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诉讼时效变更为3年相关法律知识?

民事诉讼时效变更为3年相关法律知识?
  
  现阶段我国民事案件的相关法律规定越来越完善,很多人在生活工作中都会涉及到一些民事案件,但是很多人对于民事案件的相关规定并不清楚,在民事案件中诉讼时效是个容易忽略的问题。那么民事诉讼时效变更为3年相关法律知识?下面就民事诉讼时效变更为3年相关法律知识的问题进行解释。
  
  一、民事诉讼时效变更为3年相关法律知识?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诉讼时效为三年。
  
  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第一百九十六条??下列请求权不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
  
  (一)请求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
  
  (二)不动产物权和登记的动产物权的权利人请求返还财产;
  
  (三)请求支付抚养费、赡养费或者扶养费;
  
  (四)依法不适用诉讼时效的其他请求权。
  
  二、提起民事诉讼的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是指民事纠纷的一方当事人,争议的权利义务直接影响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民事权益。间接受本案影响的人,非依法律规定,不得向纠纷的一方当事人提起诉讼。比如,婚姻纠纷,夫或妻都可以提起离婚诉讼,但他们的子女或者父母不得以自己的名义对夫或妻提起离婚诉讼。
  
  2、有明确的被告。
  
  即原告必须指出被诉对象是谁,是某公民、某单位,还是某公司、企业。没有明确的被告,法律关系无法证实,人民法院也无从开始审判活动。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诉讼请求指当事人通过诉讼想要达到的目的。作为诉讼请求一般有以下几种类型:
  
  一是请求人民法院确认某种法律关系或者法律事实,比如请求确认双方的收养关系,请求确认某公民失踪或者死亡;
  
  二是请求对方当事人履行给付义务,比如请求对方赔偿损失,请求对方偿还贷款本息;
  
  三是请求变更或者消灭一定的民事法律关系,比如请求离婚,请求变更或者撤销合同。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属于人民法院的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指提起的是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以及他们相互之间财产关系或者人身关系的诉讼。我国各级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上有其权限和分工,属于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指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有审判权。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当向对纠纷有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并不是所有的民事案件的诉讼时效都是三年,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诉讼时效是不同的,有的民事案件诉讼时效是四年。您在遇到类似问题时可以对本文进行参考,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害。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婚内保证书怎么写?
      婚内保证书怎么写一、保证书具有法律效力必须满足三个条件:1、保证书是一方真实的意思表示;2、保证书的内容没有违反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3、保证书......


·劳动仲裁的申请有时间限制吗?
      劳动仲裁的申请有时间限制吗??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


·关于财产分割有什么规定
      离婚财产分割的法律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


·新婚姻法房子归属问题是怎么规定的?
      房子是每个人生活中非常重要的组成,早年前房子只是您的居住工具,而现在房子是年轻人结婚必备条件之一,没房没媳妇已经是现在社会中大多数男人的共识......


·民事被告辩护委托书什么时候交
      一,民事被告辩护委托书什么时候交民事诉讼法解释第八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的授权委托书,应当在开庭审理前送交人民法院。”该条......


·刑事案件没有管辖权发回重审可以吗?
      刑事案件没有管辖权发回重审可以吗?刑事案件没有管辖权可以发回重审,并移送到具备管辖权的法院进行审理。发回重审制度是民事诉讼程序确立的一项重要制......


·通常情况下没办入职辞职有工资吗
      您辛苦的找到工作以后,只工作了就好,还没来得及办理入职手续就已经辞职了,那么没办入职辞职有工资吗。这样的情形相信不少朋友都亲身经历过。一般情......


·辞退员工与合同到期后解除的区别是什么?
      辞退员工与合同到期后解除的区别是什么?一、辞退员工与合同到期后解除的区别是什么?主要区别在于经济补偿金的认定上,如果员工合同到期,员工不予......


·在哪些情形下,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
      合同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将标的物提存:1、债权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这是指债权人能够并且有义务受领给付,却无理......


·2023哪几种行为属于重婚
      哪几种行为属于重婚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重婚罪的成立。生活中对于重......


·遗产不宜分割怎么办
      遗产的类型是多种多样的,常见的就是现金、股权、知识产权、房产等等。其中关于现金的分割是最好的。当然也会遇到遗产不宜分割的情况,那么才是该怎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