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浙江农村回迁房可否上市交易?

浙江农村回迁房可否上市交易?
  
  农村回迁房一般是乡产权,不能随意上市交易
  
  回迁房分两种情况:一种是业主已经持有房产证;另一种是业主只持有回迁协议。
  
  (一)业主已经取得房产证
  
  这些回迁房是完全可以做二手买卖或租赁交易的,因为在二手交易的过程中,《房产证》是房管局认可,并受其监督的。所以,有《房产证》的回迁房都是可以正常在交易所过户转名的。
  
  (二)业主手中只签订了回迁协议
  
  只有回迁协议的,在做二手交易时是不能在房地产交易所做公证过户和改名的,回迁协议只是双方达成的协议,而未获得房屋主管部门的认可,如果购买这种房屋,需要双方在进行交易时,在公证处做公证交易,待《房产证》出来后才能做真正的过户交易。
  
  回迁房就是发展商征收土地时,赔给回迁户的房子;回迁房的概念源于拆迁,这是中国特殊的拆迁政策的产物。拆迁安置过程中,采取货币补偿的方式,拆迁户用补偿款购买商品房与普通人购买商品房没有任何区别,都是花钱买房,购房者的身份是相同的。
  
  二、农村回迁房买卖要注意哪些问题?
  
  签订合同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确定由谁承担相关税费。尤其值得注意的是,回迁房的买卖涉及两次税费的缴纳:一次是原房主取得房屋所有权证书是需要缴纳的税费,另一次是原房主转让时产生的税费。
  
  (二)在交易时,购房者应防止一房两卖。
  
  (三)一定要约定房产过户和交房的时间,签订回迁房买卖协议时,要写明自取得房产证多少之日起办理房屋所有权的转移手续。
  
  (四)买方要留尾款。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卖存诸多风险,如果买房留有尾款(做好是大额尾款),而卖方认为违约所得小于尾款时,买方的违约机会将会大大降低。
  
  (五)要求卖方的配偶签名。由于这类房屋多为夫妻共有,因此,为了保证交易的效力,购房者应要求卖方的配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
  
  (六)尽量要求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因回迁房房产证的取得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在取得房产证之前,若卖方发生不测,该回迁房就可能作为遗产由继承人分割。因此,回迁房买卖协议中要尽量让卖方的第一顺序继承人签字,以表明对卖方出卖行为的认可和对继承权利的放弃。
  
  我国大多数农村地区的回迁房,实际上都是不允许上市交易的,因为这种回迁房的土地性质本身就属于集体土地,按照国家的规定,集体土地的所有权和使用权是属于农户本身的。因此,浙江农村回迁房其实并不允许上市交易。所以如果想要购买浙江有部分农村地区的回迁房的话,建议一定要三思而后行。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实施网络诈骗40万判几年?
      实施网络诈骗40万判几年?网络诈骗近几年越来越频繁地出现在我们视线中,不法分子利用网络的便利进行诈骗,使许多人遭受到经济损失。网络诈骗达到一......


·法官会主动判缓刑吗
      法官会主动判缓刑吗一、法官会主动判缓刑吗不是法官主动与被动问题,符合缓刑条件的就可以。只要符合缓刑条件,法官就可以或者应当判处缓刑。总体......


·发现债务人失踪了应向何法院起诉
      面对还不起或者是不想还的外债,有些债务人会选择失踪,而不少债权人则会诉讼追债。那么,发现债务人失踪了应向何法院起诉呢?债权人在进行诉讼追债时,......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应届学生,为了勤工俭学,为了挣一些零花钱或者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应届学生,为了勤工俭学,为了挣一些零花钱或者锻炼自己,会向公司进行应聘。那么如果公司招了实习生,实习生是否要与公司签订劳动合......


·继父与母亲离婚后,继子女还需履行赡养义务吗?
      判断继子女对继父母是否负有赡养义务,主要以双方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为标准。继父母子女关系虽然以生父(母)与继母(父)的婚姻关系为前提,但抚养关系......


·民事判决书有效期是多久?
      民事判决书有效期是多久?你知道民事判决书有效期是多久吗?其实在法院对民事案件作出了判决之后,该判决书生效的,那么其效力就应该是永远的,对此并没......


·派出所能查出重婚罪吗?
      派出所能查出重婚罪吗?婚姻登记是在民政局办理的,所以你要去民政局查一下派出所有没有婚姻登记信息。重婚罪不属于公安机关的管辖范围,公安机关一般......


·有限公司法人被执行是否合理?
      有限公司法人被执行是否合理?有限公司法人被执行是合理的,被执行人具有履行能力而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


·商业贷款买房首付多少
      买房贷款有个人住房组合贷款、个人住房商业贷款及公积金贷款等选择。而商业贷款在各个地区的贷款条件都不一样,每个人商贷买房所需要的首付也不一样。那......


·房子未还清贷款可以过户吗
      房子未还清贷款可以过户吗还贷期间的商品房本来是不可以过户的,但是现在可以采取转按揭的方式出售商品房。转按揭是指已在银行办理个人住房贷款的借款......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未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怎么办?
      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未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怎么办?一、当事人在劳动合同未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情形怎么办劳动合同解除的情形是属于法定的,所以劳动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