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劳动合同终止说明书该怎么写?

劳动合同终止说明书该怎么写?
  
  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包含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解除劳动合同的原因等。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
  
  第二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应当写明劳动合同期限、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日期、工作岗位、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二、劳动合同终止说明书范文
  
  兹有本单位员工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 ,现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起在我单位工作。现因以下第________项(请选择以下其中一项填写)原因:
  
  a、协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单位提出);
  
  b、协商一致解除(由劳动者提出);
  
  c、劳动者单方解除;
  
  d、劳动者试用期内解除;
  
  e、用人单位裁员;
  
  f、因劳动者违法或严重违反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
  
  g、因劳动者非过失性原因,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 (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 h、劳动合同期满;
  
  i、劳动者开始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j、劳动者死亡或者失踪;
  
  k、用人单位破产;
  
  l、用人单位停业(用人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用人单位决定提前解散);
  
  m、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我单位决定从______年_____ 月_____ 日起与该员工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特此证明
  
  用人单位(盖章)
  
  年 月日
  
  有关说明:
  
  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后,在七日内将失业人员的名单、档案及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等资料报送就业管理服务机构。
  
  2、失业人员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之日起六十日内,持用人单位出具的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证明书、《就业失业登记证》、身份证、户口簿、二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等材料,到就业管理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符合失业保险金申领条件的,可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3、本证明书一式四份。单位、员工、存入员工档案、就业备案各一份。
  
  员工签收:
  
  年 月 日
  
  单位虽然可以和员工签合同保障员工能够稳定地在单位工作,但是单位也不能强制限制员工的辞职自由。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需要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费吗
      需要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费吗一、需要改名字需要什么手续费吗《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


·一标多类续展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办好
      一标多类续展需要多长时间才能办好?(一)商标变更和续展一般都在一个月到三个月左右。(二)变更和续展可以一并办理,时间也差不多。(三)办理快慢跟申请人......


·100万的标的诉讼费怎么收
      100万的标的诉讼费怎么收一、100万的标的诉讼费怎么收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


·离婚之后男方怎么拿抚养权?
      离婚之后男方怎么拿抚养权?1、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下,但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2、子女虽然在两周岁以......


·非法集资罪最少判多久?
      一、非法集资罪最少判多久?对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罪规定了三个档次的处刑: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如何理解法律援助概念?
      如何理解法律援助概念?法律援助制定是为了帮助经济困难的主体而设置的一种制度,在经济短缺之时,可以向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提出希望得到法律援助......


·一、交通事故主动承担全责可以吗?
      一、交通事故主动承担全责可以吗?当然可以,但是承担全责就要承担所有因事故而产生的损失,由此连带的就是扣分和行政处罚。交通法规规定的全责情况......


·劳动合同法违约金计算标准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违约金计算标准是什么?1、如果合同双方对违约金有约定,按照合同约定处理。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


·购买了车险车自燃保险赔吗?
      购买了车险车自燃保险赔吗?最高折旧金额不超过投保时保险车辆新购置价的80%,发生全部损失时,保险金额高于保险事故发生时的保险车辆实际价值的,......


·拆迁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在夫妻关系存期间,可能因为城市建设的需要,而将住宅进行拆迁,然后赔偿拆迁房。那么这个拆迁房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在涉及到房产问题上,夫妻都是很敏感......


·犯重婚罪是不是要坐牢可能不用坐牢的情况——受害人
      犯重婚罪是不是要坐牢可能不用坐牢的情况——受害人保持沉默重婚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当事人可以直接到法院去起诉。但重婚案件不属于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