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认定是怎样的

对于大多数的刑事犯罪来讲,法律中规定的都是由自然人构成,并且这里的自然人也是有严格要求的,并非所有的自然人都可以被认定构成犯罪。其中,就明确规定了只能是已满16周岁,并且同时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才能构成大多数犯罪。当然,针对一些特殊的罪名,此时对犯罪主体的要求也是较为特殊的。就拿职务侵占罪来说吧,此罪的犯罪主体是怎么要求的呢?下文中本站我们将告诉您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认定是怎样的。(一)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职务侵占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而且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因而是特殊主体。具体而言,包括:①非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包括董事、监事、经理、负责人、职工利用职务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他们或者有特定的职务,或者从事一定的工作,可以利用职务之便或工作之便侵占单位财物而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②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中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非法占有本单位财物,数额较大的,也应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司法实务中,对于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中不具有国家工作人员身份的一般职员和工人,如果依法签订劳动合同确立劳动关系或者虽未签订劳动合同,但是否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包括合同工和临时工,可以成为本罪的犯罪主体。而仅以提供劳务获取报酬而没有确立劳动关系的从业人员,不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工作人员,不构成本罪的犯罪主体。(二)正确区分“国家工作人员”和“非国家工作人员”《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第二款规定:“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同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以及其他单位从事公务的人员有前款行为的,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即以贪污罪处罚。“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人员”与“国家工作人员”是截然不同内容的两个概念,二者各自取得职业资格的法律依据、体现的法律关系都不相同。因此,司法实务中,我们可以先界定行为人是否属于“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本法所标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从事公务的人员。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如果行为不属《刑法》第九十三条规定的范围,就应界定为“非国家工作人员”。对于一些少部分犯罪,法律中规定此时能够构成此罪的主体是特殊的,如果行为人不具有这样的特殊身份,自然即使实施了相应的行为,那也是不能认定构成此罪的。从职务侵占罪的主体认定来看,只能是一般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才能构成。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是哪些
      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是哪些一、实施行政强制执行的条件是哪些(1)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没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没有履行行政决定;......


·一、老年财产遗嘱公证的费用是多少?
      一、老年财产遗嘱公证的费用是多少?办理遗嘱公证每件收费400元(不涉及财产的200元)。办理公证遗嘱须由遗嘱人亲自到公证机关口述或书写遗嘱,公证人员......


·最近几年,上海市房价上涨速度过快,给外地人置业带来了巨大困难
      最近几年,上海市房价上涨速度过快,给外地人置业带来了巨大困难,这也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为了抑制过快增长的房价,规范房地产市场,上海市陆续推......


·2023年强征土地怎么办
      遇到强征土地怎么办当农民的土地被强征的时候,就可以马上和当地县政府反应,如果问题依然得不到解决的话,就可以和省级土地管理部门反应。根据《中华......


·劳动仲裁不受理怎么办
      劳动仲裁不受理怎么办一、劳动仲裁不受理怎么办劳动仲裁不受理,对仲裁不受理不服的,可以向法院起诉。根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发生劳......


·鼻子轻伤鉴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鼻子轻伤鉴定标准是怎么规定的?按照《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中的规定,轻伤是指使人肢体或者容貌损害,听觉、视觉或者其他器官功能部分障碍或者其他对......


·洛阳市征地补偿规定是怎样的?
      洛阳市征地补偿规定是怎样的?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各地都在扩大建设,洛阳也在对城市和农村进行投资和改造,改造过程中肯定会涉及到土地的征收,而这......


·前夫在约定时间没有交抚养费怎么办
      前夫在约定时间没有交抚养费怎么办离婚了,关于孩子的抚养费是最主要的问题了,可对方出抚养费,必须是自己的亲生孩子,不是亲生的,自然是不需要的。......


·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哪些?
      法定解除合同情形有哪些?一、解除合同定义法定解除合同,是指出现法律规定的解除事由而由享有解除权的一方当事人解除合同。合同的法定解除是指在发......


·无牌无证醉酒驾驶摩托车的处罚是什么?
      无牌无证醉酒驾驶摩托车的处罚是什么?我国交通安全法中为了保障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针对无证驾驶、无牌上路、酒后驾车和醉驾都做出了严厉的标准与处......


·入职三个月辞退可以不支付赔偿金的情形?
      入职三个月辞退可以不支付赔偿金的情形有哪些一、入职三个月辞退可以不支付赔偿金的情形有哪些?(一)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二)严重违......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