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事先签订了劳务协议

如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事先签订了劳务协议,明确了各自的权利义务,那么就应当履行该协议。一旦发生纠纷,劳动者要求工资、加班工资就可以依据劳务协议处理,而劳动者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签订劳动合同(包括无固定期合同)等请求则不予支持。第二、如果事先未签订劳务合同,通常将双重劳动关系中第一个劳动关系以外的关系认定为事实劳动关系。一旦发生纠纷,则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解决。这种做法可以最大限度地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在发生工伤事故时,避免了因两个用人单位互相推诿而使受伤害的劳动者不能获得劳动法或社会保险法的保护。3、劳动者建立双重劳动关系也不要损害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有的用人单位为了维护本企业的利益在同劳动者签订合同时就明确约定,禁止劳动者与其他公司建立双重劳动关系。如果劳动者违反这种约定,用人单位则可以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引起损失的,还有权要求劳动者进行赔偿。因此,劳动者在已与一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情形下,再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也应慎重,既要不违反已签劳动合同的约定也要考虑到后者对前者是否造成不良影响。《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六十九条也规定“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归根结底,劳动合同作为合同的一种,在签订及履行过程中,合同双方都应该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义务,任何违反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害的行为都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4、特殊岗位对于劳动者双重劳动关系的限制《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竞业限制的人员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条是对公司中处于特殊岗位的人员行为进行限定,因为作为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高级技术等人员,所接触的大部分为公司里涉及经营战略、专利信息、商业秘密等机密性事务,往往关系到企业在市场上的竞争优势,甚至企业的生死存亡。因此对这种劳动者的约束必然会相应增加。有了以上对于各种情况的详细解释,您对于双重劳动关系劳动冲裁的认定应该有了比较深刻的理解。双重关系劳动产生于我国经济制度的过渡时期,但是马上就要消亡于经济快速发展的历史理由中。我们在对双重劳动关系的概念要认定清楚,个人和企业都要避免这样纠纷的发生。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劳务合同纠纷管辖法院怎样确定
      在当今这个社会,劳务合同纠纷案件越来越多,尤其是在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这种事件层出不穷。但是很多人不知道去哪里进行诉讼。那么劳务合同纠纷管辖......


·二手房的中介是怎么收费的
      二手房的中介是怎么收费的二手房中介费即通过房屋中介公司进行二手房交易时支付给中介方的服务费,一般中介费为房屋成交价格的3%—5%。房屋出售方与房......


·2023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
      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1、生产经营收益。包括生产劳动收入、工业、服务业、信息业等行业的生产经营收入,也包括股票债权买卖收入、投资经营企业收入等。......


·商业车险保单要随车带吗
      商业车险保单要随车带吗?汽车在90年代是一种奢侈品,但是到了21世纪以来,汽车作为一种普通的“大件”已经进入我们的视野中并习以为常,而随着汽车行......


·一房多卖的后果都有哪些
      一房多卖的后果都有哪些1、已经办理过户手续的购房人获得商品房的所有权。商品房作为不动产,其所有权的转移必须登记,而且是以登记为生效要件。凡是......


·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
      一、概念及其构成盗窃、抢夺、毁灭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秘密窃取、公然夺取或者损坏灭失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本罪为选择性......


·借钱2年后打借条可以吗?
      借钱2年后打借条可以吗?借钱2年后补写的借条是有法律效力的。只要将当初借钱的情况、归还时间、利息、逾期归还等写清楚就可以。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


·没有财产纠纷离婚起诉状还需要写吗?
      没有财产纠纷离婚起诉状还需要写吗?可以不用写;登记离婚,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登记离婚。协商一致的内容,应该体现在离......


·劳动关系争议诉讼时效是多久?
      如果劳动者同企业没有签署书面劳动合同,在今后工作过程中很容易引发纠纷。在解决纠纷之前,劳动者首先得确认劳动关系。一般来说,确定劳动关系都是通......


·征地拆迁主体是什么,相关内容有哪些
      征地拆迁主体是什么,相关内容有哪些找专长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土地房产律师??????公司经营律师?????......


·职工的医疗保险能自己缴纳吗
      职工的医疗保险能自己缴纳吗目前,职工医保必须是要通过单位来缴纳的,个人无法自己交。对于个人来说,可以用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来缴纳医疗保险。这样......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