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申请土地使用证材料有哪些

在我国,如果像修建房子或者的进行农作物的种植,那么必须得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当然要合法的使用土地,就必须向我国相关部门去申请土地的使用证。对于很多人来说,都不了解申请土地使用证材料需要包括些什么。接下来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赶快了解一下吧。
  一、申请土地使用证材料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申请材料需要提交如下的材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3、土地权属来源证明材料(政府材料);4、初始登记颁发的土地证书;5、地上附着物权属证明;6、建设用地批准书(土地违法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7、批准用地缴税费发票或有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支付凭证。
  二、国有土地使用证办理程序是什么?
  (一)土地登记申请1、有关宗地来源的政府批复及批准文件,建设用地许可证。提交国有土地使用权通过招标、拍卖、协议等形式进行操作程序中有效性的相关土地权属材料。2、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形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提交买卖、继承、赠与土地使用权转让协议书和公证书,原土地使用的国有土地使用证书。3、提交土地登记申请人的身份证、户口薄。企事业单位的土地使用者应提交土地登记法人证明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二)地籍调查对土地登记申请人的土地采取实地调查、核实、测量、绘制宗地草图及红线图。查清土地的位置、权属性质、界线、面积、用途及土地使用者的有关情况。并要求宗地四至邻居界线清楚,无争议,确认后签字盖章。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三)土地权属审核土地登记机关对土地使用者提交的土地登记申请书、权属来源材料和地籍调查结果进行审核,决定对申请土地登记的使用者土地权属是否准予登记的法律程序。由此可知,申请土地使用证材料主要有申请书以及户籍证明,政府的相关材料,土地证书,建设用地批准书,附着物证明等等。我们在进行土地使用证的办理过程中,也是需要遵守相关程序的,主要包括土地的申请登记,地籍调查,以及土地的权属进行审核,审核通过之后,才能够进行土地使用证的颁发。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寻衅滋事罪在我国刑法犯罪构成内容是怎样的
      寻衅滋事罪在我国刑法犯罪构成内容是怎样的寻衅滋事罪在我国刑法犯罪构成内容包括犯罪的主体和客体,然后就是犯罪的主观和客观因素,寻衅滋事罪,是指......


·2023年9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9级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9级工伤赔偿的费用是基于赔偿项目来计算的,工伤赔偿主要有以下项目:1、医疗费医疗费实报实销,包括住院期间、康复训练期间、......


·引诱卖淫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引诱卖淫罪既遂处罚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容留卖淫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中华......


·股东缴纳出资期限是多久 一、股东缴纳出资期限是多久?
      股东缴纳出资期限是多久一、股东缴纳出资期限是多久?一般就是20年,20年后可以继续变更认缴期限。1、认缴金额、出资时间虽是公司股东(发起人)内......


·离婚债权债务怎样分
      离婚债权债务怎样分一、夫妻间债权债务怎么处理对于夫妻中以一方名义对外举债应当如何认定其性质的问题,《解释(二)》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以债务......


·联合开发土地使用证可以写几个人的名字
      对土地资源的联合开发一般是在大型的工程项目当中比较常见,因为现在使用国家土地资源个人所要付出的经济上的代价会比较多一些,那么双方联合开发肯定......


·哪些情况下父亲可以取得抚养权
      现代社会独生子女家庭较多,夫妻离婚后,孩子只能跟随其中一方生活,另一方只能放弃直接对孩子抚养教育的权利。当有关孩子抚养的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想要离婚怎么提交离婚诉讼?
      离婚是夫妻感情破裂的必然结果,但正常的离婚夫妻双方约好时间,带齐全离婚资料,直接去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就可以了。如果双方在离婚前存在纠纷,且无......


·一、意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意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多少?意外交通事故致人死亡赔偿标准是因人而异的,具体的计算依据是:1、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


·房屋他项权利证丢失怎么办?
      房屋他项权证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证明材料,是一项能够说明拥有者对于房屋的权利的材料,所以丢失的话会造成不好的影响,所以进行补办是十分必要的,所以......


·判决后的离婚案是否可以上诉
      判决后的离婚案是否可以上诉当事人不服一审判决的,应当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上诉应递交上诉状。上诉状应向原审人......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