱继承的优点有哪些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和立遗嘱人死亡是遗嘱继承的事实构成。2、遗嘱继承直接体现着被继承人的遗愿。3、遗嘱继承人和......


·公司财产混同的认定
      公司财产混同主要表现为公司经营场所、主要办公和生产设备确以及财务的混同三个方面。由于公司经营场所是固定的,因而认定公司场所和办公生产设备混同......


·刑事案件地域管辖怎么确定
      对于刑事案件的管辖,包括了级别管辖、地域管辖等等,实践中需要综合多方面的管辖规定,才能最终确定刑事案件由哪里的哪个法院管辖。今天,我们就其中......


·离婚后房产分割协议书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共同财产的归属做出协商,而这其中当然就包括了对共同房产的分割。此时最还是能够签订一份房产分割协议,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


·法律规定哪些不能被授予专利
      法律规定哪些不能被授予专利一、不得授予专利的情形包括几种我国《专利法》第五条和第二十五条规定了不授予专利权的情形,包括以下8种:1、对违......


·社保今年退休需要什么手续
      当事人到达法定退休年龄且累计缴费满15年以上能够请求退休。处理退休的详细流程如下:1、在到达法定退休年龄的前一个月,应向单位经办人供给身份证复印......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