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情况下按照同居关系进行处理

什么情况下按照同居关系进行处理
  (一)1994年2月1日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之后如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同居关系处理。同居关系中,由于在较早时间,法律亦承认事实婚姻,所以在处理该类纠纷时应当正确识别事实婚姻与同居关系。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五条的规定“未按婚姻法第八条规定办理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起诉到人民法院要求离婚的,应当区别对待:1、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2、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据此可知,在1994年2月1日前,如果双方即已符合结婚的实质要件,即便其至今未办理结婚登记,按事实婚姻处理;如在1994年2月1日后,双方才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那么在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情况下,按同居关系处理。(二)仅解除同居关系,法院不予受理,但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除外。即当事人无论因为什么原因只要求法院解除双方的同居关系的,法院不受理,双方当事人可自行分开即可。(《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一条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二、男女如何解除双方的同居关系
  同居关系可以自行协商解除,有争议的,到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但先要确定是否真的是同居关系。如果在94年2月1日以前前以夫妻名义同居且符合结婚条件的,构成事实婚姻,而之后都称之为同居关系;如果是事实婚姻,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起诉要求离婚;如果只是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任何一方随时可以解除。如果对财产或孩子抚养权、抚养费有争议,可以就此问题到法院起诉,但不会有精神补偿。同居关系的解除目前尚没有统一的标准,一般认为既然同居关系与登记婚姻都是双方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就应同等对待,即同居关系的解除也需要通过法定方式,到民政部门办理或到人民法院诉讼。但在实践操作中,民政部门往往不会受理同居关系的协议“离婚”请求,所以解除同居关系最好是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以上就是“如何解除同居关系”以及“同居关系要怎么样解除”的全部内容,希望本文能够帮助您解决自己的实际问题。同居关系是由于当事双方或一方,对婚姻法、对婚姻登记条例不够重视,不够尊重,有条件登记也不愿意去登记形成的。但是不管原因为何,解除同居关系时,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办理。如果发生了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最好是咨询一下专业的婚姻家庭律师,应该怎么解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交通事故住院费由谁垫付?
      一、交通事故住院费由谁垫付?可以由保险公司或者责任方垫付,自己也可以先行垫付,如果发生医疗费纠纷:首先是医疗机构要先抢救,其次由保险公司在交强......


·劳动合同法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
      劳动合同法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一、劳动合同法不能辞退员工的情形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之规定,劳动者有以下情形的,用人单位不得裁减:(1)从......


·一、未签劳动合同受伤属于工伤吗?
      一、未签劳动合同受伤属于工伤吗?1、只要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且受伤情况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的,无论是否签订劳动合同缴纳......


·共同开发土地承包合同样本怎么写?
      共同开发土地承包合同样本怎么写?共同开发土地承包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为明确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


·工伤认定假笔录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社保局在为员工进行工伤认定的时候,需要根据实际情况向员工本人或者家属,以及其他人员做询问笔录。询问的内容都是和员工工伤认定相关的事宜,而且国......


·诉讼离婚案件的诉讼管辖
      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以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一般要求,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为例外的原则。  离婚案件一般情况下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


·刑9修正案对绑架罪的规定是什么
      刑9修正案对绑架罪的规定是什么一、刑9修正案对绑架罪的规定是什么?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


·非法种植罂粟处罚是什么
      非法种植罂粟处罚是什么1、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处10日到15日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


·机动车驾驶人违法驾驶机动车事故责任如何追究?
      机动车驾驶人违法驾驶机动车事故责任如何追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00年11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


·民法总则第67条解释是什么?
      民法总则第67条解释是什么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民法总则》将被废止。一、《民法典》第67条内容第67条法人合并的,其......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
      如果单位不续签,需要进行经济补偿。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