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国家道路征地补偿标准2023是如何规定的?

公路、铁路以及桥梁等工程的修建,由于工程较为浩大,故而不可避免的会损害公民的利益,为了使得这部分民事主体的权益得到保障,我国立法机关制定了国家道路征地补偿标准规定,在修建具体的道路工程时,需要按照规定,制定补偿标准。
  一、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3、 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4、安置补助费用地单位对被征地单位安置因征地所造成的富余劳动力而支付的补偿费用。
  二、国家道路征地补偿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2013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之前,需要按照国家道路征地补偿标准规定,制定具体的补偿标准,且只有在该标准被国家机关审核通过之后,才能将征地工作加以落实,否则就是非法行为,实施侵权行为的主体,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拒绝收现金打什么电话举报
      拒绝收现金打什么电话举报一、拒绝收现金打什么电话举报如果发现有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的行为,可以通过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消费咨询热线......


·劳动争议仲裁意义
      劳动争议仲裁意义劳动争议仲裁意义1、它能公正及时地解决劳动争议。公正及时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一项基本原则。本法从性质上说是程序法,通过规范劳......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怎么举报投诉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怎么举报投诉1、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局投诉。2、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投诉。较经济的做法:1、向当地劳动局劳动监......


·户口不在地还在,征地安置补助费给不给?
      户口不在地还在,征地安置补助费给不给?一般来说,户口不在本集体,是没有拆迁补偿款的。但也有例外的情况,需要具体看当地政策规定。农村房屋拆......


·法律规定字体商标如何不侵权?
      法律规定字体商标如何不侵权?企业在申请商标时,使用不会涉及版权纠纷的普通字体,例如宋体、黑体、仿宋、隶书、楷书等。这些字体在我们安装系统的时......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工伤鉴定七级能赔多少?
      当自己的身体由于工作性的原因受到伤害之后需要进行工伤的鉴定。工伤鉴定是分为不同的等级的。因为不同的等级会获得不同程度上的赔偿金额。那么根据我......


·如何运用量刑均衡原则?
      量刑均衡原则是刑法学界一个非常重要的量刑原则,但通常会被人们所忽视。而在我们实际生活里,有很多人都不知道量刑均衡原则是什么,也只有询问律师才......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流程
      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流程是怎么样的我们知道,建筑工程的质量关系到您的生命安全,其质量的验收是非常重要的,但是建筑工程的质量是要有专业的机构进行......


·土地使用权股权转让合法吗?
      土地使用权股权转让合法吗?在企业收购公司,或者股东之间转让股权的时候,有些人会认为,股权已经转让给了新的股东或者公司,那么原公司和股东名下......


·不动产原始取得还需要登记吗
      不动产原始取得还需要登记吗?不动产原始取得也需要登记,物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有如下方式:1、劳动生产。2、公法方式包括征用、没收、罚款、罚金等。3、......


·刑法九规定关于虚假诉讼行为是什么
      刑法九规定关于虚假诉讼行为是什么准确理解和把握刑法第307条之一虚假诉讼罪中“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的罪状表述,是《解释》的重点问题之一。根......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