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钢结构工程合同管理办法的内容

钢结构工程合同管理办法的内容 钢结构工程合同管理办法
   1、招投标管理
  投标方向的选择:商务部在律师的指导下,在最有利于己方的市场进行投标,避免由于市场饱和造成的投标恶性压价情况的发生。
  招标方资信情况调查:包括工商调查及担保方面的调查,以保证招标方在今后工程中工程款的及时支付。
  投标风险预测: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介绍,律师与技术、财务部门一道,通过工程预算进一步核实工程规模、工程量、设计资料情况、合同条件、工程环境等有可能发生的合同风险,并对此作出风险预测和规避风险办法。
  对标书的审核:根据招投标法及有关建筑法律,指出标书中对我方有利和不利的内容,并提出相关建议。
  选择对自己有利的合同条件签订合同。
   2、合同签订的风险控制
  根据建设部标准合同及有关最新法律规定,律师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作出一套切实保护企业钢结构工程利益的合同文本,包括钢结构制作合同文本、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文本、高层钢结构制作安装合同、钢结构工程分包合同文本、外协加工定做钢构件合同文本等。
  在建设部建设工程标准合同文本的基础上,在专用条款上设计最大程度保护本企业利益的合同条款,并尽可能对标准合同文本不足的地方与业主签订补充合同。
  在业主要求与其签订业主拟定的合同文本情况下,对业主提供的文本进行审查,找出其中不合理、不公平的条款,与商务部一道与业主方进行谈判,对原合同内容进行调整。
  在合同签订前,与工程部、商务部、综合计部、财务部、总经理实行集体负责制,分别对合同提出具体意见,就不同认识进行磋商和必要调整,并签字确认。
   3、履约风险控制
  律师对合同工程节点和付款节点进行归纳,找出合同条款中存在履约风险的地方,并提出相关的法律意见。
  在工程施工前技术交底的同时,工程部安排律师对项目经理、商务部负责人、财务部负责人进行合同履行风险交底,并出具书面的节点、风险及防范内容。
  项目经理按照主要工程节点内容,在施工过程中安排有关人员对工程节点资料进行收集,并将复印件及时提供给律师。在发包方不能或拒绝提供的工程节点文件时及时告知律师有关情况,以便律师提供相应工作预案。
  财务部有关工程项目收款负责人,在发包方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时,向项目经理和律师作出汇报并提供欠款情况简表,以作为工程部和律师发出催款和停工函的依据。
  在发包方拒绝支付工程进度款、拒绝进行决算、拖延验收时间时,以合同约定为依据,以公司名义发出工程联系单、工作函、公司函、律师函,督促对方按合同约定履约。
  协同工程部一道,决定对工程停工及复工,并及时发出书面停工、复工函。
  根据合同约定,对发包方、监理方提出的工期延误、工程质量等问题进行反索赔,对于业主违约在先或者由于不可抗力所造成的问题主张自己的权利。
  协同商务部、工程部与欠款单位进行谈判,及时令发包方作出抵押、提供担保等。
  必要时候对违约方进行诉讼。
   4、诉讼风险控制
  及时协调清理企业件所欠的三角债,避免不必要的诉讼纠纷。
  尽最大可能将工程问题解决在非诉阶段。
  按照法律程序申请财产保全、对己方被保全的财产进行解冻。
  在时效内提出管辖异议,以达到在诉讼时间上迫使对方让步的目的。
  在诉讼过程中搜集有利于己方的工程证据和对方违约的证据,以利在调解中取得优势。
  准备代理意见,代表企业进行诉讼。
   5、企业人员合同素质培训
  为顾问单位的商务、工程、财务等部门的人员进行合同法方面的培训。并结合钢结构工程的实际情况,就法律条文的具体应用提供指导性意见。
  对中层以上的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培训,提高有关管理负责人的法律素质。
  通过以上法律解决方案,可以将钢结构工程合同风险控制在预测的范围内,并将风险问题及时予以解决,充分保证工程款收回的周期。企业自身也在谋求法律顾问支持的同时,能在顾问的指导下建立起一套有效的合同风险管理体系。
  通过制定的钢结构工程合同管理办法,可以有效的避免钢结构工程施工过程,合同中出现的各类风险问题,并为风险问题的出现提供了有效的解决办法,保证了工程承包方与施工方因前期垫付的工程款的收回。当然,对于具体的法律问题,当事人还是需要听过专业的法律途径来寻取帮助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对方隐瞒婚史他是不是重婚
      对方隐瞒婚史他是不是重婚一、对方隐瞒婚史他是不是重婚构成重婚罪,如果自己有配偶,但是隐瞒婚史,与他人同居的,构成重婚罪。《刑法》第二百五......


·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多少
      医疗纠纷赔偿标准是多少?如今一些民营医院医疗水平低,管理差,经常发生医疗事故,这会给患者带来人身伤害。其实大部分医疗纠纷都是由于双方无法达成......


·拐卖儿童罪判案件怎样判罚
      一、拐卖儿童罪判案件怎样判罚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法律能断绝父子关系吗
      一、法律能断绝父子关系吗从法律角度上,亲子关系不能自认而解除。我国关于自认的规定集中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其第......


·劳动仲裁撤销裁决的情形?
      劳动仲裁撤销裁决的情形有哪些一、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当适用的法律法规确有错误时,可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主要是指:(一)适用已失效或尚未生......


·民事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民事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普通时效期间为3年,特别时效期间有1年、5年,最长时效期间为20年。1、3年《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百八十八条:“向......


·如何提管辖权异议?
      如何提管辖权异议?一、管辖权异议法律规定管辖权异议是指当事人向受诉人民法院提出的该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的主张。在民事审判实践中,人民法院有时......


·为从事会产生职业危害的工作者发放劳保用品是我国强制规定
      为从事会产生职业危害的工作者发放劳保用品是我国强制规定的,发放劳保用品对于职工健康有着重要意义,不容忽视。那我们国家职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


·民事诉讼立案标准是什么?
      民事诉讼立案标准是什么??民事诉讼立案标准是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


·房屋买卖居间合同违约金
      随着时代一天天在变化越来越多人在城市奔波,这时候就会出现一些想买二手房的人。在二手房买卖中,通常都会约定滞纳金或是违约金。那么房屋买卖违约金......


·葫芦岛交通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
      葫芦岛交通伤残赔偿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