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物业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成立业委后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物业公司存在的价值,是使业主的生活更加的方便,物业管理公司的职员必须遵守物业合同的规定,约束自己的行为。我们知道,物业管理合同也是有期限限制的,物业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成立业委后可以不交物业费吗?若没有续签劳动合同,物业公司是否还需要履行职责。
  一、物业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成立业委后可以不交物业费吗?
  只有出现以下情形,业主才可以不交或少交物业服务费用:(1)物业管理企业在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约定之外,自行提供服务,未经业主委员会或业主认可的,业主或使用人可以不支付费用。(2)实行政府指导价的物业服务收费项目,业主对超过指导价的部分可以拒交。(3)物业管理企业不履行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的义务,业主可以不交或少交相应的物业服务费用。物业管理企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对擅自提高的部分业主可以不交纳。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先服务后收费的,在物业管理企业未提出相应服务的情况下,业主可以不交纳相应的服务费用。(4)物业存在霸王条款的,业主可以拒交。比如前期物业有没有经过与业主协商订立合同,还是自己单独订立合同。(5)物业没有履行合同的,比如没有按全同要求定期清理下水道。
  二、相关法律条例规定:
  
  1、民法典
  《民法典》第六条规定:“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后,物业公司没有与业主委员会续签合同但对物业继续进行管理的,应当根据《民法典》第六条按公平原则来处理。所谓公平原则是指在合同的订立和履行过程中,要以公平的观念来调整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关系,使合同双方的利益均衡,从而达到公正与合理的目标。小区里的物业服务合同尽管没有续签,但物业公司仍然进行管理向业主提供了服务。如果业主以合同未续签为由不支付物业服务费用的话,也就意味着物业公司提供了服务但不能获得相应的报酬,最后的结果是造成合同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失衡,有违民法典规定的公平原则。
  2、物业管理条例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在业主委员会依法成立后,业主委员会与物业公司之间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对全体业主具有约束力。如果业主委员会未与物业公司签订书面的物业服务合同,但业主事实上接受了物业服务,业主则应按实际发生的服务价格向物业公司交纳相应费用,作为对其已提供服务的补偿。因此,未签订物业合同或物业公司未提供资质证明,业主也不可以拒交物业费。根据以上信息,我们可以知道,物业合同到期没有续签成立业委后可以不交物业费,此时,业主委员会需要重新聘请物业管理公司,来为自己服务。根据规定,一般来说,物业合同到期后,一般会续签,这是由于不少房地产商与物业公司之间存在合作关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发生医疗纠纷要如何赔偿?
      发生医疗纠纷要如何赔偿?医疗纠纷的赔偿,可以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一)医疗费:按照医疗事故对......


·员工节假日休息扣双倍工资吗?
      员工节假日休息扣双倍工资吗?用人单位都不能扣除员工双倍工资,请假扣双倍工资的是个违法行为。可以扣除请假工资,但是不能双倍。可以协商请求单位补发......


·被强拆后怎么列赔偿清单
      根据以下内容列举清单:1、房屋补偿。对房子本身的补偿;2、院内土地补偿。对宅基地院内的土地补偿;3、院外小菜地补偿。对宅基地院外小菜地的补偿;4......


·律师解析查处断水断电是否属于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
      律师解析查处断水断电是否属于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  招商引资一度是本地政府经济发展的最佳合作形式,本案的当事人吕先生即是在这种情况之下来到湖北......


·他项权证潜在的风险有哪些
      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人们的理财意识也在不断增强。大部分的人民对于房产或者地产有着独特的投资见解,但部分的人只要有充足稳定的经济来源都......


·中外合资设计企业注册资本是否有限制
      一、中外合资设计企业注册资本是否有限制?中外合资设计企业注册资本是有限制的,具体的规定是:1、中外合资经营企业的投资总额在300万美元以下......


·日常生活当中
      日常生活当中,如果相关的当事人关于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的赔偿问题不能够达成一致的话,那么可以通过民事诉讼途径来进行解决,当然,判决书当中所规定的......


·当下社会
      当下社会,醉驾行为是一直饱受您所唾弃的,醉驾不仅将自己生命置之度外,同时也没有对社会大众负责。交通醉驾在近几年的时间导致了多少事故,破坏了多......


·超过工伤认定一年时效怎么办
      法律中规定申请进行工伤认定最长的时间是一年,也就是说要是超过了一年的认定时间,那之后认定部门就不会受理申请了。这对于劳动者来讲是很不利的,那......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赔偿方法是怎样的
      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赔偿方法是怎样的一级伤残为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乘以二十年再乘以100%,二级伤残则乘以90%,......


·2023聊城征地补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
      聊城征地补偿标准的参考依据是什么我国新农村建设最大的阻碍其实就是有些农村地区确实缺乏长久的可行性的发展项目,所以目前主要还是在大城市几乎每......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