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楼房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楼房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一、房屋拆迁补偿的概念
  
  房屋拆迁补偿是什么,房屋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房屋拆迁如何补偿?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房屋拆迁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房屋的所有人,依照《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给予的补偿。拆迁补偿的方式,可以实行货币补偿,也可以实行房屋产权调换。根据被拆迁人的要求可以是异地兑换,也可以是同地兑换。
  
  二、《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楼房拆迁补偿标准
  
  拆建单位依照规定标准向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人或使用人支付的各种补偿金。一般有:
  
  (1)房屋补偿费(房屋重置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的损失,以被拆迁房屋的结构和折旧程度划档,按平方米单价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于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临时居住房或自找临时住处的不便,以临时居住条件划档,按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每月予以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于鼓励被拆迁房屋住户积极协助房屋拆迁或主动放弃一些权利如自愿迁往郊区或不要求拆迁单位安置住房,房屋拆迁补偿费的各项标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的实际情况和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加以确定。
  
  由宅基地区位补偿价、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构计算公式为: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3、被拆迁人获得补偿,表明该房屋由其自用。
  
  从以上内容看出,楼房拆迁补偿是根据房屋的新旧,评估价格,还有建筑结构有关系,具体相关楼房补偿标准要看当地相在政府的法律规定。
  
  (三)农村房屋拆迁补偿标准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以及建制虽然不撤销,但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问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它的具体计算是(被拆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
  
  (2)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具备易地建房条件的,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十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
  
  以上就是关于楼房拆迁补偿的相关内容,主要从楼房拆迁补偿的方式、楼房拆迁补偿的具体构成部分、楼房拆迁补偿金额的计算这几个方面来说明楼房拆迁补偿,这也是被拆迁者维权的出发点,因各省市具体法律条文上会有所差异,还需结合各省市具体法律条文具体处理。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家人病危嫌疑人可以取保吗
      不可以。家属病危不是取保候审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嫌疑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


·我国法定的工作时间一般是多久
      针对不同的劳动者,具体的工作时间是不同的。而要是用人单位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则还需要格外支付相应的费用。但我国在工作时间上面也是做出了专门......


·如果双方都有交强险如何赔偿
      一、如果双方都有交强险如何赔偿对方交强险在限额范围内全部赔付,有责时财产限额为2000元,所以由对方交强险的保险公司赔2000。剩下的750元,......


·大学生网贷逾期不还会怎样?
      大学生网贷逾期不还会怎样?现如今网络发展的非常的快,而且网络的用途也非常的广。其中最重要的就是可以网贷,如果网贷最多的就是大学生,原因就是大......


·侵犯企业名誉权刑事责任是什么?
      侵犯企业名誉权刑事责任是什么?人具有名誉权,公司、企业等也是具有名誉权的。侵犯公民的名誉权我们可以要求他们赔礼道歉等,但是侵犯企业的名誉权......


·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费标准
      一、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费标准交通事故住院伙食费标准由于各地各人情况不同,因此没有统一的标准,应当参照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对......


·申请离婚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条件
      在离婚的过程中,为了避免一方恶意隐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此时可以向法院申请进行离婚财产保全。那么您知道申请离婚财产保全需要什么条件吗?请跟......


·强制猥亵3次怎么判罚?
      强制猥亵3次怎么判罚?强制猥亵妇女被刑事拘留,表明涉嫌强制猥亵罪。有三次案底,可能不会轻判,具体要看是否构成累犯,以及犯罪情节等。《刑法》(201......


·诉讼时效届满后继续履行是否可以
      一,诉讼时效届满后继续履行是否可以在诉讼时效已经届满的情况下,权利人已经没有请求法院通过强制力保护其债权的法律权利,法院不会再强制要求义务人......


·在我国,人民法院是司法机关,虽然是国家工作机关,但仍是要收取
      在我国,人民法院是司法机关,虽然是国家工作机关,但仍是要收取一定费用来办理案件。诉讼费用是当事人在向法院提起诉讼时需要向法院缴纳的案件受理费......


·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么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
      可以要求一次性支付子女抚养费么一般可以约定抚养费给付到孩子十八岁,或独立生活为止。根据最高院的司法解释(一),到孩子完成高中教育阶段时,父母就......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