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健康险的好处中免赔额有多少种?

健康险的好处中免赔额有多少种?
  我国的保险条例中有关健康险的免赔额的计算方法有多少种呢?彭松明律师给出了相关条款的规定,我国健康险免赔额的计算方法有三种,即:单一赔款免赔额、全年免赔额以及集体免赔额,下面是这三种计算方法的介绍。
  一、健康保险的定义
  健康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内因疾病不能从事正常工作,或因疾病造成残疾或死亡时由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保险。健康保险的保险费率与被保险人的年龄、健康状况密切相关,保险公司往往要求被保险人体检,规定观察期或约定自负额,承保比较严格。因此,趁年轻、健康时购买最有利。
  二、健康险的免赔额条款
  免赔额条款是医疗保险的主要特征之一,这种规定对保险人和被保险人都有利。在医疗费用方面,保单中规定了免赔额,即保险费用给付的最低限额。保险人只负责超过免赔额的部分。
  免赔额的计算一般有三种:
  一是单一赔款免赔额。针对每次赔款的数额;
  二是全年免赔额,按每年赔款总计。超过一年数额后才赔付;
  三是集体免赔额,这是对团体投保的被保险人而言,对于同一事故,按所有成员的费用累计来计算。
  健康险保一年多少钱2017
  健康险的保额占总保额的25%,这里包括重大疾病保险、医疗保险(含津贴型保险),由于医疗费用的不断上涨,所以这类保险要求定期检视保额,及时补充增加。当被保险人因病而长期无法工作时,这笔保险金即可以帮助被保险人尽到各项"人生责任"的义务,亦能够让被保险人拥有选择日后是否仍要工作的权利,过着有尊严的生活。
  规定了免赔额之后,小额的医疗费由被保险人自负,大额的医疗费由保险人承担。这种作法是基于这样一种承保理论,即自负费用的一定比例能够促使被保险人努力去恢复身体,而不会去利用没有必要的服务和医疗设备;而且并不意味着医疗保险就可以随便拿药、住院,医疗保险并不是无限度的。
  健康险中免赔额包括单一的免赔额,全年免赔额和集体免赔额。在您受到损失进行赔偿时一定要弄清楚自己属于那种免赔额类型,在面对类似情况时也就可以根据本文描述的内容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
      离婚财产分割原则是什么《民法典》规定了婚姻法分割财产的基本原则,即“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


·检察机关刑事拘留期限最长是多久
      检察机关刑事拘留期限最长是多久一、检察机关刑事拘留期限最长是多久?检察机关刑事拘留期限最长是17天。《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


·假释期间犯罪构成累犯吗
      一、假释期间犯罪构成累犯吗在假释考验前内再犯新罪的,不能认定构成累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五条中的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


·一、工作在私立学校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工作在私立学校可以随时辞职吗?可以随时辞职。如果是签订了劳动合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试用期内需提前3天通知......


·司法部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
      司法部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一、司法部法律援助的条件是什么?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有哪些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原则有哪些(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原则。(2)不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业用途的原则。(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


·立案侦查逮捕区别主要是什么
      一、立案侦查逮捕区别主要是什么?立案侦查逮捕的区别主要是概念不同,性质不同,法律后果也不一样。1、一个是诉讼行为,一个查处行为立案是指......


·拒执罪刑事自诉状范文是什么?
      在现实的社会中,往往有一些案件得到法院的判决,却迟迟得不到执行。我国作为一个法律健全,法治体系完善的司法社会是不容许这样的事情发生的。但拒绝......


·婚姻中过错方如何认定,怎样认定离婚过错行为?
      很多婚姻都是因为一方有过错而导致夫妻最终走向离婚,此时对于无过错方来讲,可以搜集证据来证明对方有过错,这样就能在离婚的时候要求对方进行赔偿。......


·抚养费应当支付到什么时候
      抚养费应当支付到什么时候1、无条件给付期限。从出生到18周岁为止。2、有条件的不给付期限。一般指已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依靠其自己劳动收入能维持当......


·一、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法律结果是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规则的法律结果是什么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18条规定:“出租人出卖房屋,应提前3个月通知承租......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