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温州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任何地区的土地都是有使用年限的,一般情况下,在土地年限届满之时,若原土地使用者没有任何作为,那么当地的政府部门会将土地收回,若在温州生活的居民,想在土地到期之后,继续使用该面积的土地,那么,此时,温州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一、温州土地使用年限到期怎么办?
  1、在土地使用年限届满前,土地使用者可以申请续期,经重新签订出让合同,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并办理土地使用权续期登记。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虽申请续期但未获批准的,土地使用权由国家无偿收回。2、住宅土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是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申请续期制度的一个重大例外,等于向社会宣告:住宅土地使用权经登记而取得,因为自动续期而长期有效。该规定的意义在于:奠定了住宅土地使用权可以事实上长期存续的法律基础,成为本世纪以来我国重树民众创造和保有财富信心的最具价值的法律制度。3、《物权法》第149条规定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没有规定任何条件,那些主张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是有条件的观点,不论其条件宽厚(例如象征性支付土地费用)抑或苛刻,都不是在解释而是在否定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制度。
  二、住宅土地自动续期后是否缴纳土地费用
  1、住宅土地使用权自动续期无条件并不表明土地使用权人没有义务缴纳土地费用。在物权制度的构造上,住宅土地使用权人在自动续期后是否缴纳或者如何缴纳土地费用,是一个与土地使用权的自动续期没有关系的、待解决的其他法律问题。2、我国城市的土地归国家所有,国家依法实行国有土地有偿和限期使用制度。实现国有土地的有偿和限期使用制度的基本方式,为土地使用权出让,即“国家以土地所有者的身份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让与土地使用者,并由土地使用者向国家支付土地使用权出让金”。3、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年限按照建设用途分为40-70年,其中“居住用地”的使用年限为70年。国有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为保障不动产权利的稳定和存续,实行申请续期制度,土地使用权人并同时负担相应的土地费用。跟其他地区一样,若温州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原土地的使用权人,没有向当地的土地资源管理部门提出希望继续使用该面积土地的请求,则行政机关一般会将该面积的土地的使用权收回。当然,也并非所有的公民在提出请求之后,土地的使用权就不会被收回。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家里老人还健在怎么立遗嘱
      家里老人还健在怎么立遗嘱?立遗嘱的方式分别为公证遗嘱、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


·欠网贷钱不还会怎么样2?
      欠网贷钱不还会怎么样2?欠网贷钱不还会怎么样1、罚利息以及违约金如果贷款不还的话,那么最先遇到的就是高额利息以及相应的违约金,如果不想要让......


·构成犯罪未遂应该如何处罚
      构成犯罪未遂应该如何处罚一、构成犯罪未遂应该如何处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分子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其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为犯罪未遂。对......


·案件批捕后取保的程序是什么?
      一、案件批捕后取保的程序是什么?对提请逮捕后,检察院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移交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案件的......


·酒驾和醉驾的区别
      酒驾和醉驾的区别以往交警在认定驾驶人酒后驾车时,往往通过目测和测酒仪两种方式执行,在司机承认喝酒或测酒仪显示司机的呼吸中含有酒精成份时,就......


·缴纳的商业车险包含强险吗
      缴纳的商业车险包含强险吗?一、交强险险特征1、从标的的角度,强险属于责任保险。由《保险法》第六十五条可知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


·在实践中,劳动者的工资能用实物代替吗
      在实践中,劳动者的工资能用实物代替吗??其实,对于以实物代替工资的情况,有些员工会选择接受,因为他们认为如果不接受,那就要面对单位拖欠工资的......


·在我国男方不抚养小孩离婚孩子归谁?
      在我国男方不抚养小孩离婚孩子归谁?根据《婚姻法》以及相关规定,在不同的情况下孩子的抚养权归属不同。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重庆农村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
      重庆农村拆迁赔偿标准是什么?城镇化的推进势必带动了城市规划的推进,一些城中村和规划中的农村地区房屋就需要拆除,那就涉及到拆迁补偿这一块的标......


·《民法典》 婚后房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
      《民法典》婚后房产分配是怎么规定的?属于共同财产的:1、在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话,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


·随着现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贷行业也是逐渐兴起,伴随而来的就
      随着现在互联网的飞速发展,网贷行业也是逐渐兴起,伴随而来的就是网贷逾期不还的相关问题。很多人会很担心说自己网贷如果没有按时还款,会不会构成法......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