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众所周知

众所周知,父母有抚养子女的责任,而子女也有赡养父母的义务。但是,有一种比较特殊的关系,就是收养关系,虽然双方并不是有着血缘关系的至亲,但是在整个子女的成长过程中,一直和收养家庭保持一种抚养和被抚养的关系,那么,这种情况下,养父索要抚养费,养子女是否应该支付?
  是否支付,分以下两种情况:
  1.只要建立了正式的收养关系,养父就有问养子女要赡养费的权利。2.如果养父要问养子女要的,是养大他的抚养费,不能支付,但除非解除抚养关系时可以要。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解除收养关系应当达成书面协议。收养关系是经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应当到民政部门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登记。收养关系是经公证证明的,应当到公证处办理解除收养关系的公证证明。同时,法律还规定:收养关系解除后,经养父母抚养的成年养子女,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应当给付生活费。因养子女成年后虐待、遗弃养父母而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养子女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生父母要求解除收养关系的,养父母可以要求生父母适当补偿收养期间支出的生活费和教育费,但因养父母虐待、遗弃养子女而解除收养关系的除外。 赡养问题:如果通过合法途径解除收养关系后,养子女与养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即行消除,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自行恢复,但成年养子女与生父母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是否恢复,可以协商确定。所以,解除收养关系后,双方的权利义务随之消除,就没有义务赡养你曾经的养父;养子女可以在解除收养关系后,对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养父母支付生活费。
  养父索要抚养费问题,摆在法律的桌面上就是一个是非问题;但是如果放在道德的框架里看就是一个情感问题。无论亲生与否,养父(母)都尽到了抚养的义务和责任。都说“百善孝为先”,希望天下的父母都能和子女和睦相处,安度晚年。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吗?
      女方争取子女抚养权吗根据我国的婚姻法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子女抚养的司法解释,出现以下情形的,未成年子女的抚养权往往会判归女方:1、两周岁......


·公司债券机构投资者需要怎样的条件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提高,需求也就越来越多。因此一些企业为了进一步的发展,就会选择债券集资的方式,来满足人们的需要,进一步的发展公......


·非协议当事人可以泄露商业秘密吗?
      非协议当事人可以泄露商业秘密吗?非协议当事人,没有签订保密协议也不可以泄露商业秘密,因泄露商业秘密给商业秘密的权利人造成重大损失的构成侵犯商业......


·公司法中章程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公司法中章程规定是怎么规定的?我们都知道每一个公司在成立之初要订立公司章程,而公司法对于公司章程要怎么草拟也做了一定的规定,在我国的公司类......


·敲诈勒索罪该如何处罚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青少年,特别是辍学、无所事事的青少年,由于没有经济来源,便会敲诈勒索别人的钱财。如果这种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就要受到处罚。......


·婚姻法中离婚财产分割的原则是怎样的
      夫妻在离婚的时候需要对财产、子女以及债务等问题进行处理,其中针对夫妻财产的分割,一般只能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进行分割,同时还有一定的分割......


·侵害姓名权的表现有哪些
      侵害姓名权的表现有哪些?侵犯姓名权是指对他人的名字违法使用,并造成了损害。但是很多人并不清楚自己的名字是否被侵害,那么侵害姓名权的表现有哪......


·房屋他项权证丢失怎么补办?
      房屋他项权证丢失怎么补办?当事人丢失房产证和住房他项权证的,需要权利人在当地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后,可以申请补发。房屋登记机构予以补发......


·签完入职协议后后悔怎么办
      当我们被公司录用之后,有些人已经同用人单位签完入职协议后,才发现与自己的期望不符合,或者由于其他原因,这时可能会存在后悔的现象。很多人员担心......


·一、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会有所改变吗?
      一、签订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工资待遇会有所改变吗?劳动者工资与是否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没有必然关系。1、劳动者工资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确定......


·子女探视权法律规定是什么?
      子女探视权法律规定是什么?子女探视权法律规定是根据《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施行)中的有关规定: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