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缓刑标准是怎样的?

虽然由于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的职权较高,不少人会选择向其行贿,但是根据司法实际,我们可以知道,企业单位的高管、居委会或者村委会的职员,也有人会经受不住诱惑而受贿,根据司法规定,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缓刑标准是怎样的?
  
  2018年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量刑标准
  
  我国《刑法》第163条规定,犯公司、企业、其他单位人员受贿罪,受贿数额较大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受贿数额巨大的,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第三百八十四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一、刑法修正案九对受贿罪拟三挡刑罚
  
  本次刑法修改对贪污受贿犯罪则相应规定三档刑罚,即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情节较重,数额巨大或者情节严重,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情节特别严重。同时新法对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受到特别重大损失的,保留使用死刑。
  
  二、刑法修正案九新增“终身监禁”
  
  在原刑法第383条中增加一款规定,对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刑法修正案九修改后对受贿罪的规定:
  
  第三百八十四条【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
  
  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五条【对犯受贿罪的处罚规定】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八十二条【对犯贪污罪的处罚规定】对犯贪污罪的,根据情节轻重,分别依照下列规定处罚:
  
  (一)贪污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二)贪污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三)贪污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数额特别巨大,并使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三、对多次贪污未经处理的,按照累计贪污数额处罚
  
  犯第一款罪,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避免、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有第一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第二项、第三项规定情形的,可以从轻处罚。
  
  犯第一款罪,有第三项规定情形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可以知道,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的受贿犯罪行为会受到的处罚,是根据其受贿金额确定的,金额较少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金额较大的,会被判处五年以上的有期徒刑,并且会被没收全部的财产。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在我国受贿行为中谋利要件如何认定
      一直以来,对受贿案件的侦破就存在着很多的重点和难点一时之间没办法找到突破口的,特别是之所以有受贿行为无非也就是要为他人谋利,您也应该知道为他......


·审计破产清算如何收费?步骤是怎样的?
      审计破产清算如何收费?步骤是怎样的?我们都知道,企业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时,需要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对企业进行审计后出具的审计报告结论。所以,企......


·企业上市的律师法律服务
      1,担任发行人律师,为公司在境内沪深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含A股、B股)并挂牌上市出具法律意见书;2,为已上市公司的再融资(配股、增发)进行法律......


·怎样理解《民事诉讼法》中的新证据
      怎样理解《民事诉讼法》中的新证据一、《证据规定》关于“新的证据”的范围界定《证据规定》第41条:“《民事诉讼法》第125条第一款规定的‘新的证据’......


·遗嘱继承的有效要件是怎样的
      遗嘱继承的有效要件是怎样的有效的遗嘱必须具备如下条件:(一)遗嘱人必须要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


·我国法律规定是不是可以自动离婚?
      一、我国法律规定是不是可以自动离婚分居满两年就可以离婚了。第一,分居究竟是怎么回事分居,指的是夫妻之间因为感情有问题,相互不履行夫......


·房屋被强拆的诉讼时效
      行政强拆的诉讼时效有多长如果不满行政强拆,无论是个人、或是其他组织都应该在知道强拆行为起的三个月内到当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不能逾期(法律有另外......


·公司员工福利包括哪些
      日常生活中,员工不仅看重工作待遇,现在对各项福利要求也越来越注重,那么以下就是关于公司员工福利的种类:餐饮福利、服装补贴、住房福利、交通福利......


·员工二次入职劳动合同算不算续签?
      员工入职需要签署劳动合同,这是我国劳动法规定的强制事宜,单位必须遵守,否则需要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劳动者不可能一直在一家公司工作,而且跳槽出......


·一、夫妻对共有财产的处分权的规定是什么?
      一、夫妻对共有财产的处分权的规定是什么?夫妻对共有财产的处分权的规定是: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享有共同的权利,承担共同的义务。在共同共有关系存续......


·工程合同贷款条件是什么?
      工程合同贷款的条件是什么?在建工程有工程合同是可以抵押贷款,但是仅仅合同是不够的。还要有:1、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用途为在建工程继续建造所需资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