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治安管理警告的处罚标准是什么

行为人在具有违法行为的时候,一般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中的规定,对其作出相应的处罚,但这里的处罚却不是刑事方面的,这点还请您区分清楚。其中有些时候就会作出警告的处罚,那么治安管理警告的处罚标准是什么呢?接下来,本站我们就来告诉你具体答案。
  目前,法律暂无治安处罚警告的处罚标准,一般警告是适用情节较轻的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规定了三种处罚:1、警告。指公安机关责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改正错误,保证不再重犯。警告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轻的处罚,主要针对初犯、偶犯、违法情节轻微认错态度较好的人。应该注意的是,治安管理处罚中的警告不同于行政处分中的警告和民事强制措施的训诫。2、罚款。公安机关勒令违反治安管理的人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以惩戒其违法行为。罚款数额一般在1元以上、200元以下;但是对于卖淫、嫖宿、暗娼以及介绍或者容留卖淫、嫖宿暗娼的,处15日拘留、警告、责令具结悔过或者依照规定实行劳动教养,可以共处5000元以下罚款;对违反规定种植罂粟毒品原植物的,除铲除其所种毒品原植物外,处15日以下拘留,可以单处或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对非法运输、买卖、使用罂粟壳的,除处以收缴、拘留外,可单处或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对赌博提供条件的,制作、复制、传播淫秽物品的,除处15日以下拘留外,可单处或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3、1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这是限制人身自由的较重处罚。这主要是针对情节较严重或造成一定危害后果的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治安拘留在性质上不同于刑事拘留和民事拘留。治安拘留只能由公安机关行使。但实际上并不存在警告的处罚标准,一般都是针对那种情节比较轻的违法行为,才会给予行为人警告的处罚。当然,除了警告之外,最常见的治安管理处罚就是罚款和拘留了。需要注意的是这里的拘留属于行政方面的,与刑事拘留不一样。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过错推定责任和一般过错责任区别有哪些
      过错推定责任和一般过错责任区别有哪些过错推定责任和一般过错责任区别有哪些1、传统的过错责任原则采取“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受害人要提出损害赔......


·在日常生活中
      在日常生活中,您会遇到各种各样的事情。有幸运的事情,也有不幸运的事情,网友们都会拿出来跟您分享一下,来听取一下他人的建议。最近网友就咨询到交......


·夫妻离婚后男方抚养费多少合理
      夫妻要是离婚此时家里有未成年的孩子,除了要确定抚养权之后,同时也要确定孩子的抚养费才行。那实践中男方抚养费多少合理呢?其实在确定抚养费的时候,......


·正当防卫需要哪些条件2023
      正当防卫成立的条件有五个:(一)、须有不法侵害行为,且不法侵害必须是实际存在的,这是正当防卫成立的起因条件。所谓不法侵害行为,是指客观上发生的......


·劳动合同法律师的收费是怎样计算的?
      在日常生活以及工作中,遇到难以解决的问题需要请求法律帮助时,我们总会要寻求律师咨询,这时我们便会思考针对不同的法律案件、不同的律师其收费是怎......


·评估值比注册资本低怎么处理
      评估值比注册资本低怎么处理一、评估值比注册资本低怎么处理?可以考虑由老股东弥补亏损(净资产与注册资本一致),然后按约定增资,如果有约定,那就......


·试用期六个月后应该签多久合同?
      试用期六个月后应该签多久合同?试用期六个月后应该签三年以上的固定期限或者是无固定期限合同,《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


·工程劳务出现纠纷怎么处理?
      工程劳务出现纠纷怎么处理?首先是要有证据证明从事劳务活动;其次,依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


·男女没有结婚证返还彩礼吗?
      男女没有结婚证返还彩礼吗首先,需要明确的是,未领取结婚证的,不存在离婚不离婚的问题,没领取结婚证,可以直接解除同居关系,不需要去法院或者民政......


·告诉才处理的五种情况是什么
      告诉才处理的五种情况是什么?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


·医疗纠纷赔偿数额如何进行计算?
      医疗纠纷赔偿数额如何进行计算?如果由于医疗机构或者是医生的疏忽引起了医疗纠纷的话,那么千万不能使用暴力去解决问题,可以和医疗机构进行和解,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