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遗产房屋过户流程的步骤有哪些

找专长律师:损害赔偿律师????????????婚姻家庭律师????????????合同事务律师????????????债权债务律师????????????劳动工伤律师
  
  遗产房屋过户是指在父母或者养父母去世时,其名下的房产依照法律规定,合法继承给子女或法定继承人的名下所要办理的流程。遗产房屋过户流程需要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提供材料,办理过户手续。今天,我们就来和您讲解一下遗产房屋过户流程。
  
  一、房产继承过户办理流程
  
  (一)房产继承应先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手续。
  
  (二)继承公证需要带两个证明和两个证件
  
  1、到被继承人所属派出所开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2、到死者所在单位(或者居委会、村委会)开具继承人证明
  
  3、继承人的身份证明
  
  4、被继承的房产证或其他证明文件。
  
  5、被继承人生前所立的遗嘱(遗嘱继承的情况)。
  
  (三)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产继承所需提交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继承公证
  
  3、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房屋所有权登记申请书(收件窗口领取)。
  
  二、房产继承过户注事事项
  
  1、如果法定继承人不只一个,而房产只过户给其中一人的话,需要其他人的书面同意,表示放弃对房产的继承。
  
  2、若房改房、经济适用房继承,还需提供《房改售房价格审查书》、《已购住房上市交易申请审批表》
  
  3、若继承人不能亲自办理,需提交委托书或公证书及受托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4、法院判决的需提交法院判决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5、若继承人未成年,需提交监护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父母遗产继承顺序是怎样的?
  
  财产所有人离世,其生前所拥有的所有私人合法财产将成为遗产,并进入到遗产继承程序中。
  
  遗产继承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法定继承,二是遗嘱继承和遗赠。《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突出了对被继承人的个人意愿的尊重,同时,也是对各继承人所享有的权利的明示,避免在遗产继承过程中过多的产生争议。
  
  1、法定继承
  
  法定继承是指在被继承人没有对其遗产的处理立有遗嘱的情况下,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的原则的一种继承形式。因此法定继承并不直接体现被继承人的意志,仅是法律依照推定的被继承人的意思将其遗产由其亲近亲属继承。就目前而言,法定继承仍是主要的继承方式,但却并不是效力最优的继承方式,遗嘱继承效力优于法定继承,但在遗嘱继承进行的过程中也要受到法定继承的约束,《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就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2、遗嘱继承、遗赠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相关规定,公民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法律赋予了被继承人自由处置私有合法财产的权利,但并不是绝对的自由处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十九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
  
  遗产房屋过户流程一定要严格执行,在生活中,我们常常见到许多遗产纠纷的问题,这些问题得不到妥善的解决,往往是因为在遗产继承时没有按照法定的流程处理。在办理遗产房屋过户流程时,提交正确的材料也是很关键的。您需要根据您的继承方式,准备自己应该提交的材料,希望我们给您提供的资料会对您的办理有所帮助。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入室盗窃盗得少量财物如何量刑?
      一、入室盗窃盗得少量财物如何量刑?对于入室盗窃,通常情形下会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但如果入室盗窃财产价值数额在3万......


·做医疗司法鉴定的条件是什么?
      医疗鉴定,其实应该叫做医疗过错鉴定或者医疗事故鉴定。如果当事人对医院诊断产生异议,可以申请做医疗司法鉴定。当然,做医疗司法鉴定是需要一定条件......


·醉酒驾驶非营运车被交警抓一定吊销驾证吗?
      醉酒驾驶非营运车被交警抓一定吊销驾证吗?一、醉酒驾驶非营运车被交警抓一定吊销驾证吗?1、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


·遭遇骗婚应该怎么办才好
      一、遭遇骗婚应该怎么办才好被骗婚的的,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离婚。感情破裂标准是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在骗婚案件中,欺骗者以骗取钱财为目的,虽......


·杭州退休工人高温费是否可以领取到?
      杭州退休工人高温费是否可以领取到?因为退休职工不需要在高温天气工作。高温津贴,是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C以上高温天气从事露天作业,以及不能......


·人身损害赔偿可以继承吗?
      人身损害赔偿可以继承吗?一、人身损害赔偿可以继承吗?1、人身损害赔偿可以继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店面转让愿意付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
      一、店面转让愿意付违约金的标准是多少?如果合同中只对违约金做了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具体约定违约金的比例或数额,并且有关法律也没有明确规定违约金比......


·法院委托笔迹鉴定程序是什么?
      ?法院委托笔迹鉴定程序是什么?在举证期前向法院提起申请,申请方需提供鉴定的检材及对比样本(需经对方质证),双方协商选定或摇号选定鉴定机构鉴定即可......


·人寿保险理赔流程及时效
          人寿保险理赔流程        1、如果发生保险事故,您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报案,......


·刑事自诉重婚罪的条件存在的自诉人范围有哪些
      一、刑事自诉重婚罪的条件存在自诉人范围有哪些?一般都要犯重婚行为人的配偶或者受害人起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重婚罪是......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过程中,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实体权利,请求排除执行的,应如何处理?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的若干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案外人对执行标的主张足以阻止执行的实体权利,向执行法院提出书面异议的......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