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民事诉讼时效的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一般的民事诉讼时效都是两年之内,因为个人的原因而耽误的法院将视为当事人自动放弃请求,并且以后也不会再接收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可是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有的时候不是因为本人的原因而耽误的,因为这种情形还比较多,所以民诉法中特详细规定了民事诉讼时效的认定这个问题。
  一、民事诉讼时效的认定是怎么规定的?
  实际操作关于诉讼时效起算点的认定,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在民事审判实践中,通常有以下几种诉讼时效起算点:1、有约定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以期限届满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2、没有履行期限的债权请求权,以债权人主张权利时作为起算点;债权人给予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的,则以该期限届满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3、没有明确法定期限的债权请求权。它同前类型有共通之处,但原因明显不同。这一般是指发生于某些无效民事行为的债权请求权。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欠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 效要件,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后果的民事行为。根据《民 法通则》第61 条之规定,因无效民事行为取得财产的,应返 还给对方,有过错方应赔偿对方由此遭受的损失。实务中,有关无效民事行为的诉讼请求主要为两类;一是返还财产;二 是赔偿损失。由此,返还财产和赔偿损失的请求皆适用诉讼 时效,其起算点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实务中众说纷纭,但通 说认为应该以该民事行为被确认为无效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 起算点。4、附条件的债权请求权,以该条件成就之日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
  二、对我国民事诉讼时效起算点的理解
  诉讼时效,依据《民法通则》的规定,是指权利人在法 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保护其民事权 利的法律制度。诉讼时效的起算点就是指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的时间。 任何诉讼时效都有一个开始的地方。可以说,民事诉讼时效起算点有如万丈高楼的地基。“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任何诉讼时效的案件纠纷,不弄清楚诉讼时效起算点,根本无法展开工作。只有界定清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诉讼时效的问题才能顺利解决。 在民事审判中如何认定诉讼时效的起算点,从我国法律 规定来看,关键在于如何理解“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 害时”。对此,可以分两个方面来剖析:1、“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知道”即指权利人了解权利被侵害事实,可以开 始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民事权利,至于权利人在事实上能否 请求人民法院保护其权利则在所不问。这一规定从民法意思 自治的精神出发,完全有效地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应当知道”则是一种法律上的推定,不论当事人事实上是否知道 权利受到侵害,只要从客观上存在知道的条件和可能性,即 使权利人由于主观过错,应当知道而没有知道其权利受到侵 害的,也应当作为诉讼时效的起算点。这一规定是前一规定 的补充,是为了防止权利人的权利滥用,借口不知道权利被侵害而规避诉讼时效,而且这在审判实践中也更容易把握和 操作,从而与前一规定相辅相成、相得益彰。2、“权利被 侵害”。所谓“权利”,正如前面诉讼时效的适用范围所界定 的,专指请求权,而且主要是指债权请求权。物上请求权一 般认为是物权的效力,有物权必有物上请求权,二者密切联 系,须臾不可分,所以在民事审判中,物上请求权不适用诉 讼时效的规定。至于人身权方面,除了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的 请求权诸如身体损害赔偿请求权可以适用诉讼时效以外,一 般不应适用诉讼时效的规定。“侵害”是指“用暴力或非法手 段损害”。这些“权利被侵害”主要是指债权包括合同之债、 侵权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等没有得到完全及 时地履行,或者人身受到损害而没有得到赔偿。由于民事案 件形态各异,千差万别,很难一言概括详尽诉讼时效的起算 点。具体到各案,它的诉讼时效起算点也就不同。通过上文我们您能够了解的到,民事诉讼时效的认定其实非常符合社会现状,对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有着非常详细的规定,我们透过民事诉讼法当中对诉讼时效的相关规定能够总结出来的一点就是,只要有足够的证据证明耽误诉讼时效是由其他因素导致的,那么因为这些原因被耽误的时间是不算在诉讼时效当中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保姆虐待被看护老人怎么处罚
      保姆虐待被看护老人怎么处罚保姆虐待被看护的老人可能会涉及虐待被监护、看护人罪,被处以三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且可以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处......


·中资企业跨国并购融资方式包括哪些?
      中资企业跨国并购融资方式包括哪些?一、中资企业跨国并购融资方式有哪些?1、国内并购贷款并购贷款是国际并购中常用的融资手段。所谓的并购贷款,......


·赠送的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
      赠送的遗嘱怎么写法律才有效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老人写捐赠遗嘱的,老人具有民事行为能力,捐赠遗嘱是其真实意思表示,经老人签字或者见证人见证......


·董事会秘书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
      董事会秘书处工作流程是怎样的?我们知道,公司的董事会是十分重要的职能部门,它对公司中大小事务都有决策权,而董事会的一些日常事物会由董事会秘书......


·劳动合同毁约因为劳动时间过长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
      劳动合同毁约因为劳动时间过长劳动仲裁的流程是什么?1、提交申请书: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数提交副本。2、仲裁受理......


·女职工在三八妇女节上班算加班吗
      女职工在三八妇女节上班算加班吗关于“妇女节”的权益,出自国务院出台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三条规定,三八妇女节是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


·勘验、检查。勘验是司法人员在诉讼的过程中
      勘验、检查。勘验是司法人员在诉讼的过程中,对与案件有关的场所、物品等进行查看和检验,以发现、收集、核实证据的活动。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101一107......


·劳动仲裁的申请手续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的申请手续是怎样的当事人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符合有关条件并提交相关材料:1、申请仲裁人应为劳动争议的当事人;2、当事人......


·一、买房备案了还需要网签吗?
      一、买房备案了还需要网签吗?买房是需要进行网签的,不管是买二手房还是买新房,都是需要网签的,网签有一个很大的作用,就是防止“一房多卖”,如果一......


·什么过失犯罪不用负刑事责任
      什么过失犯罪不用负刑事责任刑事责任,是依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对犯罪分子依照刑事法律的规定追究的法律责任。刑事责任包括两类问题:一是犯罪;二是刑......


·重大医疗过失的认定是怎样的?
      重大医疗过失的认定是怎样的?重大医疗过失的认定有一定标准,导致患者死亡或者二级以上医疗事故,或者导致三名以上患者受伤等,对于重大医疗过失,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