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证明如何办理?

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证明如何办理?
  
  基础工程的质量如何得不到保障,那么总工程在最后验收时的通过率将是比较低的,即使在验收通过之后,也有可能在使用工程中,发生质量安全事故,故而在验收后,基础工程需要办理验收证明,以防发生安全事故,那么,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证明如何办理?
  
  一、基础工程质量验收证明如何办理?
  
  (一)由基础验收小组组长主持验收;
  
  (二)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分别书面汇报工程合同履约状况和在工程建设各环节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三)审阅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四)检验工程实物质量;
  
  (五)验收组听取各参验单位意见,形成经验收小组人员分别签字的验收意见,并填写基础质量验收证明书(建设表2-1~建设表2-2);
  
  (六)当在验收过程参与工程结构验收的建设、施工、监理、设计、勘察单位各方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应当协商提出解决的方法,待意见一致后,重新组织工程验收。
  
  二、基础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基础工程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一)完成基础工程设计的各项内容,同时完成以下工作:
  
  (1)基础施工到设计±0.00处;
  
  (2)基础无回填土覆盖;
  
  (3)基础
  
  及设备基础已标出轴线、中心线及标高;(4)钢筋砼柱或构造柱、
  
  剪力墙已标出轴线。
  
  (二)施工单位在基础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并提出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建设工程质量施工单位(基础)报告(建设表5-1~建设表5-3);
  
  (三)监理单位对基础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出经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的市建设工程基础验收监理评估报告(建筑工程部分);
  
  (四)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的质量检查报告,勘察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建设表3)、设计单位工程质量检查报告(合格证明书)(建设表4);
  
  (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且满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总站质量资料归档要求;
  
  (六)区规划建设管理局及其委托的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责令整改的问题全部整改完毕。
  
  三、基础工程验收的主要依据
  
  (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等现行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施工验收规范;
  
  (二)国家关于建设工程的强制性标准;
  
  (三)经审查通过的施工图纸、设计变更以及设备技术说明书;
  
  (四)引进技术或成套设备的建设项目,还应出具签订的合同和国外提供的设计文件等资料。
  
  (五)其他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办理证明的目的,是在发生安全事故时,向处理事故的机构提供证明,减轻自己的责任。为了使得工程的质量得到保障,各工程责任主体,都必须履行既定的义务,对会影响工程质量的各因素进行防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出租房屋范本要怎么书写?
      一、出租房屋范本要怎么书写?1、出租房屋的标题,出租房屋的标题是出租今有___小区住房一套出租。一定要记得写清出租小区的名称。2、出租房屋的正文,......


·民事诉讼法应当回避情形有几种
      民事诉讼法应当回避情形有几种一、民事诉讼法应当回避情形有几种1、审判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权要求他......


·一、醉驾新标准具体是怎么规定的?
      一、醉驾新标准具体是怎么规定的?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


·法律规定高速路倒车扣几分?
      法律规定高速路倒车扣几分?在高速公路上倒车,小车司机将被罚款200元、扣12分;客车和货车司机不仅要被罚200元、扣12分,驾照还将降级,如果是营运车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
      在进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之后,认定书是一个重要的法律依据,在进行赔付的时候,是十分有效的证据。那么,如果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怎么办呢?交通事......


·一、房屋有租赁合同法院可以拍卖吗?
      一、房屋有租赁合同法院可以拍卖吗?法院有权拍卖,但租赁合同继续有效。财产被查封、扣押后,执行员应当责令被执行人在指定期间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


·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必须开什么?
      劳动者在解除劳动合同后必须开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一、交通事故伤好出院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吗?
      一、交通事故伤好出院后才能做伤残鉴定吗?是的,《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在治疗终结后,应当由具有资......


·承包35年的土地确权后被高速路征用怎么赔偿?
      承包35年的土地确权后被高速路征用怎么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


·什么是质押权人?
      什么是质押权人?一、质押首先质押是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特定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作为债权的担保,在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以该......


·男方不支付抚养费违法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
      男方不支付抚养费违法如果一方拒绝支付抚养费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