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是如何处罚的

在发生了医疗事故的情况下,其实不是必然就会构成医疗事故罪,这还要看具体事故的程度是否达到了犯罪的要求,如果没有达到的话,则只能按照一般的医疗事故进行处理,即使需要对相关医护人员做出处罚,也不会涉及到刑事方面。那要是认定构成犯罪的话,此时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是如何处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哪些行为构成医疗事故罪
  医疗事故罪,是指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行为。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医务人员,包括在医疗机构从事对病人救治、护理工作的医生和护士。构成医疗事故罪的行为要具有两个条件:(一)有严重不负责任的情形。严重不负责任,是指医务人员在对就诊人进行医疗护理或身体健康检查过程中,在履行职责的范围内,对于应当可以防止出现的危害结 果由于其严重疏于职守,因而导致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后果。严重不负责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对就诊人的生命和健康采取漠不关 心的态度,不及时就治;2、严重违反明确的操作规程;3、经别人指出,仍不改正对就诊人错误处置的等等。严重不负责任是构成本罪的必要条件之一,这一必要 条件,将本罪限定于责任事故的范畴。对不是因严重不负责任,而是由于其他原因造成医疗事故的不构成本罪。(二)造成严重后果,即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这里所说的就诊人,是指到医疗机构治疗疾患、进行身体健康检查、或者为计划生育而进行医疗的人。医务人员犯医疗事故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二、刑法关于医疗事故罪是怎么处罚的
  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第三百三十五条 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根据《执业医师法》的规定:第三十七条 医师在执业活动中,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执业活动;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违反卫生行政规章制度或者技术操作规范,造成严重后果的;(二)由于不负责任延误邹危患者的抢救和诊治,造成严重后果的;(三)造成医疗责任事故的;(四)未经新自诊查、调查,签署诊断、治疗、流行病学等证明文件或者有关出生、死亡等证明文件的;(五)隐匿、伪造或者擅自销毁医字文书及有关资料的;(六)使用未经批准使用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的;(七)不按照规定使用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八)未经患者隐私,造成严重后果的。关于医疗事故罪的量刑问题,本站我们就为您介绍到此。在医疗事故中,一般要求实际造成了患者的死亡或者重大损害的,那么此时才有可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罪。进行处罚的时候一般也是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此时如果同时符合了其他条件,则有很大可能会适用缓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乡下幼儿园校车超员怎么处罚?
      乡下幼儿园校车超员怎么处罚?乡下幼儿园校车超员算是一个比较普遍的现象了,交通部门在乡下幼儿园的交通监管方面的力度不够到位,所以屡屡发生校车超......


·一、交通事故致死儿童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交通事故致死儿童赔偿标准是多少?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根据受害人年龄不同有不同的划分,其中,与成人最大的不同点就在于,儿童的死亡补偿金计算年......


·对公职人员行贿未遂有什么处罚
      一、行贿未遂有什么处罚行贿罪是一个数额犯,行贿的数额必须是达到较大才能构成犯罪,所以行贿未遂的,一般不宜以犯罪论处。但如果是认定行贿未遂也构......


·入职满一年员工辞退赔偿多少钱?
      入职满一年员工辞退赔偿多少钱?1、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如果违法解除支付双倍赔偿金。如果公司存在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经济......


·无证驾驶撞人双方协商的效力是怎么样的?
      无证驾驶撞人双方协商的效力是怎么样的?一、无证驾驶撞人双方协商的效力当交通事故发生后,如果尚未达到触犯刑法的地步,当事人往往会选择私下协商......


·保证人专属抗辩权有哪些
      保证人专属抗辩权有哪些,有什么法律特征?抗辩权是一种可以拒绝的对抗权,使用这个权利可以降低损害当事人的利益,也能够保护双方的权益。比如双方都......


·委托近亲属辩护的规定是什么?
      委托近亲属辩护的规定是什么?委托近亲属辩护的规定是需要写一个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姓名,被委托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姓名,接受委托的律师事务所的名......


·国家弱电工程施工合同法是怎样的
      国家弱电工程施工合同法是怎样的一、什么是弱电施工合同弱电施工合同主要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1、包含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详细信息,如单位名称,地......


·关押在看守所能不能探看吗?
      关押在看守所能不能探看吗?关押在看守所期间家属不能探看犯罪嫌疑人,由于关押在看守所的犯罪嫌疑人还没有接受判决,为了不对案件侦查、审查、审理造成......


·怎么确定军人离婚孩子归属
      军人在离婚的时候,如果有未成年子女的话,那么也是需要对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问题做出处理的,那么军人离婚孩子归属该如何确定呢?相信很多人都不是很了......


·公司减资债权债务处理情况说明范本
      公司减资债权债务处理情况说明范本在工作中有些公司为了缩小经营规模,或停止经营,会选择通过减资的处理方法来达到目的。按照我国公司法相关规定,......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