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申请土地使用证材料有哪些

在我国,如果像修建房子或者的进行农作物的种植,那么必须得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当然要合法的使用土地,就必须向我国相关部门去申请土地的使用证。对于很多人来说,都不了解申请土地使用证材料需要包括些什么。接下来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赶快了解一下吧。
  一、申请土地使用证材料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申请材料需要提交如下的材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政府材料);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6、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7、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是什么?
  (一)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二)地籍调查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至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三)土地权属审核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由此可知,申请土地使用证材料主要有申请书以及户籍证明,政府的相关材料,土地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附着物证明等等。我们在进行土地使用证的办理过程中,也是需要遵守相关程序的,主要包括土地的申请登记,地籍调查,以及土地的权属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才能够进行土地使用证的颁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如何界定交通事故中的死亡
      关于交通事故中的死亡情况,这可以说是最严重的后果了,但并不是只要出现了受害人死亡的情况,就一定认定就属于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还需要经过界定才行......


·有固定收入的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


·一、不可分割财产的执行方式有哪些?
      一、不可分割财产的执行方式有哪些?不可分割财产仍然有多重执行方法,结合具体财产的性质以及共同性质,分别可是使用出让、认购、转移等多种方案。对被......


·酒驾和醉驾的怎么扣分的规定是什么?
      酒驾和醉驾的怎么扣分的规定是什么1、《刑法》对醉驾的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杀死持刀歹徒犯法吗
      要结合当时具体情形。第一个如果主观方面是制止犯罪的话,那就是正当防卫,不犯法。第二个已经打倒且还夺刀了,还把歹徒杀了,那就是防卫过当或者故意......


·中国企业并购的融资现状是怎样?
      中国企业并购的融资现状是怎样?一、中国企业并购的融资现状是怎样企业融资方式和融资顺序的选择是并购融资必须面临的一项重要决策。从中国上市公司......


·股东逾期未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公司可否就其未出资部分股权予以解除?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未履行出资义务,经公司催缴后,其在合理期间内仍未缴纳的,公司可以以股东会决议解除该股东的股东资格。公司股东会决议就股东逾期不......


·一般医疗过错赔偿标准
      一般医疗过错赔偿标准(一)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二)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


·公安局羁押和提起批捕时间超期怎么办?
      一、公安局羁押和提起批捕时间超期怎么办?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


·未续展商标被抢注是否可以起诉对方侵权
      一、未续展商标被抢注是否可以起诉对方侵权?可以,持续使用的未续展商标如果已形成知名商标或服务的特有名称、特有包装、装璜,即被赋予禁止他人不......


·自动放弃婚前财产离婚是可以的吗?
      自动放弃婚前财产离婚是可以的吗?自动放弃婚前财产离婚是可以的,离婚自动放弃财产的约定是有效的,婚姻法第19条规定,夫妻双方可以约定结婚以前及婚姻......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