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遗产房屋过户流程的步骤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
  
  遗产房屋过户是指在父母或者养父母去世时,其名下的房产依照法律规定,合法继承给子女或法定继承人的名下所要办理的流程。遗产房屋过户流程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提供材料,办理过户手续。今天,我们就来和您讲解一下遗产房屋过户流程。
  
  一、房产继承过户办理流程
  
  (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二)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三)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二、房产继承过户注事事项
  
  1、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2、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
  
  3、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5、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父母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财产所有人离世,其生前所拥有的所有私人合法财产将成为遗产,并进入到遗产继承程序中。
  
  遗产继承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法定继承,二是遗嘱继承和遗赠。《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突出了对被继承人的个人意愿的尊重,同时,也是对各继承人所享有的权利的明示,避免在遗产继承过程中过多的产生争议。
  
  1、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因此法定继承并不直接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仅是法律依照推定的被继承人的意思将其遗产由其亲近亲属继承。就目前而言,法定继承仍是主要的继承方式,但却并不是效力最优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效力优于法定继承,但在遗嘱继承进行的过程中也要受到法定继承的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就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遗嘱继承、遗赠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法律赋予了被继承人自由处置私有合法财产的权利,但并不是绝对的自由处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产房屋过户流程一定要严格执行,在生活中,我们常常见到许多遗产纠纷的问题,这些问题得不到妥善的解决,往往是因为在遗产继承时没有按照法定的流程处理。在办理遗产房屋过户流程时,提交正确的材料也是很关键的。您需要根据您的继承方式,准备自己应该提交的材料,希望我们给您提供的资料会对您的办理有所帮助。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旷工辞退的员工能领失业金不
      一、旷工辞退的员工能领失业金不?符合法定条件就可以领失业金,领取失业金的条件是:(1)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


·在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返还?
      在我国民间习俗中,男女结婚前一般男方会派发彩礼。但是,如果一方反悔,或者由于某种原因没有结成婚,纠纷就随之而来。那么,什么情况下彩礼可以返还......


·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
      年最新江西省南昌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  江西省南昌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征地补偿标准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统......


·一、离婚后抚养权变更的情形?
      一、离婚后抚养权变更的情形有哪些夫妻离婚时,按照对子女成长有利的原则,子女会被判归一方抚养。同样,在夫妻离婚后子女未成年之前,当抚养的一方......


·新婚姻法对探视天数有哪些规定
      随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颁布,《婚姻法》将被废止。《婚姻法》对探视天数有哪些规定的问题在《民法典》中有对应规定。一、《民法典》对......


·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怎么区分
      我们发现《刑法》中规定的大多数犯罪都是属于自然人犯罪,少部分是单位犯罪,但也存在那种自然人和单位都可以构成的犯罪。针对单位犯罪和自然人犯罪,......


·财产侵权管辖法院规定是怎么样的?
      每天都会有很多的案件在法院审理,每天都有很多的违法犯罪行为。关于案件的处理,首先法院对于该案件是要有一定的管辖权的。没有管辖权的法院是没有权......


·退侦是指出需补充的材料吗
      一、退侦是指出需补充的材料吗?是的,检察院退侦就是案卷退回公安补充侦查。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一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


·累犯的司法解释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一、累犯的司法解释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刑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或者赦免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


·职工取得的加班工资收税么
      职工取得的加班工资收税么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征税时主要是对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


·银行见他项权证放款原因是什么?
      银行见他项权证放款原因是什么?他权证就是证明拥有他项权的证书,他项权一般都是抵押权,一般都是抵押人需要买房子向银行抵押贷款时,要将他项权证......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