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什么是同居财产

什么是同居财产
  
  同居是指男女双方未经结婚登记而公开以夫妻关系或秘密的两性关系同居生活所形成的社会关系。
  
  同居财产是指男女双方或一方在同居期间取得的合法收入或财产。
  
  包括:公民的收入、房屋、储蓄、文物、图书资料、林木、牲畜、家禽、知识产权中的财产权和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其他生产资料、生活资料。
  
  关于同居期间的财产性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未办结婚登记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按一般共有财产处理。而对一方所得收入和财产未予规定。
  
  一般的理解是:同居期间双方共同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为一般共有财产,一方所得收入和购置的财产在对方没有辅助性劳动和提供生活帮助的情况下应归该一方个人所有。
  
  同居期间财产所有权,按一般的民法理论确认。
  
  二、同居期间获得的财产怎么确定归属
  
  1、同居后一方的收入或财产,原则上应归该方当事人所有。
  
  但另一方当事人对取得该财产的当事人在取得该财产时有资助,或在取得该财产的过程中有辅助性劳动及提供生活帮助的,则该收入或财产应为一般共有。可根据当事人在取得财产中的作用大小,确定不同的份额。
  
  2、同居后共同购置的财产属当事人共有;按份取得的,可确定按份共有。
  
  3、同居后分居期间的收入或财产归各当事人所有。
  
  4、同居后的约定财产按约定处理。
  
  5、因人身关系取得的财产归该当事人所有。
  
  6、继受取得的财产归继受取得人所有。但买卖、互易、博彩取得的财产,当以原始资本所有人为产权人。
  
  7、个人所有或共有权属不明的财产推定为共有财产。
  
  8、因共同生产、生活形成的债权、债务为共同的债权、债务。可以确定份额的,依份额享有和承担。因抚养共同的子女所形成的债务为共同债务,因抚养各自的子女及赡养形成的债务为义务人个人债务。
  
  在解除关系的时候,也只有对认定为共有的财产,那么才能要求作出分割。如果此时认定属于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就不能分割。要是你在这方面还有不清楚的地方,建议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专业律师。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离婚十年后夫妻财产还可以分割吗?
      离婚十年后夫妻财产还可以分割吗不可以。在我国的法律规定当中对于夫妻的共同财产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所以在离婚十年以后已经完全超过了诉讼时效,这时......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有哪些?
      在我国,刑法是最重要的法律之一,相信没有刑法就没有现在社会的安定与和谐。刑法规范了人们的行为,起到了促进社会公平的作用。当然刑事案件的办理也......


·监视居住坐牢几率大吗?监视居住抵扣刑期吗?
      监视居住坐牢几率大吗?监视居住抵扣刑期吗?一、监视居住坐牢几率大吗?监视居住是一种临时强制措施,目的是查清案情。坐不坐牢要看嫌疑人是不是被发......


·直系亲属赠与房产契税怎么缴
      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的素质越来越多,生活水平也不断提高,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相对应的一系列法律也在不断的健全,税收对我国收入来说是很重要的......


·精神病司法鉴定申请书
      按照我国《刑法》的相关规定,当事人在案件发展的过程中,其行为的实际实行时是否存在精神病,关系到该犯罪嫌疑人在后期的定罪量刑问题。如果存在精神......


·劳动合同中止履行法律依据有哪些?
      劳动合同中止履行法律依据有哪些?1、劳动者应征入伍或者离职履行国家规定的其他义务的,劳动合同应当中止或者部分中止履行。2、劳动者因被依法限制人身......


·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
      一、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立案追诉标准是什么?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等方式获得加......


·债权确认函中断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债权确认函中断诉讼时效怎么计算?该诉讼时效中断,时效从中断之次日重新计算。诉讼时效中断就意味着已开始的诉讼时效因发生法定事由不再进行,并使已经......


·民法总则关于宣告失踪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总则关于宣告失踪的规定是什么?随着我国的不断发展我国的法治化在不断地增强,同时我国的法律也在不断的完善和修改,这位熟悉的一部法律就是民......


·一、交通事故死亡商业险赔偿比例是法定的吗?
      一、交通事故死亡商业险赔偿比例是法定的吗?交通事故死亡商业险赔偿比例不是法定的,商业险(第三者责任险)则根据投保人购买的保险金额确定,一般有3......


·怎么应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
      怎么应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纠纷?购买新房的时候,开发商承诺了很多优惠吸引人的条件,您都是高高兴兴的签订购房合同。但是新房到手,难免会有几处不满......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