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房产抵押贷款最长期限是多久

公民通过按揭贷款方式来买房的时候,此时要结合自己的经济能力和还贷能力,选择恰当的还款方式、贷款方式和贷款年限,而比较常见的贷款年限其实也就是15年、20年。于是有的人就好奇了,那规定的房产抵押贷款最长期限是多久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房产抵押贷款最长期限是多久
  1、如果是新房抵押,最长贷款期限不能超过30年;如果是二手房抵押,则不能超过20年。在计算贷款期限时,借款人应该根据自己的还款能力确定还款期限,以免造成还款压力。2、而具体房产抵押贷款能贷多少,这并没有具体标准可循。一般来说房产抵押贷款的额度,是由银行根据对抵押房产进行勘察估价的结果以及借款人资信状况来核定的。但银行出于各方面的考虑,往往评估的房产价值比市场价值略低一些,一般在房产价值的7折左右。如50万元的房产抵押,通过银行最多能获得35万左右的贷款金额。所以借款人最终能获得多大的贷款额度,还要看房产质量和经办银行的相关政策。3、贷款成数,银行也有明确规定的,一般的房屋抵押贷款成数区间在5成到8成,最高8成,一般的个人抵押贷款就只能贷到抵押房屋评估值的5成,如果个人的条件特别好,而且有担保公司进行担保的情况下才能够贷到8成。
  二、抵押贷款买房后无力还贷怎么办?
  房地产抵押合同经过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以后,就具有法律效力。无论是抵押权人,还是抵押人,都必须依照抵押合同中的约定来处理有关问题。作为抵押人来说,应承担的主要义务是按合同的约定按期归还贷款本息。个人购买房屋的贷款,数额相对较小,而且归还时间较长,银行在计算每一期应当归还的数额时,已考虑了贷款人逐年应当支付的利息。因此,每一期归还的数额都是相同的,如果贷款人没有特殊情况,一般都能按期归还。但是,遇到特殊情况,如工作变动、家庭收入突然减少或疾病等原因,有的贷款人确实无法按期归还贷款。那么,抵押贷款买房后无力还贷怎么办?作为贷款银行来说,要维护银行的利益,就得向贷款人催还贷款。假如贷款人和银行原来约定15年全部归还贷款本息,这并不是说银行要等到15年期满后方能行使抵押权。如果一期、二期不能按时还款,银行并不一定立即行使抵押权,但积累到一定程度,银行就会行使这一权利。这时,贷款人就要根据实际情况权衡利弊。如果贷款人已大部分归还,就可以考虑临时接济,归还其余的贷款本息。如果不是临时的困难,就应考虑采用其他办法来解决。比如,征得银行同意,将购买的房屋转让,用转让所得的款项归还贷款,并征得银行同意,由新的购买者与银行订立抵押合同,由新的购买者继续履行还款义务。这虽然不是理想的方法,但比之银行通过拍卖或是诉讼来解决,要主动得多,经济损失也更小。银行给予购房者贷款,其实之前也是会先对购房者的条件作出审查的,如果不满足那肯定也就无法获得银行的贷款。另外,银行考虑到自身的经营问题,自然也会向购房者收取一定的贷款利息,同时为避免出现烂账的情况,往往也会就贷款年限作出限定。至于房产抵押贷款最长期限,一般是不能超过30年的,而常见的就是贷款20年了。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沈阳资深房产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
      沈阳资深房产纠纷律师费用是多少?按计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200-3000元/小时。二、按计件收费方式收费的收费标准:在收取基础费用1000-......


·诉前财产保全的担保形式有几种
      诉前财产保全的担保形式有几种(1)个人财产担保:法院接受的申请人个人提供担保的财产标的种类较为严苛,一般只能为现金、银行存款或者不动产,在申请人......


·约定男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吗?
      约定男方不支付抚养费可以吗?关于抚养费的要求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约定,一方在离婚之后可以不支付未成年子......


·借贷纠纷一般开庭几次
      我国实行的是两审终审制,也就是对于同一案件,通常经由一审和二审就终局了。一般情况下,一个案件单独一审只开一次庭即可定案。开庭审理的时间长短或......


·疫情期间哪些人的薪酬企业不能降?
      疫情期间哪些人的薪酬企业不能降?1、女职工在产假期间的工资不能降低。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


·如果老板压扣工资怎么办?
      如果老板压扣工资怎么办?一、如果老板压扣工资怎么办?1.向劳动保障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


·是先判离再判抚养权吗
      可以,离婚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就要能够证明,自己抚养孩子有利于孩子成长,同时最好证明对方抚养孩子不利于孩子成长,如对方有吸毒、赌博、家暴且屡教......


·撤销工伤认定用医保
      撤销工伤认定用医保,依据社会保险法规定,如果工伤认定不成,可以使用医疗保险进行报销,用人单位应当为职工缴纳医疗保险,如果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


·刑法修正案八贪污受贿方面的规定是什么?
      刑法修正案八贪污受贿方面的规定是什么?我国历来对国家工作人员贪污受贿行为保持严厉打击,在刑法中也有受贿罪这个罪名。针对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领......


·节假日加班和公休加班工资算法一样吗
      节假日加班和公休加班工资算法一样吗?节假日加班和公休加班工资算法是不一样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


·一、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有哪些内容是什么意思劳动合同范本当中也应该包括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工作的内容和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劳......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