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者如何解除劳动合同?
  即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劳动者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也无须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具体又可以分为预告解除和即时解除。(一)预告解除概念:即劳动者履行预告程序后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两种情形:1、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2、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即时解除:即劳动合同法第38条规定的情形。对于第一款规定的几种情形劳动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注意: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这种属于即时解除中可以立即解除且不用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的情形。注意:对于劳动者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上述情形,劳动者无须支付违约金,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
  二、单位怎样解除劳动合同?
  1、过错性辞退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2、非过错性辞退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3、经济性裁员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不同,毕竟在劳动关系里面劳动者是处于比较弱势的地位,因而法律中也更多的对劳动者的利益提供了保护,此时单位若需要解除劳动合同的话限制比较多,而一旦出现违法解除的情况,自然就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刑事案诉检查官在那种情况抗诉
      一、刑事案诉检查官在那种情况抗诉抗诉包括两种形式,一种是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按照第二审程序提出的抗诉,是指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本级人......


·父母的房屋如何继承过户费用是多少?
      父母的房屋如何继承过户费用是多少?一、父母的房屋如何继承过户费用是多少?(一)父母房屋如何继承过户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


·医疗纠纷中什么情况可以申请重新鉴定?
      医疗纠纷中什么情况可以申请重新鉴定?一、我国就医疗纠纷重新鉴定的法条规定(一)医学会对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核认为参加鉴定的人员资格和专业类别或......


·自然人股权质押协议的相关内容是什么
      自然人股权质押协议的相关内容是什么一、股权质押的概念界定(PledgeofStockRights)又称股权质权,是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


·抚育费的负担数额一般是多少
      抚育费其实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抚养费,其实不管父母是否离婚都是应当支付未成年子女抚养费的。而在离婚的情况下,注定有一方需要实际支付一定数额的抚养......


·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有哪些?
      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有哪些?北京市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内容有哪些?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主动公开第三章 依申请公开第......


·侵犯著作权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么规定的
      侵犯著作权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么规定的一、侵犯著作权罪既遂量刑幅度是怎么规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七条【侵犯著作权罪】以营......


·江苏南京五险一金比例具体是怎么样的?
      我们对于五险一金都不陌生,很多人都为自己购买了五险一金,五险一金不仅对自己有帮助,对工作也会有帮助,在江苏南京,最新的五险一金缴纳比例已经出......


·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提供的资料有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误工费提供的资料有哪些?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误工费赔偿提交的资料有:受害人有单位的,单位出具证明,写明受害人正常的工资数额,因交通事故......


·商业用地房产土地使用年限最高是多久
      商业用地房产土地使用年限最高是多久一、商业用地房产土地使用年限最高是多久商业用地最高使用年限为40年,但若是商住两用,那么使用年限则为50年......


·申请撤销终局仲裁裁决的期限是多久?
      申请撤销终局仲裁裁决的期限是多久一、申请撤销终局仲裁裁决的期限是多久?申请撤销终局仲裁裁决的期限是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第60条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