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欠钱不还一年拘留几次?

欠钱不还一年拘留几次?
  
  朋友有难时,我们总会伸出援手,借点儿钱成了常事。借容易,还却难。总会有一些人与他人构建虚假的友谊,打着友谊的名义借钱不还。这样的失信行为不但损害了友谊,对借钱人的人身财产也造成了伤害。借钱人只能去法院起诉,法院可以根据情况拘留欠钱人。那么,欠钱不还一年拘留几次呢?接下来,让我们根据法律了解这个问题。
  
  一、法律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对同一妨害民事诉讼行为的罚款、拘留不得连续适用。发生新的妨碍民事诉讼行为的,人民法院可以重新予以罚款、拘留。”
  
  二、欠钱不还一年可拘留几次?
  
  那么,欠钱不还一年可以拘留几次呢?社会上流传着这样一个说法,“法院不能对被执行人连续适用司法拘留,一年最多只能拘留两次。”被执行人经常会以法院连续司法拘留违法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申请执行人也会经常向法院咨询相关的问题。如果这样认为,那就大错特错了!对于失信被执行人,最多可拘留26次 !
  
  三、拘留种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及其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等有关规定,常见的妨害民事诉讼行为即司法拘留常见情形有以下26种:
  
  (一)妨碍执行类:
  
  1、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
  
  2、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
  
  3、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4、对司法工作人员、诉讼参加人、证人、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协助执行的人,进行侮辱、诽谤、诬陷、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
  
  (二)拒不报告类:被执行人未报告、拒绝报告或者虚假报告财产情况的。
  
  (三)抗拒执行类:
  
  1、在人民法院哄闹、滞留,不听从司法工作人员劝阻的;
  
  2、故意毁损、抢夺人民法院法律文书、查封标志的;
  
  3、哄闹、冲击执行公务现场、围困、扣押执行或者协助执行公务人员的;
  
  4、毁损、抢夺、扣留案件材料、执行公务车辆、其他执行公务器械、执行公务人员服装和执行公务证件的;
  
  5、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查询、查封、扣押、冻结、划拨、拍卖、变卖财产的;
  
  6、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方法阻碍司法工作人员执行职务的其他行为;
  
  7、拒不交付法律文书指定交付的财物、票证或者拒不迁出房屋、退出土地,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
  
  (四)拒不履行类:
  
  1、在法律文书发生法律效力后隐藏、转移、变卖、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交易财产、放弃到期债权、无偿为他人提供担保等,致使人民法院无法执行的;
  
  2、隐藏、转移、毁损或者未经人民法院允许处分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的;
  
  3、有履行能力而拒不按照人民法院执行通知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
  
  4、有义务协助执行的个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的。
  
  (五)出现高消费类:
  
  1、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2、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3、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4、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5、购买非经营必须车辆;
  
  6、旅游、度假;
  
  7、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8、支付高额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9、乘从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这便是对于欠钱不还一年拘留几次的解答。所以,若一个欠钱人实施了以上26种行为,法院至少可以对其事实26种司法拘留,即拘留26次。假若每次15日的话,便是390天,13个月。都赶上有期徒刑了!所以,且借且珍惜,一定要及时还钱,不做违背道德规定的事情!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旷工被辞退影响工伤赔偿吗
      工伤期间因旷工被开除,开除合法没有解除合同的补偿,不合法的可以主张继续履行合同或者赔偿金;因旷工被解除合同享有工伤方面的补偿。对工伤职工遭受事......


·普通住宅50年土地使用年限如何划定
      普通住宅50年土地使用年限如何划定当你在购买一套房子的时候,你一定会关注到住宅土地使用年限这个问题,但同时你也会发现有些住宅的土地使用年限是......


·如果与分公司签订合同诉总公司可以吗?
      如果与分公司签订合同诉总公司可以吗?一、如果与分公司签订合同诉总公司可以吗?分公司对外签的合同,可以以总公司的名义起诉。法律依据《中华......


·非法集资与情人判死刑,量刑标准是什么?
      我们现在的社会当中是有P2P模式,P2P的模式当中有很多的网上借贷和网上存钱的情况,对于这两种情况实际上是有一定的风险的,其中对于网上存钱的情况是......


·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自什么时候起
      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自什么时候起一、著作权受法律保护自什么时候起?《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是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自动产生的,无......


·申请实用新型申请注意事项
      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注意什么1、申请的专利名称一定要简洁、能够精准表达出申请人想要保护的主题名称,不能带有含非技术、笼统的文字,表达要控制在25个字......


·未婚生子抚养费诉讼需要什么材料?
      未婚生子抚养费诉讼需要什么材料?1、原告的身份证明材料(出生证、户口簿)。2、原告法定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簿)。3、被告的身份证......


·什么是可公诉可自诉案件
      什么是可公诉可自诉案件1、故意伤害案(轻伤害);2、非法侵入住宅案;3、侵犯通信自由案;4、重婚案;5、遗弃案;6、生产、销售伪劣商品案(刑法分则第3章第......


·对女职工有哪些劳动保护规定
      由于女职工身体结构、生理机能的特点以及抚育子女的特殊需要,在劳动方面法律是给予了更多保护的。为此,我国还专门规定了《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那......


·邵东农田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在城市的建设之中,会占用不少土地,而有些土地目前还在使用,所以政府或者组织会给予一部分的钱作为征地补偿,由于政策的不同,可能各地的补偿标准都......


·辩护意见书不构成累犯从轻处罚的范文是怎么样的?
      辩护意见书不构成累犯从轻处罚的范文是怎么样的?一、辩护意见书不构成累犯从轻处罚的范文是怎么样的?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黑龙江李某某律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