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根据规定工伤认定有何影响?

根据规定工伤认定有何影响?
  
  如果确认工伤后,部分医药费就有工伤保险付了。但是一旦定级,企业要承担不少的费用。
  
  一旦定级后,如果该员工辞职,则单位要承担相应的伤残补助金和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查看工伤条例.这两部分的费用是比较高的。
  
  如果报工伤后不是工伤的,对公司没有什么影响。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二)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事故损害赔偿项目和计算标准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从事生产劳动的过程中或在与工作有密切联系的经济活动中,遭受事故伤害、患职业病以及在从事劳动过程中发生死亡,劳动者或其供养亲属能够从国家和社会得到物质补偿和医疗救助的社会保险制度。工伤保险又可称之为职业伤害保险。依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被认定为工伤后,可向用人单位主张下列损害赔偿项目:
  
  1、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
  
  2、 医疗费:按实际支出的费用计算。
  
  3、 停工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4、 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由用人单位继续支付。
  
  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5、 伤残补助金及伤残津贴: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75%。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6、 工伤医疗补助金:按照统计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当地人口平均预期寿命与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之差计算,五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六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七级的,每满一年发给1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八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8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九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4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十级的,每满一年发给0.2个月的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患职业病的工伤职工,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上述标准基础上增发40%。
  
  7、 伤残就业补助金:以当地职工平均工资为基数,按照伤残等级和解除、终止劳动关系时的年龄,分别发给1-36个月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8、 丧葬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9、 供养亲属抚恤金: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10、 工亡补助金:工亡补助金标准为48个月至60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确认不是工伤,那么对单位是没有任何的影响的,若是认定属于工伤,该公司需要按照规定,支付经济赔偿金。对于职员已经出示了工伤鉴定的文书之后,单位依旧不愿意支付赔偿金的情形,可以提出得到救济的请求。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合同法94条法定解除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94条法定解除规定是什么?《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解除情形释义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怎么判刑
      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怎么判刑?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罪的判刑标准是3到7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五条【非法提供麻醉药品、精神......


·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多少时间下结论
      申请工伤鉴定需要多少时间下结论在被认定为工伤且伤情稳定后,可向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


·未婚生子分手孩子归谁抚养?
      男女如果没有领证就共同生活在一起的话,则此时建立的应该是同居关系,这样的关系一个是不受法律保护,再一个也是不稳定的一种关系,所以男女解除同居......


·实习期辞职流程是怎样的
      实习期一般是针对尚未取得毕业证的在校大学生来讲的,我国在实习期方面做出的规定是比较少的,很多时候都是按照试用期的规定进行处理,而要是问到实习......


·正式劳动合同样式是怎么样的?
      正式劳动合同样式是怎么样的?一、正式劳动合同样式是怎么样的?正式劳动合同样式如下所述,甲方(用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乙......


·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是怎么样的
      医疗纠纷中的举证责任是怎么样的患者在医疗机构就医过程中,如果和医疗机构产生纠纷,并且不愿意同医疗机构进行和解的,这是要解决纠纷唯一比较好的方......


·工伤认定流程及最新赔偿标准
      工伤认定流程及最新赔偿标准1、工伤报告程序用人单位为劳动者在工伤保险机构投了工伤保险的才有这个程序。单位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职业病......


·诉讼时效中断的性质条件是什么?
      诉讼时效中断的性质条件是什么?1.引起诉讼时效中断的事实是由法律直接规定的,其特点在于均是当事人有意识的行为,包括起诉、权利人主张权利或者义务人......


·办理二手房产登记的流程是什么二手房购买后应当及时
      办理二手房产登记的流程是什么二手房购买后应当及时办理过户手续,个人申请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一般需要经过以下四个程序:(一)申报房屋产权人,包括......


·高管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是什么?
      高管个人所得税退税优惠是什么?高管个人所得税退税并不存在优惠的政策规定,对于申报退税的具体程序,可以按照下列规定进行:1、下个人所得税APP,注册......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