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违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经常可以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看到一些违章建筑物。这些违章建筑物,其实无时无刻不在威胁着我们的安全。因此,对于这些违章物的态度应当是及时的予以拆除。当然,进行拆除的时候需要履行相关的行政程序。那么违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相关规定是什么?下面为您介绍。违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相关规定是什么?如果要拆除违章建筑需要向行政处罚相对人送达行政决定书。《行政处罚法》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注意以下几点:一是签收。很多人认为自己不签收,这个处罚决定书对自己就不发生法律效力,这是错误的,现行法律规定,如果你拒绝接收处法律文书,执法人员可以邀请有关基层组织或者所在单位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把法律文书留在你的住所即视为送达;也可以把法律文书留在受你的住所,并采用拍照、录像等方式记录送达过程,即视为送达。看到没有,没有签收照样可以对你发生法律效力。二是积极应对处罚决定书。如果你错过了听证程序,也不要紧。对违章建筑的处罚决定书,按照法律规定,自送达之日的第二日起,你可以在2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我们强烈建议你千万不能再错过了,否则事实上政府部门认定你的房屋为违章建筑是违法的,但你要错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这个程序的话,那么政府处罚你错了也变成是对的了。三是建议聘请律师维权。因为这是一个法律程序,非专业人士驾驭不了。在此,我再次提醒各位拆迁户两点:第一,隔行如隔山。法律不是你在网上或者书店中看到的法律条文,也不是某个权威学者对法律的解读,更不是法律课堂上的理论讲解。甚至可以这样说,同样是律师,如果他不是专业从事拆迁的律师,对拆迁业务来讲,这位律师也是外行,就别说在遇到拆迁的时候临时下功夫苦读熟读拆迁相关法律的拆迁户了。我们每个月都能接触到拆迁户自己照猫画虎式的进行维权到无法操作时向我们求助的情形,更糟糕的是90%以上这种情形我们也无能为力了,原因就是他把法律程序操作的已经不可挽救了,由于时间的原因,我无法一一罗列他们的错误之处供您借鉴。我只想对这样的人说,不要拿自己的重大利益当儿戏当自己法律水平的试验品。第二,最好聘请外省律师。这个不是外地律师水平高的问题,而是拆迁都是当地政府主导的,当地律师往往会受到干预。如果聘请外省律师就可以很好的避免这个问题。具体聘请外地的哪个律师,我给不了你很好的建议,这个需要你自己去睁大眼睛去选择。四是只有在处罚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时,才可以依法拆除违章建筑。处罚决定书发生法律效力有两种情形:一种就是你不进行行政复议也不进行行政诉讼,过了三个月,处罚决定书就发生法律效力了;另一种是你在两个月内提起行政复议,接着又提起了行政诉讼经过一审二审后就发生法律效力了。只有在这两种发生法律效力的情形下才可以拆除违章建筑,言下之意就是说发现了没有经过审批或者无证的房屋后,不是说拆就拆的,而是要经过严格的法律程序后才可以拆除。首先第一点,如果一定要对行政相对人采取行政处罚的话,那么做出了行政处罚的决定书之后需要向相对人送达。只有送达完毕才能够进行下一步。当然,这种送达,并不是需要,相对人自己亲自签收,才意味着生效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工伤请律师的费用多少钱?
      一、工伤请律师的费用多少钱?(1)一审阶段争议标的(计算基数)计算比例1、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下部份7%但不少于¥5000元2、争议标的在10万元以上......


·法律规定什么人能告重婚罪
      一、什么人能告重婚罪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重婚罪的起诉主体有两个,一个是被害人,另一个是检察院。被害人向公安机关报案的,公安机关应当依......


·故意伤人致轻伤怎么处罚
      故意伤人造成轻伤或以上伤害程度的,可以以故意伤害罪定罪处罚。而在日后判刑的时候,则需要根据实际的损害情况进行处罚。那么故意伤人致轻伤的该如何......


·工程款不给怎么办?
      工程款不给怎么办?一、工程款不给怎么办?首先先到当地的信访局和建设局去投诉,请他们帮忙解决,如果无果,那么收集好对方拖欠你工程款的证据,向......


·名誉权纠纷解释规定是什么?
      名誉权纠纷解释规定是什么?一、名誉权纠纷解释规定是什么?名誉权纠纷解释规定内容如下所述:人民法院受理这类案件时,受侵权的公民、法人和其他......


·2023盗窃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盗窃数额认定标准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的标准如下:⑴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的......


·土地使用40年的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
      土地使用40年的住宅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怎么办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相应的土地制度也在完善,我国现在实行国家土地所有制和农村集体土地所有制,因此个......


·无证驾驶肇事致死逃逸如何处罚?
      一、无证驾驶致人死亡逃逸会判刑吗《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无证驾驶,处200-2000元的罚款,并且暂扣车辆、拘留15天。《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


·酒后驾车严重威胁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这一严肃问题,我国
      酒后驾车严重威胁了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这一严肃问题,我国制定了严格地法律法规,但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许多人并没有完全了解酒驾事态的严重性......


·个人所得税退税需要什么东西
      个人所得税退税需要什么东西?1、完税凭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审核无误后,原件退还纳税人)。2、误征误交税款所属期的个人所得税明细申报表复印件一份。......


·生产劣药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是什么?
      生产劣药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是什么?生产劣药罪既遂可以追究什么刑事责任,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四十二条【生产、销售劣药罪】生产、销售劣药......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