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吴江行政处罚权下放的具体情况有哪些?

关于行政处罚权下放有一句总体要求的话“简政放权、积极转变政府职能”。其实从行政处罚权下放开始,还是取得比较显著的效果,其中吴江市的行政处罚权下放就有很不错的效果,那么为了加深我们的理解,我们今天要了解的就是吴江行政处罚权下放的具体情况?处罚权下放是证监会适应资本市场发展形势和监管转型新要求作出的重大举措。通过授予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权,有力的推动了全会监管资源整合,为建设全方位、多层次的行政处罚执法体系创造积极条件。派出机构行使行政处罚职责,充分发挥了会机关与派出机构各自优势,完善了派出机构监管执法链条,保证了派出机构监管职能,提升了辖区监管权威,提高了行政处罚效率和效果,有利于更好地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维护资本市场“三公”原则。近日,记者从区安监局获悉,该局根据全区镇域综合执法要求,梳理出164项行政处罚权并下放到各区镇安监部门。以往,我区各区镇安全生产领域行政执法由区安监局委托各区镇执行,签订《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委托书》,各区镇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监督检查,行政处罚权由区安监局统一行使。今年10月1日起实施的《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纳入省政府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范围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省政府的相关规定,履行安全生产执法职责。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可以受本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托,履行安全生产执法职责。对此,区安监局对权力事项进行梳理,按照新的权力事项目录,梳理出164项行政处罚权并下放到各区镇安监部门。与此同时,区安监局编制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实用手册》,手册包含《安全生产法》、《江苏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以及《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安全生产执法程序规定》等执法规范文件,还包含执法文书格式范例等内容,并将手册下发到各区镇安监部门,供执法参考。区安监部门还组织了3次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培训,各区镇安监部门工作人员积极参加,为下一步综合执法做好准备工作。通过上文的相关报道,我们队吴江行政处罚权下放我们进行了简单的了解,行政处罚权下放是为了进一步理顺案件审理工作机制,落实相关政策;同时也是为了能广纳各方的建议,确保行政执法的一致性和统一性,维护法律的执法严肃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批捕判拘役三个月可以申请缓刑吗
      批捕判拘役三个月可以申请缓刑吗法院判决拘役三个月,可以申请缓刑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条件】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


·危险物品肇事罪犯罪主体是什么?
      其实在您的日常生活当中,当说到危险物品的时候,大多数人都会表示并没有怎么接触过,也不是很了解,所以说当说到危险物品肇事罪的时候,您就更加的不......


·无房本的买卖合同生效了,这样的情况合法吗?
      无房本的买卖合同生效了,这样的情况合法吗?无房本的买卖合同生效了的情况合法么?经常有人拿着房屋买卖合同来,要求与对方解除合同,理由是签订合......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程序是什么?
      水利工程质量检测单位资质认定程序是什么水利工程事关民生和经济发展,所以不管是设计、修建还是检验都有着比较严格的流程。水利工程完成以后,肯定......


·随着新农村的建设,一些乡镇政府开发了不少小产权房,提供给农民
      随着新农村的建设,一些乡镇政府开发了不少小产权房,提供给农民购买。因为价格比较便宜,不少人都乐于购买小产权房。同普通商品房相比,小产权房没有......


·入职与试用期的最主要区别是什么
      新员工在没有经过试用期以后,确切的来说不能算作用人单位的正式员工。而且作为任何一个新员工来说,在入职之前,也就是试用期之内,需要注意的事项也......


·行政许可法的设定的内容有哪些
      行政许可法的设定的内容有哪些一、行政许可法的设定(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


·外嫁女能得村集体资产的股份和分红吗?
      外嫁女能得村集体资产的股份和分红吗?无论是土地征收收益的分配,还是农村集体资产的收益权,都与是不是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这个成员身份挂钩。那......


·虽说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但为了避免单位滥用这种权利,而肆意
      虽说用人单位可以辞退员工,但为了避免单位滥用这种权利,而肆意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此,我国法律中专门规定了一些员工是不能被辞退的。那究竟法......


·商标字样侵权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多久
      商标字样侵权案件的审理时间是多久?一审审限一般6个月。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一审民事案件的审限为6个月,有特......


·一、离婚房产法律援助可以办理吗?
      一、离婚房产法律援助可以办理吗?离婚案件目前不可以寻求法律援助中心根据《法律援助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对下列需要代理的事项,因经济困难没有......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