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盗窃罪单处罚金是多少?

在对盗窃罪进行处罚的时候,此时除了会判处罪犯主刑外,往往还会有一些附加刑,就包括罚金和没收财产。而在盗窃罪犯罪比较轻微,社会危害性不大的情况下,则可以直接对罪犯单处罚金。那一般盗窃罪单处罚金是多少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这个问题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盗窃罪单处罚金是多少
  根据我国刑事法律相关规定,对盗窃罪所处罚金数额规定如下:(1)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2)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3)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4)具有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5)在共同盗窃犯罪中,各共犯人基于共同的故意,实施了共同的犯罪行为的,应对共同盗窃行为所造成的危害后果负责。(6)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7)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10000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
  二、盗窃罪的构成要件
  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窃取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如下:(一)本罪的客体是公私财产所有权,犯罪对象一般为动产,但不动产的可动部分如房屋的门窗、土地上生长的树木也可以成为盗窃罪的对象。盗窃罪的对象一般是有形的物品,但某些无形的、缺少有体性而有经济价值的东西,如电力、煤气、天然气、重要技术成果也可以成为本罪的对象。(二) 本罪的客体方面,一般表现为以秘密窃取的方法,将公私财物转移到自己的控制之下,并非法占有的行为。秘密窃取是指行为人采用自认为不使他人发觉的方法占有他人财物。只要行为人主观上是意图秘密窃取,即使客观上已被他人发觉或者注意,也不影响盗窃性质的认定。秘密窃取,可以是被害人不在场时实施,也可以是物主在场时乘其不备实施。(三)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只能由自然人构成。(四)本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是他人或者单位所有或持有的财物,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实施窃取财物的行为。误认他人的财物为自己的财物而取走,因不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不构成盗窃罪。简言之,在司法实践中,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的盗窃犯罪分子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盗窃数额的2倍以下判处罚金。对于依法应当判处罚金刑,但没有盗窃数额或者无法计算盗窃数额的犯罪分子的,应当在1000元以上100000万元以下判处罚金。在《刑法》修正案八当中,其实我国已经取消了盗窃罪的死刑规定,因而现在对犯盗窃罪的处罚最高也就是处无期徒刑。当然,最清楚的处罚其实也就是单处罚金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社保该怎么办理补缴
      社保补缴的办理方法:1.填写好社保申请书,带上身份证和免冠一寸照片两张。2.缴纳社保费,缴纳养老金和医疗保险。直接到户口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通常......


·农村信用社贷款的条件有哪些?
      在现实的我们日常生活中贷款时常出现在我们的身边,而随着社会的发展贷款的种类也越来越多,农村信用社贷款作为一种较特殊的贷款类型还不为大多数人所......


·冬季防高空坠物措施在我国包括哪些?
      在高空当中容易出现一些问题。比如,由于一不小心就会使高空坠物发生。尤其是在冬季高空当中容易出现一些坠物现象。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应当加强力度......


·个人贷款夫妻财产的关系是什么
      个人贷款夫妻财产的关系是什么贷款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五条夫妻一方个人财产......


·聚众斗殴批捕条件是怎么规定的
      一、聚众斗殴批捕条件是怎么规定的?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根据有关规定,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


·单位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
      单位不服仲裁裁决怎么办?单位不服仲裁裁决的话,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然后根据法院的裁定重新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仲裁通常为行业......


·公路工程质量法律法规都有哪些?
      公路工程质量法律法规都有哪些?在我们的生活工作中,出行时都离不开公路的建设,公路带给人们的不光是便利的交通,还是人们生命财产安全的保障,但......


·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
      同居关系财产分割协议是否有效?只要是自愿签订的,那么协议都是有效的;同居财产协议是同居双方对同居期间及同居之前所有财产进行约定所签订的协......


·续展一个商标要多少钱?
      续展一个商标要多少钱?一、续展一个商标要多少钱?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2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


·医生打针致病人死亡赔多少钱?
      医生打针致病人死亡赔多少钱?一、医生打针致病人死亡赔偿多少钱1、丧葬费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


·一、发生交通事故立即报警的情形有哪些?
      一、发生交通事故立即报警的情形有哪些?(一)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二)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三)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