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庆磊律师
王庆磊律师法律网
26.nj64.com
南京王庆磊律师电话18012961823

公司法人是残疾人免税的说法正确吗?

公司法人是残疾人免税的说法正确吗?
  
  现如今,残疾人也是不受到普通人的歧视的,公司法人是残疾人免税的现象时有发生。他们也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而且残疾人创业也是受到国家大力支持的。
  
  一、公司法人是残疾人免税的说法正确吗
  
  正确。残疾人创业也是受到国家大力支持的,国家政府也会根据其情况给予一定的支持鼓励以及条件。在我国就有针对于残疾人创业,残疾人工作的大力支持,那就是公司法人是残疾人免税。
  
  1、残疾人员个人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  
  
  2、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残疾人可以享受创业扶持,最高2万元;租赁场地方面可再享受场地租赁费扶持,最高2万元;  
  
  3、从事个体经营实现就业并取得了《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残疾人,可享受1万元扶持;场地租赁费用方面可享受1万元的扶持; 
  
  4、进入市场从事个体经营或由街道(乡镇)、社区安排,在社区内从事个体经营或便民服务的残疾人,按照最高不超过5千元的标准享受扶持。 
  
  《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条件
  
  (一)纳税人(除盲人按摩机构外)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盲人按摩机构月安置的残疾人占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5人(含5人)。
  
  (二)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三)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
  
  (四)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纳税人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二、如何申请法律帮助或法律援助
  
  
  1、直接向当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
  
  2、向指定的残疾人法律威权机构申请法律援助、法律帮助; 
  
  3、委托律师事物所或法律服务所办理有关事项。
  
  在我们国家,就有针对残疾人的法律条款里规定的补助,公司法人是残疾人免税。这对于残疾人创业以及参加工作都有很大的支持。也有很大的吸引力。对此我们作为普通人更应该响应国家号召,对于残疾人给予最大的帮助以及便利,在法律的允许下支持他们的工作以及生活。
  
  遇到相关问题,欢迎联系王庆磊律师,手机:18012961823

@王庆磊律师简介:男,法学学士,副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1982年出生,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擅长合同纠纷,刑事辩护,婚姻家庭纠纷,交通事故纠纷,自执业以来秉承...More>>

·国有企业渎职罪既遂的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1、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


·代位继承要有怎样的条件
      代位继承要有怎样的条件第一,被代位人必须先于被继承人死亡。这既是中国代位继承成立的首要条件和惟一原因,也是其与转继承的重要区别之一。第二,先......


·医疗事故赔偿的交通费怎么算 ?
      医疗事故赔偿的交通费怎么算?一、医疗事故赔偿的交通费怎么算交通费:按照患者实际必需的交通费用计算,凭据支付。包括必须转院治疗所必需的合理......


·公司股权转让如何交税所得税?
      公司股权转让如何交税所得税?作为民营类的有限公司,在成立之初是离不开股东的,因为有了股东的资金支持公司才能得到运转,才能走上盈利的道路。但是......


·合伙人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
      合伙人协议注意事项有哪些合伙人协议中有注意事项需要合伙人注意。这些注意事项都是根据我国的法律的相关规定和现实情况而总结出来的。基本上只要是......


·申请限价商品房的条件是什么
      申请限价商品房的条件是什么国家推行限价商品房,在一定程度上可以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所以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人开始申请限价商品房,但法......


·一、房贷提前还款的方式是什么?
      一、房贷提前还款的方式是什么1、一次还本付息法现各银行规定,贷款期限在一年以内(含一年),那么还款方式为到期一次还本付息,即初期的贷款本金加......


·案件审理中什么是指派辩护
      一、案件审理中什么是指派辩护通常被指定的辩护人由律师承担,这种辩护人称为指定辩护人。应当指定辩护的情形:被告人是盲、聋、哑人的;被告人是限......


·不办理公证,收养协议有效吗?
      不办理公证,收养协议有效吗?一、收养协议不公证有效吗办理收养协议公证,是由收养人或被收养人的住所地公证处管辖。收养协议公证办理的具体程序......


·已过户不支付尾款的判决能否执行?
      已过户不支付尾款的判决能否执行?一、已过户不支付尾款的判决能否执行?已过户不支付尾款的判决能执行,如果已经过户完成,同时完成物业交割手续,......


·一、驾驶员醉驾网逃有什么后果?
      一、驾驶员醉驾网逃有什么后果?驾驶员醉驾网逃会被公安机关逮捕并且加重刑事处罚,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首 页 | 法律咨询 | 联系我们
Copyright © 2000-2023 王庆磊律师 All rights reserved.
律师热线:18012961823
18012961823
点击这里给王庆磊律师发消息


在线法律咨询