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根据司法实践醉驾改酒驾现实吗?

根据司法实践醉驾改酒驾现实吗?
  现在只要打印出测试单,数据就已经上传省级数据库,该库任何人没有修改权限,之后法制支队就会进行立案审查,超过时间未起诉,警务督察大队就会跟进.是属于犯法的,刑法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行为人明知酒后驾车违法、醉酒驾车会危害公共安全,却无视法律醉酒驾车,特别是在肇事后继续驾车冲撞,造成重大伤亡,说明行为人主观上对持续发生的危害结果持放任态度,具有危害公共安全的故意。
  二、酒驾的判定标准
  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醉酒驾车的测试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中规定,该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三、醉酒驾车的判定标准
  酒精含量大于(等于)每100毫升血液中80毫克/的行为属于醉酒驾车。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根据司法实践醉驾改酒驾现实吗?酒精浓度在检测出来之后,检测单就会立即上传到省级的数据可之中,任何人不得擅自修改,这也就意味着,被认定为是酒驾还是醉驾,是不确定的,但一旦被认定之后,将无法更改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擅自更改的,一旦被发现,是会受到处罚的。
  四、醉酒驾车无证驾驶怎么处罚
  在新交法里无证驾驶处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醉酒驾车处罚:根据新交通法规定,醉酒驾驶,由公安机关约束至酒醒。吊销机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醉酒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因此,根据刑法处罚规则,两全相较,取其重。醉酒驾车无证驾驶,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吊销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价格欺诈的表现方式有哪些?
      价格欺诈的表现方式有哪些?一、价格欺诈的表现方式有哪些?1、标价签、价目表等所标示商品的品名、产地、规格、等级、质地、计价单位、价格等或者......


·涉嫌寻衅滋事律师有用吗
      涉嫌寻衅滋事律师有用吗我们知道,如果我们涉及到需要打官司等诉讼案件,因为我们的法律知识不是很全面,往往不知道在法庭上如何为自己辩护,那么律......


·湖北省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
      一、湖北省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是什么?湖北省盗窃罪数额认定标准主要是:1、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二千元以上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


·合同法中撤销权的规定是怎样的
      合同法中撤销权的规定是怎样的一、合同法中撤销权的规定《合同法》第五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销权消灭:(一)具有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


·肇事司机逃逸是不是要付全责?
      一、肇事司机逃逸是不是要付全责不一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92条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当事人逃逸的,逃逸的当事人承......


·劳动合同第四十条单位解除合同规定解读是什么?
      劳动合同第四十条单位解除合同情况的解读是什么?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并签订合法正规的合同之后,满足不同条件时,单位、劳动者均可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要求......


·法律规定多少人算聚众斗殴
      一、多少人算聚众斗殴罪依据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聚众斗殴的聚众一般是指不少于三人,少于三人的一般不会构成聚众斗殴罪。(一)聚众斗殴罪是指拉帮......


·合同诈骗罪与合同违约有哪些区别
      合同作为当今世界交易的必备文件,对如今的经济发展起着重要作用。作为合同的当事人,在合同中需要注意,合同诈骗和合同违约。但是在现实中人们并不能......


·一、离婚要男方给赔偿金吗?
      一、离婚要男方给赔偿金吗在夫妻双方同意行政离婚的情形下,如果双方就离婚损害赔偿问题已达成协议,法律应尊重当事人的意愿,不必进行干预;如果双方就......


·优先留置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
      优先留置权的法律规定是怎样的有时我们在行使留置权时会出现留置权与抵押权等权利并存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各个权利都有实行的先后顺序,在实际行使中......


·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罚金还要缴纳吗
      经常有很多刑事判决最后判决有期徒刑缓刑执行或拘役缓期执行等情况,同时还有罚金,那么实践中被判缓刑的犯罪分子罚金还要缴纳吗?要想在判刑的时候被判......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