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家庭财产保险范围包括哪些?

家庭财产保险范围包括哪些?
  
  保险的种类与内容形式多种多样。其中一部分具有忧患意识的家庭就为自身加购了家庭财产保险,为家庭财产加上了一份安全的枷锁,在心理上也有了一部分保障。但是家庭财产保险的范围并不能一概而论。下面就随我们一起来看看家庭财产保险范围包括哪些吧。 ? ? ?家庭财产保险范围包括哪些? ?
  
  一、家庭财产综合保险的保障范围: ?
  
  房屋及附属设施:室内附属设备包括暖气、管道煤气、厨房设备等固定装置,房屋损失、室内装潢等。 ?
  
  室内装潢:火灾、爆炸、雷击、暴雨等原因导致的室内装潢损失。
  
  室内财产:由于火灾、爆炸、雷击、暴雨等原因导致的室内财产损失,包括家用电器、衣物和床上用品,家具及其他生活用品。
  
  盗抢造成室内财产损失:因遭受外来人员撬、砸门窗、翻墙掘壁,持械抢劫而造成的直接损失,但不包括现金、金银珠宝等
  
  盗抢造成现金、金银珠宝损失:因盗抢所致的直接损失
  
  家用电器用电安全损失:电线路因自然灾害或供电部门施工失误等原因导致电压异常而引起是家用电器直接损毁损失。
  
  家庭财产保险范围包括哪些?管道破裂及水渍造成损失: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和暖气管道(含暖气片)突然破裂致使水流外溢或邻居家漏水造成的室内财产损失。
  
  第三者责任:被保险人(或其同住的家庭成员及雇员)因过失造成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的
  
  地震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失:因破坏性地震或由此引起的海啸、火灾、爆炸、滑坡、地陷所造成的房屋及室内附属设备直接财产损失(震级M5级且裂度达到Ⅵ度以上的地震)。
  
  地震造成室内财产损失:因破坏性地震或由此引起的海啸、火灾、爆炸、滑坡、地陷所造成的室内财产损失。
  
  二、家庭财产保险范围之美满e家组合保险 ?
  
  火灾爆炸保险:由于火灾、爆炸等原因导致的房屋及室内附属设施、室内装潢和室内财产损失
  
  盗抢险:因遭受外部人员盗窃、抢劫行为所致丢失的直接损失
  
  管道破裂及水渍险:因室内的自来水管道、下水管道和暖气管道(含暖气片)突然破裂致使水流外溢或邻居家及公共区域漏水造成的室内装潢、室内财产损失。
  
  居家责任保险:被保险人或其家庭成员在家庭住址内因过失造成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
  
  意外身故给付:因意外伤害而不幸导致身故的
  
  意外残疾给付:因意外伤害而不幸导致残疾的
  
  意外住院津贴:因意外伤害而入住医疗机构进行治疗的每日住院津贴
  
  三、家庭财产保险范围之盗刷险(即个人账户资金安全保险) ?
  
  主要保障个人资金账户安全包括银行卡、信用卡和第三方账户等,可自由定制
  
  四、家庭财产保险范围之管道破裂及水渍险 ?
  
  承保因高压、碰撞、严寒、高温造成的水管破裂,包括被保险人室内的自来水管、下水管道(含暖气片)、邻居家及公共区域漏水,对由此造成被保险人房屋内的室内财产遭受水浸、腐蚀的直接损失。
  
  从以上内容可以得出,家庭财产保险范围多种多样,并不局限于哪一类,存在着一些隐形保险。房屋财产以及个人财物等是较为普遍的以及可见的保险范围,除此之外,家庭房屋装修方面的损失也包括在家庭财产保险的范围之内。以上即为家庭财产保险范围的大致内容。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非法收养孩子的处罚是怎样的
      非法收养孩子的处罚是怎样的一、什么是非法收养非法收养指不符合国家《民法典》有关规定,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非法收养包括:(1)第一千一百零......


·婚前财产公证可以代理办理吗
      夫妻在婚前签订了婚前财产协议,也去做了婚前财产公证,那么可以防止出现财产分割纠纷。在办理婚前财产公证的时候,有些夫妻想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所以......


·公司拒签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
      公司拒签劳动合同是违法行为公司不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违反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属于侵犯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


·同居关系如何解除?
      《婚姻法》第8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必须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登记。”,所以,如果男女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他们之间并不具有婚姻关系......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有多少项
      医疗事故赔偿项目有多少项(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患者造成的人身损害进行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计算,凭据支付,但不包括原发病医疗费用。结案后确......


·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有哪些
      股权转让的限制条件有哪些一、股东之间主动转让股权第七十二条第一款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即股东之间......


·民事诉讼调解程序律师的作用
      民事诉讼调解程序律师的作用一、律师在诉讼调解中具有独立的法律地位1、独立于法官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法官和律师处于不同的法律地位。法官作为裁......


·凉州区信息公开的基本内容是什么?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们国家的各项政策都在保障着公民的权益,那么政府也会根据国家的发展情况做出一些决定的,每一位公民也是拥有了解各项政策和制度的......


·售卖假口罩会受到哪些处罚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在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期间,生产、......


·什么是商号出借?
      什么是商号出借?商号所有人可以对自己所有的商号进行处置,包括转让和出借,但是我国法律对于商号的出借没有明确的规定,因此很多人急切的想了解商号......


·没有收回借条的还款是否有效?
      没有收回借条的还款是否有效?没有收回借条的还款是有效的因为此时债权债务关系已经全面展示了,最好是有证据证明存在转账还款的事实,如果能要回欠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