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刑法将故意犯罪形态分为几种?

看一个人是否犯罪并接受何种制裁是需要从多个方面进行研究判断的,违法事实发生的不同阶段会对行为人的量刑直接产生影响。法律术语将这些阶段称之为犯罪形态,每一种犯罪形态都会由特定的处罚标准。那么,刑法将故意犯罪形态分为几种?
  
  一、刑法将故意犯罪形态分为几种?
  
  犯罪形态是指故意犯罪在其发生、发展和完成的过程中的各个阶段,因主客观原因而停止下来的各种犯罪形态。从阶段到形态理论上措辞的变化。本章是犯罪构成理论的补充,也可以说是修正的犯罪构成。尽管犯罪的未完成形态表面上不符合犯罪的基本构成要件,但因其行为本质上具有社会危害性,与此相反,排除犯罪性的行为表面上符合犯罪构成,但因其本质上不具有社会危害性,故不认为是犯罪。
  
  故意犯罪的几种形态: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犯罪中止。
  
  1、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能着手实行犯罪的情形。
  
  特征:(1)主观上为了犯罪;(2)客观上实施了犯罪预备行为;(3)事实上未能着手实行犯罪;(4)未能着手实行犯罪是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
  
  对于预备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
  
  2、犯罪未遂: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特征:(1)已经着手实行犯罪;(2)犯罪未得逞;(3)犯罪未得逞是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3、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
  
  特征:
  
  (1) 中止的及时性。这是指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即犯罪中止可以发生在犯罪预备,犯罪未遂的过程中,犯罪一旦既遂,便没有中止可言。
  
  (2) 中止的自动性。这是指犯罪分子在自己认为有可能将犯罪进行到底的情况下,出于本人意愿而自动地放弃了犯罪,
  
  (3) 中止的有效性。这是指在犯罪完成以前自动放弃犯罪或者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
  
  (4)中止的客观性。中止不只是一种内心状态的转变,还要求客观上有中止行为。
  
  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其一就是行为人准备去犯罪但是却没动手的预备,其二就是行为人作出犯罪行为但是没做成的未遂,其三就是行为人开始犯罪之后自己却又主动停止了的中止。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一、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款应该打给谁?
      一、交通事故保险赔偿款应该打给谁?交通事故调解成功,保险公司赔偿的钱可以打在受害人的账户上也可以打到法院的账户上,由法院转交,还可以由被保险人......


·2023如何区分假释和保释?
      一、如何区分假释和保释1、适用对象不同保释是被刑事追诉而又未被刑事羁押之人,假释是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2、执行时间不同......


·监护人可以动用孩子的财产吗
      作为未孩子的监护人,其需要保护好未孩子的合法权益,同时对未孩子的行为作出监督。在涉及到未孩子的事情时,可以动用其财产,那监护人可以随意动用孩......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可以保释出来吗
      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可以保释出来吗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符合《刑事诉讼法》第67条规定情形的,可以依法申请取保候审,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人......


·法律层面上强奸与通奸有什么不同
      法律层面上强奸与通奸有什么不同一、法律层面上强奸与通奸有什么不同?1、法律后果不同:强奸:违反国家法律。通奸:不违反国家法律2、定义不......


·商品房屋买卖合同
      商品房屋买卖是一直以来都是一个很火爆的行业,为了规范商品房屋买卖这种行为,当事人双方或者多方签订的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就是一个法律依据,接下来我......


·劳动合同违约金计算方法是怎样的
      一般而言,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往往都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那么你知道,如果真的有一方违约的情况下,劳动合同的违约金是......


·很多人想了解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的话,可以分安置房吗?
      很多人想了解如果夫妻双方离婚的话,可以分安置房吗?要回答这个问题的话,我们首先就要了解一下安置房的定义了。所谓安置房,就是政府在建设城市道路、......


·公司改制后劳动合同有哪些情况?
      在当今社会下,每个人都是需要出去工作的,工作单位各不相同,薪资待遇也是不同的,有签合同的,也有上编制的,在编制内是没有什么好担心的,但是签合......


·如何订立公证遗嘱
      如何订立公证遗嘱1、立遗嘱人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的......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民能得到哪些具体实惠?
      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农民能得到哪些具体实惠?1、把实际情况搞清楚了中国有2.6亿农户,其中2.3亿承包农户,家家都有土地,这块土地在39年前......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