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一、深圳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1、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登记。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2、住宅土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是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续期制度的一个重大例外,等于向社会宣告:住宅土地使用权经登记而取得,因为自动续期而长期有效。该规定的意义在于:奠定了住宅土地使用权可以事实上长期存续的法律基础,成为本世纪以来我国重树民众创造和保有财富信心的最具价值的法律制度。3、《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没有规定任何条件,那些主张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是有条件的观点,不论其条件宽厚(例如象征性支付土地费用)抑或苛刻,都不是在解释而是在否定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制度。
二、住宅土地自动续期后是否缴纳土地费用
1、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无条件并不表明土地使用权人没有义务缴纳土地费用。在物权制度的构造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在自动续期后是否缴纳或者如何缴纳土地费用,是一个与土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没有关系的、待解决的其他法律问题。2、我国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和限期使用制度。实现国有土地的有偿和限期使用制度的基本方式,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即“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按照建设用途分为40-70年,其中“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国有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为保障不动产权利的稳定和存续,实行申请续期制度,土地使用权人并同时负担相应的土地费用。公民需要再行提出续期请求,若请求通过,那么公民此时需要缴纳土地使用费,同时也需要缴纳税额,但是,若当地政府对此块土地的发展已经有了进一步的规划,那么,该请求是不会被审核通过的。当然,若土地是住房类型,公民无须提出请求,只需要缴纳税额即可。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商标法规定商标到期可以抢注吗
一、商标法规定商标到期可以抢注吗?不可以,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注册商标的注册人死亡或终止一年以上,未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续......
·有哪些情形不算共同犯罪
有哪些情形不算共同犯罪一、哪些情形不算共同犯罪1、共同过失犯罪。2、一方为故意犯罪,一方为过失犯罪。3、同时犯,即同时实施犯罪,但彼此之......
·专利权转让登记时间规定是什么?
专利权转让登记时间规定是什么?专利权转让登记时间规定是转让合同生效的那一天开启进行一个时间的计算,我国法律对于专利权的转让做了明确的法律规定,......
·协议离婚材料要提供哪些
协议离婚材料要提供哪些一、协议离婚材料要提供哪些协议离婚时,申请离婚登记当事人双方应提交:本人的户口簿(95新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应在有效期......
·在我国个人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吗?
在我国个人可以到法院起诉离婚吗?当事人可以作为原告,直接到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或被告经常居住地区法院起诉离婚。法院接受当事人的起诉状之后,......
·锁骨骨折工伤公司能赔偿多少?
一、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改制的相关规定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企业改制的相关规定是什么?改制重组是涉及企业生死存亡的重大事项,企业改制将会造成企业原有的资本构成、整体架构、机制体制、生......
·塑钢门窗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塑钢门窗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塑钢门窗工程承包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一)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的;(二)恶......
·夫妻离婚房子留给孩子如何还贷款?
夫妻离婚时房产分割问题十分棘手,但是要解决起来也十分简单。法律规定,如果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则需要一人一半。但是,现实中很多夫妻在离婚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