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二、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以上是相关法律法规对如何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规定,在实践中,帮助工伤鉴定.找关糸怎么找,还有很多证据可以用来证明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如业务员经手的有业务员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合同,有劳动者为用人单位办理的一些事物,如为单位办理集团电话业务时,具有劳动者的签字又有单位的公章的协议书,劳动者的名片等等。作为劳动者只要能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那么用人单位就要承担《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以及补缴从入职之日起的各项社会保险。综上所述,在实际的劳动力关系建立后,为了合理的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需要明确在工伤鉴定关系怎么找。通过上述内容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明确自身的关系,在无法保障自身权利的情况下可以寻求法律咨询在专业人士的帮助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追债的诉讼时效有多久?
      追债的诉讼时效有多久对于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务关系,按照《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的规定:“履行期限不明确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


·不动产物权担保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不动产物权担保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一、不动产物权担保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合同编号:_________抵押权人(以下称甲方):_________住所:____......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合法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是否合法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是合法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补充规定,“劳动者达......


·组织性病卖淫处罚的标准是怎样的?
      在生活中存在以卖淫为生的现象,此种行为不仅有损社会风气,且也触犯了刑事法律规范。在司法实践中,司法机关在审理此类卖淫案件时,会发现有些组织、......


·什么样的一房二卖的合同是无效的
      房价受市场调节,在不断上涨的情况下,可能就会出现一房二卖的情况。虽然此时卖方与两个买方之间都分别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也不见得两份合同都是具......


·离婚能主张赔偿的情形有哪些
      离婚能主张赔偿的情形有哪些(一)重婚。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它不仅包括法律婚......


·一般遗产包含地皮和土地吗
      一般遗产包含地皮和土地吗一、一般遗产包含地皮和土地吗土地和地皮不算遗产,合法拥有的房子可以算遗产。依据《继承法》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


·私募基金收购商业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
      私募基金收购商业公司的流程是怎样的?(一)收购意向的确定(签署收购意向书)收购股权涉及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及财务问题,整个收购过程可能需要历经......


·一、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离婚怎么分?
      一、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离婚怎么分?婚前财产婚后加名字离婚需要按照平等的原则分割。夫妻共同房产在离婚的时候势必要进行分割,在分割的时候如果双方都......


·土地使用证个人可以办理吗?
      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公民的经济水平也在不断的提高,因为我国国家现阶段是实行的土地国有制,所以企业或者个人在使用土地时都要办理土地使用证,......


·偷砂石料一般拘留多久?
      偷砂石料一般拘留多久?一、偷砂石料一般拘留多久?要看实际情况一般盗窃罪是拘留7至14天,最长不超过37天。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采用......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